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革命"让老百姓贴近
来源:央视国际 更新时间:2008-03-14
 


  国务院的100次常务会议,见证了政府锐意改革的一串串坚实而不凡的前行足迹。“应该管的一定要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新一届政府成立至今,清明政风扑面来。审批项目削减,群众办事方便,监管方式增多,乱收费被叫停……实施《行政许可法》带来的变化还远不止于此:电子政务、合署办公、一条龙服务日渐普遍,行政复议、官员问责制振奋人心。与《行政许可法》一路同行,各级公务员体会到“官不好当了”,审批膨胀、层层设卡、“雁过拔毛”行不通了。不惟上,不惟权,只惟法!依法行政,也意味着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反映出本届政府“有法必依,有禁必止”的魄力和决心,让人民群众真真正正尝到了依法行政的甜头。

  在“政府革命”中,尤其是政府信息公开,让老百姓越来越感觉到贴近、透明、可信。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前提和基础,它是指将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形成的与行政运作有关的各种信息,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政府行政办公的透明度,拉近政府与广大基层单位和群众的距离,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也有利于依法行政,防止权力腐败,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公民了解政府行为,更好地发挥其监督作用和参谋作用,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有利于公民和组织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根据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组织和个人目标,做出各种决策,并在有关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允许范围内活动。

  诚然,个别地方政府信息公开还流于形式,受种种条件限制还不能真正做到迅捷便民。从2004年8月至今,福建来武汉做生意、后又成为公益维权人士的黄志宏,以普通公民身份向武汉市各政府部门提出了近百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几乎涉及到武汉市政府所有部门。今年2月,他就10个政府部门不正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向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了行政复议,讨要知情权。(央视国际7月30日消息)显然这不是硬件投入的问题,其症结在于某些政府官员根本不把文件规定的内容当回事,根本不把群众的需要当回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政府,应该由政府主动公开,主动服务,主动完善,而不是由公民来“反弹琵琶”。公民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拥有的公共信息享有知情权,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不是政府对人民的一种“恩赐”。信息公开可以使公民获得政府掌握的政务信息、市场信息、服务信息等事关自己利益的信息和决策,在知情中获得自己的发展机会。

  政府信息公开将被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成为“政府革命”的一大亮点。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日渐深化,到今年6月底,国内31个省区市、国务院38个部委都建立了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民众凭有效证件即可自由浏览、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大江南北、都市村寨,“三公开”不断创新:免费赠阅政府公报、开通公共信息亭、设立审批电子监控、在政府网站开辟平民论坛、推行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建立村民联席会议机制、增设村级选举观察员等。在100次常务会议的309个议题中,对280多个议题所涉内容及时作了公开报道,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监督政府。(人民日报8月10日消息)只有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行政监督,有效遏制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用人失察,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可靠保证,政府与百姓才能贴得更近。(作者: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