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林副市长在市政府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年3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们在今天召开的政府全体工作会议上,一并安排部署今年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下面,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我就今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我们按照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政府的要求,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坚决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要求,加大了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在电石、铁合金、焦炭行业清理整顿和打击非法盗采、关闭小煤矿、追究环保事故责任等工作中,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政令畅通、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进一步公开透明运行;继续加大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坚决纠正制售假药和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努力解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安全生产、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各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营造了较好的政治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些执纪执法部门和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问题和拥权自重、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态度生硬等官僚习气;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还不够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个别部门和单位铺张浪费,职务消费不规范、不透明;个别干部为政不廉、吃拿卡要、办事不公、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部门和单位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五届四次全委会议和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确定了今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并把优化发展环境特别是优化政务环境作为实现目标任务的重要条件和主要措施,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今年国务院和自治区召开的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正确处理好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与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坚定不移地搞好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通过狠抓政务环境建设,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市委五届四次全委会和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文明富裕的新乌海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规范行政权力,加强政风建设,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任务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政风建设。政风建设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全面阐述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问题,强调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党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各级政府、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必须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结合政府系统工作特点和当前实际,要特别强调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厉行节约,规范职务消费,降低行政成本。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反对大手大脚,奢侈浪费。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公务接待,改革公务接待方式,探索公务接待社会化的途径。要严格控制会议、差旅、出国考察和公务用车等支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要将政府机关和政府各部门各种公务消费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严肃查处。要下大力气解决会风文风问题,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减少文件数量,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达标评比和表彰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显著降低行政成本,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
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做到政府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真正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必须紧紧围绕行政机关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权力及运行的重点环节入手,严格按照程序流程规定和时限要求,动态地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等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进一步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建设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这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制约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制也越来越健全,对行政权力在合法、合规轨道上规范运行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的要求,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做到踏踏实实用权、规规矩矩办事,努力解决行政乱作为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重大项目的决策和审批上,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和发展规模的大小为标准,要坚持以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依据,该履行的程序必须履行,避免盲目审批、违规建设,把好事真正办好。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坚持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办事,按规矩办事。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经济逐步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各项政策逐步配套的情况下,我们的发展思维必须随之更新,方式必须随之调整,这就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另一方面,是要在合规合法、符合政策的基础上,坚持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努力排除各种无原则的内部推诿扯皮和官僚衙门习气,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下大力气解决行政不作为的问题。要以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继续推行审批“一站式”服务,下大力解决审批难、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对涉及违反行政许可法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要由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有关部门要从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的高度,进一步简化和理顺审批程序,努力为企业、投资商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已确定进入中心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市政府的规定,决不允许以各种理由顶着不办,或者变着花样躲着不办。对一些部门的项目名义上进了中心、但关键环节仍然滞留在部门办理的“两头办公”、“两头受理”等问题要尽快纠正,并全面公开办事程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积极清理整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各类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健全,同时也建设了一批新的办公场所,这对解决历史欠帐、改善城市形象、改善机关工作环境、推进旧城改造、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但需要注意和把握的是,无论是办公场所还是基础设施,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资金来源等方面一定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今年,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都要下大力气清理整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我们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在上级检查之前,立即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没有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擅自提高建设规模和标准,违规修建高档楼堂馆所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要求,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违规建设的办公大楼和培训中心,包括建成的、在建的、拟建的项目,主要检查办公楼建设规模、占地面积、装修及设备标准、项目工程造价和资金来源。对于违反规定在建和拟建的,要坚决停建和缓建;已建成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予以处置。在组织自查和清理的基础上,发改、财政、建设、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楼堂馆所建设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对确需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未经批准开工建设。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要求,今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批准新建培训中心项目,不得再安排政府预算内投资对现有培训中心进行改建和扩建。
(四)认真搞好专项治理。今年专项治理的重点,一是把关注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和谐文明乌海建设。要认真抓好市政府今年确定的为群众所办“十件实事”的落实。各区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所承担的任务,逐项逐步件明确责任、排出时序、认真落实,确保为群众所办的实事办好办实。二是坚决治理各种乱收费行为。要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名目的行政乱收费,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特别是要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认真落实本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全免的政策。对学校再出现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追究校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三是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四是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五是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规违法行为。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继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力度。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要强化监督,重点查办。要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诉必受,有案必查,违法违纪必究。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联动,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针对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加大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强化对经营者和从业者的引导、约束和监管,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做到超前预防、教育在前。
(六)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要重点加强行政许可、重点项目建设、信访事项办理、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效能建设。大力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项目代办制等制度,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要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除发挥行风评议员的作用外,要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公布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一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政风行风真正能够受到群众的监督,更好地解决一些部门和干部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问题。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严肃查处各类以局部利益、个人利益损害大局利益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通过充实督查力量,采取组织基层、企业、群众评议和效能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开展各项质询以及明查暗访等形式,定期进行机关效能建设综合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实绩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要把反腐倡廉纳入政府工作整体格局。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找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全方位、多方面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强化自律,带好班子,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不断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广大干部的教育和管理,认真抓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岗位责任和行政行为,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要认真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设一支忠于职守、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公务员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根本宗旨教育、廉洁从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品质。对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对权力集中、管钱管物管项目岗位的干部,要实行定期交流,并形成制度,严格执行。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每一个公务员都要忠于职守、奉公守法、秉公用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保政府自身过得硬,清正廉洁,为民办事,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是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监察机关的工作,为他们全面履行职责、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负责,切实履行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要积极开展廉政监察,促进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积极开展效能监察,解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强烈的责任感,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实现我市经济又好有快发展、构建和谐乌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