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电子政务”研究特别合作项目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更新时间:2008-03-16
 
 
 
目标
 
本特别合作项目旨在以“揭示电子政务在政府变革中的作用和电子政务自身发展规律中的科学问题,增进人们对于这些问题的理解、管理和适应”为主题,促进中美两国科学家在电子政务领域建立跨学科的交流与科研合作。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管理学部(NSF/DMS)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计算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NSF/CIE)将选择中美科学家所共同关注的相关领域,通过对在研项目给予补贴性资助的形式支持双方科学家的合作。
 
本合作可针对电子政务中的计算机科学和管理科学问题以及跨学科的交叉问题,电子政务在公共卫生、环境和城市规划等领域中的应用开展合作交流和研究,可以是原创性的合作研究,也可以是算法和模型的测试、软件的共享、适当的数据交换等。
 
本特别合作项目属于试点性项目,试点期为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
 
一、 合作交流方式说明
 
合作方式一:小型双边研讨会
 
为在科学家之间建立协作关系、寻找共同关注的科学问题、并且进一步建立长远的学术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资助小型(双方总人数不超过25人)的中美双边学术研讨会。
 
双边学术研讨会应当主要围绕前述主题,针对电子政务自身规律及有关应用如在卫生健康、环境等领域开展学术交流。
 
合作方式二:合作研究
 
为鼓励NSFC和NSF分别资助的在研项目基础上,两国科学家的直接学术合作,对上述主题的合作研究项目,双方将主要资助互访的交流费用,并积极鼓励青年学者的参与。
 
计划资助总共不超过八个上述两种方式的合作交流项目。原则上,中美双方基金会对每个项目分别提供不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和五万美元的资助经费。资助经费将主要用于双方的学术互访活动或召开学术研讨会。经费的使用采取“接收方原则”,即派出方承担国际旅费、接待方负责当地生活与交通费用。
 
二、 要求
 
中方申请人须正在承担(或主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中美双方申请人在充分协商、制定计划的基础上,分别向双方基金会报送申请。
 
由于自2005年11月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开始实施在线受理,中方申请人提交申请须访问NSFC的ISIS业务系统https://isis.nsfc.gov.cn/,(具体操作请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特别关注”栏目中刊出的“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实施在线受理的通知”http://www.nsfc.gov.cn/nsfc/desktop/tztg.aspx@infoid=7748.htm),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的具体内容。除上述提交的电子版外,还须打印一套纸质的申请书,经本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于截止日期前寄到我委联系人处。
 
申报双边学术研讨会的申请人应当着重阐述会议的目的、期望的成果(如可预见的长期学术合作关系的建立等)、研讨会参与者的名单和简历、会议的组织方式(地点、时间、议程、成本预算)。
 
申报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当着重阐述合作研究的前期基础和科学意义、合作交流的实质内容、实施方式和时间计划、财务预算等内容,并提交双方主持人签署的合作计划和各自的学术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