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0年前“四城同创”
来源:武汉晨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我市2010年前“四城同创”

      (记者秦杰  通讯员万进勇 骆名芳  实习生方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武汉将在2010年前“四城同创”。

    昨日,市文明委全会暨“四城同创”动员大会宣布:“四城同创”旨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快城市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据介绍,这“四城”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集中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综合环境质量,对一个城市而言无异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去年,我市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昨日的会议列出了“四城同创”时间表:2008年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2009年争创国家卫生城市;2010年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此外,市文明委还就“四城同创”制定了基本指标的意见。市委书记苗圩作了重要讲话,市长李宪生主持会议。

    

武汉“四城同创”用数字说话

    昨日,我市“十一五”期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具体制定了创建的基本指标。

    ■贫困率控制在35%以下

    城市综合实力人均GDP和GDP增长率高于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贫困率控制在35%以下。

    医疗卫生  急救车辆不小于每5万人1.2辆。每3——5万居民拥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0——10000居民拥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95%以上的卫生服务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计划生育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平均预期寿命达74岁以上。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5%以内。

    社会保障  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在70%以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在95%以上。合理调控居民收入差距,积极落实各项增资政策,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人均公共绿地12平方米

    绿化  继续推进“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四大工程。实施月湖风景区、龟蛇两山环境综合改造、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等一批城市绿化工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

    污染防治  重点加大对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综合防治力度。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密闭化清运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噪声整治  严格控制生活噪声、施工噪声等噪声扰民,巩固中心城区车辆“禁鸣”成果。

    市容环境  努力实现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盖,无无证摊点,无乱张贴、刻画。沿街店铺无出店经营现象,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群众对反腐满意度达80%    

    党风廉政  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达80%。

    依法行政  各级行政机关、执法单位严格依法文明履责,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分别达到90%%以上。

    电子政务  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推进数字武汉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的信息服务,办好政府部门网站的互动栏目,拓宽社会公众诉求渠道。

    ■群众安全感大于85%    

    普法  全民法制宣传普及率不低于80%。

    平安武汉  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完好率达100%。保持对社会治安的高压态势,无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群众安全感大于85%。巩固发展“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成果。

    弱势群体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每万户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低于1.5起。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网络体系,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重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万户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投诉率低于1.5起。

    ■市民对行风满意度高于85%    

    市场监管  做到无集中性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事件。确保全市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走私贩私现象发生。

    “窗口”服务  做到服务环境良好、服务设施完备、服务文明规范、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市民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高于85%。

    ■力争行人遵章率达93%以上

    文明过马路  在全市选定100条示范路段、50个示范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宣传;对个别无视法规和不听劝阻者予以处罚,力争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分别达到93%和95%以上。

    行为养成  以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和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在我市举办为契机,巩固“讲社会公德,做文明武汉人”活动成果。在以下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禁烟场所无吸烟现象;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嬉闹现象,基本无手机声。

    交通行为: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公共设施维护: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人际互助: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的提问;孤、老、残、弱得到志愿者服务。

    交通站点:无非法营运车辆争抢客源现象;车辆停靠安全规范,交警文明执勤,车辆、行人服从指挥。

    未成年人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实施有效管理,净化电视荧屏,严厉打击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产品的违法行为。

    救助机制  保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利益,市民见义勇为的赞同支持率达到90%以上。广大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以及遗体的认同率超过50%。

    教育公平  推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对学校乱收费责任的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的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

    群众文化  力争每百人公共图书藏书量不少于160册。每个街道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场所,总面积不小于每万人500平方米。80%以上的社区有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辅导员。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在12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在4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