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赵晚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签名法》实施两年了,两年来,河北省累计发放数字证书8万多张。
据介绍,《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解决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该法颁布实施后,我省电子认证服务发展迅猛,数字证书的用户越来越多,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
现在,我省的数字证书可以使用在组织机构代码系统进行年检、变更、换证等网上业务,还可以进行网上报税、参加网上招标、网上社保医保等。随着信息化的发展,逐步推行数字证书认证“一证多用”,企业还可以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多个应用系统中,使用数字证书。目前,我省已累计发放数字证书8万余张。
“我省信息化发展迅猛,但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就显得更为重要。”省信产厅信息化推进处处长胡克说:“我省将积极开展数字认证应用的试点工作,推进信息化应用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