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利益 营造和谐氛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能,从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中促进社会和谐。

  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化解矛盾促和谐。一要构建群众利益诉求新机制。适应形势需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打造群众利益表达新平台,通过开办政风行风热线、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设立网上举报电子信箱、网上对话平台等,确保群众利益诉求能顺畅到达相关部门,及时得到解决,避免群众因合理利益受到侵害而产生过激行为。二要整合信访资源。要完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妥善化解矛盾,排除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群众的信访问题要坚持直办快办,减少转办交办,加大催办督办,建立完善处理信访问题的督察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信访问题的一次办结率。三是建立领导干部下访制度。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建立和规范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约访群众,及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化解矛盾、赢得民心。

  畅通群众知情知政渠道,以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促和谐。公开才能公正,公正才能公平,促进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公开理念,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做到党委、政府凡不属于保密范围内的工作内容,都应实行公开,以防止腐败的滋生。要通过建立电子党务、完善电子政务提高公开透明度,把网络化信息技术应用于电子党务建设、政权建设,打造公开平台,让群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知政权、监督权。要实行权力运作过程的公开,通过将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包括执行程序、执行责任者、执行标准等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情,让权力行使者规范行使职权,不敢也不能以权谋私,同时群众可以直接监督权力运作的全过程,防止幕后交易。要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等制度,有效地提高群众知情知政程度,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方便。

  畅通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渠道,以成效促和谐。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抓手,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抓手,牢牢盯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开展工作,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一要增强执纪为民意识,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反映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保障群众利益重要性的认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尽心竭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变化。要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当前要重点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医药购销、企业违法排污和食品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工作,认真加以解决。要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案件,严肃党纪政纪,确保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民,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