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才能真正纠正公共部门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风气好转
监督制度不仅要具有整体性,还应拓宽、保护自下而上的监督渠道
昨日,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纠风工作作出批示:纠正不正之风,关键在建立制度。国务院各部门要带头。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也在对会议的致信中指出,既要纠风,又要防风,高度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一言以蔽之,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才能真正纠正公共部门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风气好转。
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道德、社会风气领域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现象。这既是政府鼓励民间力量生长发育的必然代价,更是制度性监督欠缺,公共权力边界模糊以致某些官员屡屡越界滥作为、懒作为,视中央政令若无物,置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于不顾,以权非法谋取个人私利的必然后果。从教育、医疗到房地产等行业的诸多混乱失序,再到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款吃喝玩乐等铺张浪费、不计行政成本的政府奢侈行为,这些不正之风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毫无疑问,温家宝的批示和吴官正的致信,是对民间要求加强制度性监督呼声的回应。自1990年以来在全国统一开展的纠风工作,以早年的部门自查自纠、反腐专项治理为始,以近年的廉政建设为落脚点,越来越注重标本兼治,解决损害公众切身利益问题,或许也正是有鉴于此。但就目前说来,尽管着力从源头上防范不正之风的社会共识已经达成,纠风工作的“运动性”色彩仍很突出。全国很多地方依然主要靠限制公款吃喝、出国旅游、滥用公车之类的细节性政策,以及亲情防腐反腐的呼吁式文件来推动。整体性监督制度的不足,是造成从配车、办公设施等规定详实的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到种种旨在实现“束官理权”、推动政府依法作为的行政法规和听证制度无法收到更大成效的根本原因。
在改革自上而下推进的中国,纠风工作亦当自上而下。这个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温家宝总理要国务院各部门在纠风中带头,正是其中之义。如此,国家审计署近两年来已公布的各大部委滥用财政性资金的问题,就应适时解决;而渐为公众所关注的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设立,则更应尽量吸纳合理民意。监督制度不仅要具有整体性,还应拓宽、保护自下而上的监督渠道。在有些地方,对职能部门的违法作为,只有上级批评能间或奏效;一般公民则无法招架,其向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常常被敷衍搪塞;而媒体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予以报道时,则会遭遇种种“公关”甚至是打击报复。诸如此类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在于政府能否以超凡的勇气,妥善处理好“官嘴大”、“民嘴小”的问题,使公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身正方可为范。在中国历史上,取得成功的社会变革无一不与政府诚信守则相关。很难想象,打破徙木赏金的诺言之后,商鞅变法还能获得全国性支持;毁弃约法三章,刘邦还可在楚汉之争中取胜。政府理应通过推进制度性纠风此一务本之策,坚守诚信和正义的底限,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一块道德、风气的定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