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 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
来源:公安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 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3月22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全面分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公安执法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动员和部署。会上,对首次评选出的100个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进行了命名,对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作了讲话,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宣读了公安部命名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和表彰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先进组织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孙永波出席了会议。

    白景富指出,这次会议是一次专题研究部署执法工作的会议。周永康部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前不久专门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实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希望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周部长的批示精神,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白景富强调,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增强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自觉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白景富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抓执法就是抓业务、抓执法就是抓队伍、抓执法就是抓形象的观念,切实抓紧抓好执法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必须经常听取执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必须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必要的保障;必须对本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执法质量负主要责任。各警种要重点抓好本警种民警的学法、执法“大练兵”、“大比武”等活动,抓好本警种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抓好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抓好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执法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本警种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切实提高本警种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白景富强调,今年是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关键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仅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考核基层所对班子和队伍、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三基”工程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正确处理好抓人、财、物等“硬件”建设与抓执法工作等“软件”建设的关系,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推动“三基”工程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宏伟代表公安部党委,对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了动员部署。他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在部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级公安机关通过采取 “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和“三基”工程建设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广大民警的执法思想明显端正,执法能力明显增强,执法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公安执法工作取得显著。

    孟宏伟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把执法为民思想化作自觉行动,必须具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必须在执法全过程体现和谐精神、实现和谐效果,必须把和谐理念、和谐目标、和谐要求融入执法制度,必须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

    孟宏伟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实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的总目标是实现“两个最大限度”;总要求是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主要措施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孟宏伟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紧紧围绕公安执法工作的总目标、总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把和谐理念、和谐目标、和谐要求真正贯彻落实到执法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做到“两个坚持”和“四个统一”:即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一致性;把打击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统一起来、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统一起来、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统一起来、维护稳定与促进和谐统一起来。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服务为中心,最大限度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行政处罚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预防教育为主,以处罚惩戒为辅,最大限度地教育当事人遵守法律,最大限度地平息纷争、消除对抗、促进和谐。在刑事执法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孟宏伟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推动“三基”工程建设取得更大成效,重点做到以下“六个进一步”: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培训、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教育、汇编、下发民警身边发生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下派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严格考试考核等多种方式,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取得成效。二是狠抓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要针对公安执法的一些具体环节还缺乏明确的要求和标准的问题,抓紧研究并陆续编撰具有要点性、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大纲;选择各地公安机关制定的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规范执法并行之有效的执法制度,及时总结、推广;继续推行、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定、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和治安案件裁量标准;狠抓立法和执法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教育训练,全面推进“三考”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公安部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今明两年开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全警法律练兵、警种法律练兵和领导干部法律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四是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执法形象。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部门、各警种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影响和谐稳定的执法突出问题,制定解决的具体措施、方案和时间表,开展专项治理。同时,要进一步做好非执法主体的清理工作,坚决杜绝治安员等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活动,及时调离不符合执法岗位专业要求的民警,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五是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统一考评标准,扩大考评范围,建立、健全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使考评工作动态化、经常化。要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大力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公开调解等措施,完善对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落到实处。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从最敏感的执法岗位、最容易出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应用执法信息系统,实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提高执法监督的效率和水平。六是深入开展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要通过组织下派服务队、拍摄专题片等方式,认真总结、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共同财富。公安部将每两年评选一次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各地公安机关也要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执法示范单位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宣传队和播种机。

    会上,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和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先进个人的代表作了发言。公安部各业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在公安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市、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执法单位负责人及民警、基层所队领导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