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哪项工作进展受阻,总有人将根源归结为没有实行垂直管理。
● 有权、有钱单位都垂直管理后,还要地方政府干什么?
● 如果垂直管理仅仅停留在权力的切割和转移层面,将会使管理体制更加混乱,管理效果更差。
垂直管理,近期中国社会的一个热门词汇。
与以往某些自弹自唱的行政体制改革的不同,垂直管理不仅仅受到中央的青睐,部门的热切回应,也受到民众的欢迎追捧。
前段时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等机构进行的民调显示,在4531名志愿受访者中,认为中央政府应该加强垂直管理的人高达85.9%,其中一半以上的人认为审计、环保、统计等部门应该实行垂直管理。
就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而言,长期以来,大多数领域都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双重领导”,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主管部门负责业务,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凭借手中的人权、财权、物权,在管理中居于主导支配地位。
现在一些系统的垂直管理,就是通过人事权、财务权的上收,使其下级部门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形象地说,就是将职能部门的乌纱帽和钱袋子从地方政府手里转到上级主管部门手里。
近10年来,相对于“块块”管理,“条条”管理有加强的趋势。“迄今垂直管理的‘条’大概有13个。”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杨凤春说。而几乎所有重要的监管和执法部门,都在酝酿和热议要脱离地方政府序列。
垂直之风越刮越强劲,这究竟是因哪一片青萍而起?
缘于宏观调控的体制变革
改革开放20多年的进程,基本上是中央不断下放权力,激发地方政府发展活力,调动地方发展主动性的过程,这也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秘诀。但随着地方经济主动权的增加,地方力量不断做大,在一些地方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分割、各自为政,出现中间梗阻,中央政策被消解,中央权威遇到了挑战。
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破除地方保护,是垂直管理最直接的目标。早期的垂直管理,就是在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从199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经济出现过热现象。随着中央一系列放权政策,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1992年和1993年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分别为14.2%和13.5%,增长过快导致经济过热,使阔别已久的通货膨胀卷土重来,人们至今对1993年和1994年的物价指数空前高涨印象深刻。
在此情况下,中央果断加强宏观调控。在高速投资推动高速经济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通过遏制地方政府的投资来给经济过热降温,成为必然之选。此次宏观调控的灵魂人物是被称为铁腕的朱镕基,在他出任副总理和总理期间,瞄准地方政府可资动用的两大财源,一是财政,一是金融,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截流。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把与速度和规模直接相联系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的75%作为中央的固定收入,把与经济效益水平直接相关的所得税等作为地方的固定收入,以此限制地方对增长速度的片面追求。在分税制实施后的当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中央对全国的宏观调控能力空前加强。而进一步举措就是,在1995年,对税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地方政府对银行的支配权,在1990年代初期,险些酿成了一场致命的金融危机。因此,在1997年第一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决定对中央银行以及商业银行都实行垂直管理,地方政府手中的金融权力几乎被悉数上收。1998年,中央决定撤销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跨行政区域设立9家分行,以摆脱地方政府对金融业务的干预。此后的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也都采用了这一模式。
1990年代的宏观调控如愿以偿,不仅成功实现了国民经济的“软着陆”,而且使我国经济成为亚洲金融危机的惊涛骇浪中的中流砥柱,一枝独秀。
当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又一大问题,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的地方贸易保护壁垒,导致假冒伪劣商品猖獗,劣币驱逐良币。在此情况下,市场执法监管部门的垂直成为必然之选。
1998年,国家决定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以减少执法中的地方干扰,目的是打破地区封锁,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1999年,国家又决定在全国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现在看来,工商、质监的垂直,无疑对于消除行政区域间的贸易壁垒,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抗地方干扰的一剂猛药
在进入新世纪后,垂直出现了新趋势,从传统的市场监管部门向新热点监管部门扩展,并且日益广泛深入。而大的背景,就是中央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更加激烈,矛盾冲突更加频繁,中梗阻现象愈发突出。
在始于2003年下半年的新一轮宏观调控中,土地无疑重演了当年金融的角色。地方政府在失去对银行的支配权后,赖以主动推动经济增长并能够独立支配的只有土地这一项核心资源了。而卖地生财的路径选择,又令中国经济面临失衡、耕地底线面临失守的严重威胁。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土地部门便从比较单一的管理部门向国家宏观调控部门转变。
2004年,中央决定在全国实行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体制,以进一步加强国家对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但是由于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对于GDP的共同追求,省以下垂直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土地违法仍然屡禁不止。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都大幅上升。2006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面积,都较上年有大幅度上升。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公开表示,违法用地屡禁不止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结果。
土地问题的另一个病灶就是城市房价飞涨。虽然中央控制房价的态度十分坚决,措施不可谓不多,对地方政府的压力不可谓不大,但结果显然与民众的愿境相去甚远,也对中央宏观调控的效果打上了问号。在此情况下,中央再次决定从体制上动手术,2006年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实行,标志着中央土地垂直管理体系的确立。
同年,国务院对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进行管理体制改革。除各类调查队合并,提高新调查队的级别外,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实行垂直管理。目的是解决地方统计数据失真干扰国家宏观调控的问题。
有人认为,相对于经济管理领域的部门垂直进程的加速度,权力监督领域的垂直步伐缓慢。比如纪检监察这样的强势监督机关,在实践和理论上已经充分论证了垂直必要性,但却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中央对垂直管理还是十分审慎的。
垂直管理,有历史和现实的选择,曾居功至伟,但并非历史和现实的必然,不可无条件地复制。
为何对垂直管理情有独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地方政府获取更多的政策权力是必然的。但另一方面,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腐败日趋严重,政府和官员在“办公”的同时,利用公权力和国有资产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也成为普遍现象。地方政府和官员自由处置空间越来越大。一些官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随心所欲地肢解、歪曲国家法律和上级政府的政策,破坏国家法治的统一和严肃,使不同层级政府间的正常关系受到干扰,甚至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上级管不了下级、政府管不了官员的现象。对这样一些现象和问题,中央政府采取垂直管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加大对各下级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当说是客观认识目前政府间关系并力图加以改进的愿望的体现。
但是,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上级政府要想实现这样的意图,并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的。由于缺乏公众监督的机制,上级政府对有可能出问题的下级政府的监督和校正,所能依靠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最直接、最彻底、也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事无巨细地“亲自”监督。这样的监督事实上已经超出了上级政府的人才、资源、精力和智慧的范围,成本巨大。在中央政府看来,垂直管理不过是一种直接管理或监督的方式而已,并期待这样的管理和监督能够取得最好的效果。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施全面监督的冲动,还缘于目前弥漫于全社会的诚信缺失。在中国政治生态中,言与行时常分离,可说不可做、可做不可说,成为政治和官场的“规则”,事实上形成了一种体制性的政府诚信缺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唯恐下级政府上下其手而将自己引入歧途的上级政府,除非是眼见耳听,否则是很难判断下级政府的表面文章。因此,对上级政府而言,即使是出于放心,他们也会要求实行亲历亲为式的监督,也就是垂直管理。
还应当看到,中央集权体制下,从公众的角度而言,任何政府和官员的胡作非为都会被民众认为是政府的,因此本质上都会影响到上级政府自身的形象,上级政府最终需要承担恶名。因此,从改善政府与民众关系的角度出发,如何让下级政府尽可能少地出问题,以舒缓政府与民众的紧张关系是上级政府最为关心的。显然,要想让政府及其官员保持良好的行为,上级政府最好的方式就是:或是选用自己信得过的人,或是自己亲厉亲为——以角色替代的方式实现上级政府内部人排他性的作业。仅从垂直管理不断扩大这一事实看,不同层级政府间的相互信任,已经降低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了。
垂直管理不应成为改革重点
垂直管理的设定权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试图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加以解决的问题,是否恰好是地方政府也想解决的问题,就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如果一致,或可期待一种皆大欢喜局面的出现;反之,在两者无论立场还是利益显然都不一致的情况下,垂直管理究竟能够起到什么作用、甚至能否得到真正的实施,可能会变得非常复杂。
垂直管理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与问题的来源和类型联系在一起的。概略地说,目前中国政府管理所遇到的难题,有单纯管理问题、技术问题,但总体而言更多的是体制问题,而不是单纯行政技术问题所能涵盖的。可见,已有的一些管理措施之所以不奏效,问题并非出在管理手段本身,而是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内在缺陷所致。对垂直管理问题而言,在专业性强、业务单一,或与国家主权、国家权威关联密切、适用于条条管理的领域,强调或改进垂直管理的方法、技术,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而在其它领域,尤其是在一些更具有一般性、社会性、地方性等特性的领域,本身可能并不具备垂直管理必备的一些特性,是不适合垂直管理的。至于那些仅仅是为了提高监督和控制的力度,而实行垂直管理的考虑,那么很有可能在解决了一些旧问题的同时,又会制造一些新的、也许是更为棘手的问题。
从表面看,垂直管理尽管强化了上级政府的直接管理能力,一举解决了下级政府的过度自由处置问题,但这些被派驻或分布在地方的上级政府的部门,随着时间的流逝,与一般地方政府部门究竟有多大的差别?如果说,垂直管理之前的下级政府部门会滥用权力,那么仅仅把部门的顶头上司换一下,就能够解决滥权问题?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基本上是一个试图用管理技术方法来掩盖和替换体制、机制改进问题的方案,不仅难以奏效,而且会混淆视听,使人盲目乐观。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目前实施的垂直管理体制,把变动的重点几乎完全置于权力的切割和转移上,而少在体制、机制、环境和内涵逻辑方面做文章,也可以说,垂直管理所变革的只是权力所属关系而已,而对障碍和困扰政府的真正问题则基本没有触动。坦率地说,在一个多层级的、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多重嵌套的政府结构中,所谓的上下级关系是高度可变的,因此一些困扰中央政府以至于不得不采取垂直管理方式试图解决的一些难题,其实也是困扰高层级政府的难题,因此,采取权力归属上收的方式解决问题,无异于开启了各级政府随意变动所属政府间关系的大门,显然这会给一些不当的政府行为提供方便。因此,这不应当成为改革的重点。
在中央政府的政策水平没有得到根本性提高的情况下,通过中央政府垂直管理方式而实质性地推行全国统一政策,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反而不利于事务的处理。这样的垂直管理不仅是多余的,更是负面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中国是一个超大、超复杂的政治体,而又实行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体制,全国一盘棋,统一政策、统一步骤。但通常的情况是,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需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细化和具体执行,因此地方政府实际上是部分地参与了中央政府的政策制定,分享了中央政府的权力。中央政府之所以把政策制定权部分地让渡给地方政府,是由于仅凭自身的知识和智慧,是无法制定出既覆盖全国、同时又具备细致的、可操作的政策文件来的。因此,在中央政府政策制定水平还不足以达到既宏观又微观、既原则又具体的水平的情况下,发挥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政策制定完善的补充作用,对中国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水平的提高,是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凡是有助于地方政府参与中央政府政策制定和完善过程的管理方法,就是好方法;反之,那些或明或暗地排斥和阻碍地方政府进入中央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方法,肯定是不利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因此不是一个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好方法。
当下,各权力部门实施垂直管理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已经或正在努力争取挤进垂直管理的行列。2000年,国家药监局开始建立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2005年,全国26个产煤省份都设置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2006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组建的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等5个环境保护督察中心直接由国家环保部门垂直管理。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明确表示,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是“早晚的事”。据记者观察,当前正在争取垂直管理的部门还有:监察、公安、检察、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而在去年上海社保基金案被披露后,有关学者也呼吁高层对省级以下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垂直管理。记者还注意到,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哪一项工作推进遇阻,就有人提出对该领域实行垂直管理。比如,前不久,某县的文物保护工作推动不力,人们马上开始热议文物保护部门也该实行垂直管理。垂直管理已经被视同抗地方干扰的灵丹妙药,也从另一个侧面宣告了某些行业部门在面对地方政府干扰时的无能为力甚至束手无策。
按照垂直管理设计、推行者的良好意愿,将权力部门进行垂直管理后,就可以有效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使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的状况得到改善甚至杜绝。
垂直管理真能顺利取得预想的效果吗?
难破地方保护迷局
从垂直管理部门的运作效果来看,首先并没有有效地破除有着深刻的社会和制度背景的地方保护主义。
垂直管理部门难拒地方“勾兑”。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地方政府会想尽一些办法来完成。比如,为完成经济考核指标、增加GDP,有的地方往往重招商轻审核,从而导致污染企业来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也来了;地方政府往往还会为这些企业的进入大开绿灯,会主动为这些企业协调与实行垂直管理的监管执法部门的关系。
为了给部下做表率,某省一位县委书记自加压力,率先出马招商引资,凭着县委书记的面子,很快招来了一家会给当地带来可观税收、能解决当地数百人就业的高耗能污染企业。而这样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按常规,负责审批的各类垂直管理部门是不可能让其落地生根的。但这位县委书记亲自出马四处协调,不仅让其在当地落了户,还搞定税务、国土、电力等各路垂直管理部门,为其争取到了优惠的减免税收政策和电力政策,类似的事例比比皆是。
河北一位副市长在私下对记者聊天时认为,不尽科学的考核方式是产生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本原因,也让地方政府产生了滥用权力以维护地方利益的冲动。制度安排是影响权力特征的决定性因素,做好地方任何一项工作之最经济、最有效、也是最根本的方法,必须是立足于地方,也只能立足于地方。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最关键的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而不能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垂直管理方式来解决。
利益制约难破地方保护。尽管实行垂直管理的执法部门其人、财、物都不由当地政府管辖,但毕竟是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上,与当地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在执法中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超脱。即使实行了垂直管理,也不敢轻易得罪地方政府,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
2006年6月,实行垂直管理的山西某煤矿安全监察局搬进了豪华办公楼,同时购置了10辆小汽车。买楼的500万元中有209万元是从所监管的9个煤矿“借”来的,剩下的有些是当地政府解决的。另外,买车的63万元也是煤矿“资助”的。拿别人的手短,吃别人的嘴软,煤监局要了所监管煤矿和当地政府的“赞助”,还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吗?在这里,垂直管理部门利用特权来为自己牟利,而不是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
某市一位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领导“诉苦”说:“单位职工的子女要在当地上学,单位还要在水电气土地等方面与当地政府打交道,平时执法遇到暴力抗法更要当地公安来协助。没有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要想顺利开展执法工作,是无法想象的。所以当地政府为了当地发展而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
此外,垂直管理部门的许多工作人员基本上都生在当地、长在当地,中国又是一个特有的人情关系社会,在当地执法、查处违法违轨行为时,很快就会有七大姑八大姨前来说情,最后不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了这样的社会和制度背景,尽管工商、质监、药监等权力部门实行了垂直管理,但因破解地方保护主义不力而导致的监管乏力,使得近年来各地出现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事件,如“红心鸭蛋”事件和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等。
中部地区一位市长说,现实中地方政府有滥用权力的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在对权力的监管上下工夫,要努力通过变革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不敢、也不能再滥用权力,而不是一味地上收权力。对权力部门大量实行垂直管理后,地方政府与垂直管理部门的搏弈结果,最终不过就是两者形成相安无事、互不干涉的局面。实行垂直管理就可以破除地方保护的良好愿望,就这样被巧妙地化为了无形。
都“垂直”了,地方政府还能干啥?
在某省人代会上,不少市长牢骚满腹,对一些权力部门热衷于实行垂直管理表示强烈不满。一位即将退休的工业大市市长直言不讳地说:“地方政府本来承担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就大,工商、质监、税务等一些重要权力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就等于把地方政府的权力削弱了,责权不对等,以后还怎么有效开展工作?地方政府到底该干啥呢?”他认为,不少经济执法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后,向中央要来了独立的执法权,有的尚能公正执法,而有些却把独立的执法权当成交易的筹码,与不法经济行为的实施者讨价还价,地方政府无法对其进行监管,从而导致地方经济发展环境的恶化。
西部地区一位县长告诉记者,他所任职的县有60万人,每年地方财政收入只有两亿元,这点钱要保证公务员的正常工资,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还要还以前遗留下来的债务,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正常的公益支出,可以说地方政府有无限的事权。而税务等部门是实行垂直管理的,地方政府没有支配税收的权力,财权与事权极不匹配,使地方政府工作起来显得非常吃力。四川西部某县的杨副县长说,垂直管理部门越来越多,把权力都收上去了,地方政府就象个收发室,地方政府的人权、事权和财权不对等,出现了“中央点菜、地方埋单”和基层政府“财政空转、负债运行”等权力与责任相脱节的现象,地方政府想干点事情很难。他还对越来越多的部门可能垂直管理表示出深深的忧虑。
长期从事宪政研究的湖南湘潭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主任李锋认为,中央不断的强化直管力度,实际上表明了对地方政府的不满和不信任。市场不规范、权力腐败现象普遍并非完全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其原因很复杂,根本上是体制的问题。但现在中央似乎把责任全部推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自然会感到委屈和不满。
广西一位副市长认为,用垂直管理来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是建立在对地方政府不信任的基础之上的。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解铃还需系铃人,为何不从剖析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根源入手来研究解决的办法呢?建立科学的考核地方政府的机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和权限,迫使地方政府正确履职,恐怕比单纯通过实施垂直管理来掏空地方政府要好得多。
难敌权力腐败
用垂直管理来制约地方政府滥用权力,其实也就是期待用一个更高级别的权力,来制约可能被地方政府滥用的权力。似乎有了更高行政级别的权力、有了钦差大臣的地位后,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
然而现实却让人大跌眼镜。垂直管理部门频频发生的腐败案件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不论何时何地,权力的天生属性都是一样的,分到地方的权力可能被贪腐势力收买,垂直到中央的权力,也可能被贪腐势力收买。理论上讲,垂直管理,权力越集于一端,持权柄者就越发地好操弄,寻租也就更便捷了。
郑筱萸案可谓典型。1998年,郑筱萸就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先大规模集中权力,启动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理,把机构设置、机构管理、编制及干部管理、财务经费管理等的审批权限上收到省一级。接着又推行企业优良制造规范(GMP)认证,并统一药品国家标准,即“地标”升“国标”。权力一统后,接下来就修改游戏规则:改变药品审批程序,将原来从专家库中随机遴选专家参加审评,改为内审,审评人员的位置相对固定。审批权高度集中,寻租的通道就由此打开。拿生产批号,有钱就批得快,没有钱就得等。出新药,药监局一年能批一万多种。GMP认证,没有钱,即使合格的企业也拿不到,企业为了生存,只能用钱进行交易。某省卖出了1000个批文,结果,接连发生了震动社会的齐二药假药事件、欣弗劣药事件等,产生了数以万计的受害者。
为了解决当年因药监地方分权造成乱局而进行的药监垂直管理改革,就这样种下了“龙种”,收获“跳蚤”,极其迅速地走向了其良好初衷的反面,造成了更大的乱局。细数已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所出现的腐败案件,人们便可感悟一二。
对各垂直部门来说,当他们作为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时,尚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纪委等的制约;垂直管理后,这些制约没有了,而代之以下管一级的模式。这尽管加快了上下信息传递的效率,但作为上级部门,远在几百里甚至几千里之外,对下级管理最致命的弱点,就是鞭长莫及。某省工商局纪检组长坦言:“省工商局纪检组就几个人,要想对全省20多个市的工商局以及一百多个县的工商分局的一把手进行有效的经常性监督是不可能的。在纪检组实行派驻以前,即使发现某些领导出了问题,但由于在一个系统里,有‘护犊子’的心理,很难作出公正的处理。”
“山高皇帝远”的宽松氛围,使各级各垂直部门的一把手成为说一不二的家长,一旦一人腐败,往往多年不会暴露,形成从上到下的“一窝烂”。税务、工商等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多次爆出惊天腐败大案,其原因即在于此。
2003年,实行垂直管理的海南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招德因多次接受下属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接替马招德主持工作的省工商局原副局长郑先育、万宁市工商局原局长叶东雄、屯昌县工商局原局长吴岩等人也因接受下属贿赂和行贿相继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一“买官卖官”系列案涉及海南全省8个市县的工商局长。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内蒙古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等腐败案件里,均涉及多个下属市、县局的一把手。
权力只要缺乏监督、缺乏制约,无论在哪个领域都会发生腐败。所以,在2006年8月的广州市“廉政文化周”期间,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这些垂直管理部门之所以被称为廉政“高危行业”,就在于手握重权的垂直管理部门容易滋生贪污腐败。
垂直管理部门的独一无二性,还使得他们可能将控制公共资源配置闸门的开关权,变成要挟他人的筹码,从而产生腐败行为。
只因不满当地一家酒店开业时对自己的“不敬”,湖南浏阳市电力局领导竟限酒店销售部女经理“10分钟赶过来”,并说出“喝一瓶酒少停一小时电”的昏话,席间丑态百出。在个人私欲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竟利用职权对该酒店及所在小区拉闸停电一晚上。这件事情的发生让人再次见识实行垂直管理的垄断行业的霸王逻辑:“你不顺从,我就治你”,“老虎不发威,还当我是病猫?”
事实证明,若不能真正束缚住权力本身,任何权力都是靠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