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管”不是万能的
来源:济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昨天的《济南日报》有一条消息说,4月7日,历下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通过了由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这条消息引发了笔者的一点感受。

  “数字城管”,通俗地讲,就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政府管理的一切城市部件,如每一个井盖、每一杆路灯、每一个邮筒以及桥梁、隧道、公交站牌、公厕、古树名木、城市雕塑等,都将拥有一个唯一的编号,相当于居民持有的“身份证”,一旦该地点发生突发事件,市民只要报出固定编号,相关部门便能及时前来处理。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对象的范围,有六大类部件、五大类事件,目前共涉及部件93种、事件59小类。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改变了原来城市管理信息不及时、管理被动后置、政府管理缺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等弊端,使城市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无疑是城市管理上的一个创新和有效举措。

  但数字化城管模式是一个“宏观”系统,它的主要功能是“指挥”和“监督”:监督员发现问题后,指挥中心确定某个部门去处理,处理完毕后监督员去核查,还未解决的就将问题挂到“提示单”上。至于“现场如何解决问题”这一环节,是具体和“微观”的,主要依靠管理部门在现场操作的自身能力。实行数字化城管后,城管问题的发现和处置量翻番,市区的城管执法队伍承担了数字城管事件绝大部分的处置量,工作任务超常繁重,连续作战,疲于奔波。报载,南京市鼓楼区湖南路中队的城管执法队员和协管员总计71人,20余人在外拆违和整治广告,20余人负责机动,只剩20余人负责全辖区数字化城管“网络定位”的“定岗”,按理说,“定岗”执法队员是占道者的“克星”,随时可以阻止占道者经营。但一些商贩和“定岗”执法队员打起“游击”,造成“定岗”形同虚设。湖南路中队负责人说,辖区内需要管理的地方很多,执法人员不可能老盯着一处。

  因此说,数字化城管是解决城管问题的有效抓手,但它却不是万能的。数字城管的取胜之道和成功之本在于各区、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通力协作,在于市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管好城市,仅依靠一个系统平台肯定是远远不够的。有关部门在发挥数字化城管科技优势的同时,还应把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作为关键,不能忽视城管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同时,必须探索管理体制问题,应建立一种监管分离的新机制,在深度上、优化上、整合上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而不只是在扩大范围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