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来源:农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3月26日,2007年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在会上提出,今年农药管理工作要按照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抓好六项重点工作,服务好“三大行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行动”、“高效经济作物和园艺产业促进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

    据了解,这六项重点工作是:一、着力推进农药登记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临时登记制度,实行统一的正式登记制度。在《农药管理条例》修订之前,通过修改《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缩小临时登记与正式登记的差距,逐步实现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并轨。同时,强化对农药登记药效、毒理、环境、残留试验单位的考核和监督。二、重点解决农药名称和标签管理问题。从农药登记环节和具体规范两方面入手,结合《条例》修订工作,尽快制定加强农药名称和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农药标签电子信息库,进一步提升农药市场抽查合格率。三、以5种高毒农药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今年是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在农业上使用的第一年,在继续完善已经建立的长效监管机制基础上,以5种高毒农药为重点,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常规农药质量不下滑,力争5种高毒农药在市场上不出现。四、继续强化农药残留监控。围绕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农业生产档案和农药使用记录;继续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监控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抽查,加强我国农药残留检测设施和标准建设;通过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建设,进一步带动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加强有关国家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动态关注和官方评议,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维护国家利益;以成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为契机,积极参与有关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强国际间农药残留标准和检测技术的交流。五、加快《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条例》的修订稿上报国务院。六、进一步提高农药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水平。以进一步完善农药登记电子政务系统和农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为重点,更广泛地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范小建说,农药管理关系公众利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农药管理机构要转变思想观念,更多倾听处于弱势的广大农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声音。要以满足公众利益的需要为第一目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