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期,定点饭店、定点宾馆的采购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启动。业内人士分析,“2007年将是服务类采购突破发展的一年”。IT外包服务是否也该追逐“服务采购大潮”。
为何要“落户”
广州市金禧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杨明介绍:“尽管政府在IT服务方面的投资比例还很小,但是,去年仅经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信息化投资就超过8亿元。按其中10%的份额是IT服务类投资来算,IT服务在广州市也有8000万元的市场。况且,有分析机构表示,到2008年政府IT服务外包投入的比例将上升到25%。”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秦志龙认为,政府引入IT外包十分必要。简单来说,信息系统比较复杂,既有软件又有硬件,软件中包含有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应用软件等;硬件中包含主机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等,政府部门很难有这么多专业人员来维护。虽然大部分政府部门都有自己的信息中心,但普遍力量有限,人员不多。在这种情况下,系统没有故障时,专业人员无事可干。一旦发生较大故障,仅仅依靠信息中心又解决不了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信息化将完成从硬件采购到软件和信息服务采购为主的过渡,更加注重从个体到整体系统整合以及信息安全,IT外包同样也适用于政府采购市场。因此,我国政府IT外包市场存在很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2006年,中国IT服务市场增长幅度达到19.7%,市场规模超过950亿元。预计IT服务市场未来几年将保持平稳增长,复合增长率为20%左右,其中政府信息化占很大部分。近年来,政府信息化对IT服务的投入快速增长,2006年增长率达到24.1%,远远高于硬件投入(8.6%)和软件投入(24.1%)。
尽管有着很好的市场前景,但是IT外包显然还没有成气候。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白柠告诉记者,尽管有近三分之一的政府部门对其部分IT业务实施外包,但从其外包的层次和范围看,绝大部分还停留在个人PC等设备维护的低层外包阶段。绝大部分本土IT服务外包公司也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并不大,只是在几十个人左右,IT服务外包市场一直未形成大气候。
目前,很多部门的外包服务还没有进行集中采购,而是由部门信息中心“找人”来做。“政府是以用为主,而非以采为主。”某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如是说。
如何实现“落户”
究竟是什么因素造成了IT外包的困境呢?
秦志龙认为,要做好IT服务外包工作并不容易。首先,什么业务能够外包?什么不能?目前没有一个统一说法,采购人不敢轻易把项目拿去外包。其次,外包后如何管?项目外包期限少则一年,多则三五年,合同期内政府机构、职能、政策等可能有所调整,企业也会发生人员调动、设备更新、技术改进等变化。但多数项目合同对涉及变更以及由此产生的双方责权调整的条款规定模糊、甚至缺失,造成利益纠纷。再次就是准入标准不明确,对服务商没有明确的资质标准要求。由于非专业部门掌握资源有限,专业能力不足,他们很难对水平参差不齐的备选企业做出恰当选择。国内IT企业很多,技术标准不同。假设今年外包的企业在合同结束时,没有进行源程序、工作日志等关键资料的保护及备份,明年其他企业就无法接手,政府就缺乏选择的余地。最后是费用问题,现行财政预算科目中没有前期调研、规划、设计和后期运行维护的专项费用。
前者只能从建设专项资金中补偿,后者则需每年从办公经费科目中借支,而现有的办公费用主要用于系统硬件的修理,而不是用于系统运转的维护。因此,资金来源的稳定性无法保证。
白柠表示,政府IT外包发展需要在制度上创新。在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体系方面,必须把外包作为优先选择业务策略,把IT外包项目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由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并且从财政制度上保证服务资金充足。
在IT外包实施控制上,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在确定外包IT业务方面,建立一套普遍适用的准则,协调好保密、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合同管理方面,也应在政府采购基础上,建立统一标准,必要时可以通过备案制等方式,由某级政府信息主管部门统一审定所有部门的IT外包合同,以达到控制风险目的。
此外,电子政务在规划阶段有《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政策法规约束;在采购及招标阶段有《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约束;在签订和履行合同阶段有《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法规约束。但是,在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中,哪些能外包、哪些不能外包、承包商的选择、服务标准、外包后的安全保密要求等,尚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需要加快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规范我国“电子”外包行为和市场秩序。
政府怎样选择外包商
那么,政府如何选择IT外包供应商呢?北京市市政公用事业技术服务中心胡培信告诉记者,政府采购对IT外包的要求比较严格,以北京市市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外包项目为例,这个项目尽管成交金额只有128万,但是要求供应商拥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含二级)以上的资质。
“此外,在选择IT外包供应商时,要考虑外包供应商是否有长期稳定的开发和服务队伍,该外包供应商的项目管理水平、软件工程工具、质量保证体系、配置管理方法、管理技术人员的老化率或流动率、控制成本、进度和质量的措施及结果等等都是评分因素。”胡培信坦言。“在推行‘电子’外包过程中,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是非常突出的问题,需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公安、保密、密码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以确保电子政务中的信息和信息系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