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董事会分别于2006年8月8日通过策略联盟暨合资案,但由于技嘉科技于2006年12月营业让与品牌主板事业予技嘉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后,已导致客户及供货商产生疑虑。此外,自此案宣布后,内在及外在环境变迁迅速,在目前大环境下,合资案之必要性及时效性也非如当初预期般急迫,故共同宣布搁置此合资案。
1. 技嘉与华硕对于“技嘉联合”合资案为何搁置?
A.外在因素:客户与供货商疑虑技嘉品牌的独立性,公司长远的发展也忧虑技嘉产品的研发、业务与营销将受华硕影响或控制,甚至将被华硕所购并。
B.内在因素:技嘉员工担心品牌的独立性,产品的发展都将受华硕影响。长期而言。技嘉员工疑虑“技嘉联合”日后将被华硕所购并成为华硕子公司,而非技嘉子公司。
C.外界不当解读:外资、法人与媒体等对于此合作案仍有众多误解,如合资公司将命名为技硕科技、如技嘉被华硕购并为子公司等,使得此合资案遭受众多不当质疑,外界无法了解双方合作的意义,也同时造成双方困扰。
2. 客户为何疑虑此合资案?
技嘉通路客户的主要竞争对手亦是华硕通路主机板。在合资案成立后,客户疑虑技嘉将放弃主板产品、华硕将干涉技嘉产品及营销、及技嘉品牌的独立性等。另外,技嘉OEM客户也强烈质疑此一合作案,对于原本不愿意交由华硕代工的OEM客户,此合作案宣布后,对于技嘉的合作也充满了变量。
3. 供货商为何疑虑此合资案?
供货商希望市场上能呈现多元化、差异化的主机板产品。供货商疑虑技嘉与华硕的合资将降低市场上的产品多元化与差异化,若并担心丧失品牌与产品的独立性,而加深价格的压力。
4. 员工为何疑虑此合资案?
短期而言,技嘉员工担心品牌的独立性,产品的发展都将受华硕影响。长期而言,技嘉员工疑虑“技嘉联合”日后将被华硕所购并成为华硕子公司,而非技嘉子公司。
技嘉与华硕决议合资成立“技嘉联合”目的在于稳定主机板产业秩序,停止流血杀价竞争,避免价格战削弱双方获利能力。然“技嘉联合”成立之后,内在与外在环境变化迅速,合资案之必要性及时效性也非如当初预期般急迫,故共同宣布搁置此合资案。
5. 此合资案的搁置,是由技嘉或是华硕提出?
企业合资案如同男女婚姻大事,皆由双方共同讨论与决定。此次合资案的形成与搁置也皆由双方共同决定。
6. 合资案搁置后,“技嘉联合”是否仍存在?
“技嘉联合”已于2006年12月成立。合资案搁置后,“技嘉联合”成为技嘉科技百分之百所拥有的子公司,仍将持续运作,专注于通路主机板及显示卡的营销。
7. 华硕四十亿资金未挹注“技嘉联合”,是否会对“技嘉联合”的营运产生影响?
“技嘉联合”于2006年12月成立时,已拥有四十亿资产可供运用。华硕四十亿资金未进入“技嘉联合”,并不会对营运产生影响。
8. 未来与华硕继续合作的可能性?
技嘉将与华硕保持良好的互动与沟通,技嘉联合也有各种可能性与任何厂商合作。
9. 是否将有其它资金进入技嘉联合?
技嘉与华硕搁置“技嘉联合”合资案后,“技嘉联合”为百分之分技嘉科技所拥有的子公司。目前并无其它资金进入「技嘉联合」的规划,未来也不会主动争取其它资金进入。
10. 技嘉与华硕所签署的合约是否还具有效力?
技嘉与华硕搁置“技嘉联合”合资案后,双方所签署的合资合约即失效。
11. 若合约不具效力,技嘉或华硕是否需支付违约金?
此合资案的搁置为技嘉与华硕共同决定,双方并不需支付违约金。
12. 合资案的搁置是否对投资人产生负面影响?
合资案的搁置并不会对投资人产生负面影响。2007年主机板市场发展着重于支持Intel新芯片组主机板。技嘉关注于产品质量与获利成长。此次合资案的搁置将解除供货商、客户与外界疑虑,并确信技嘉品牌的独立性,对于未来获力能力相当看好。
13. 未来市场上的价格战是否无可避免?是否将影响各自获利能力?
技嘉将与华硕保持良好的互动与沟通,交换对于产业趋势、市场发展的看法,尽量朝向产品、服务、营销等竞争,而避免不必要的价格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