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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南京将在机关领导干部中全面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干部清廉与否上网一查便知,这将是党风廉政信息化管理的一大措施。(8月11日《现代快报》)电子档案最大的好处是查阅方 便,人们只要上网轻轻一点,一个人的情况就会跃然眼前,一目了然。但如何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让档案所记录的事实来源真实可信成为无法回避的一个现实问题。 现在,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和重大事件申报制度在党政机关已经实施了多年,社会各界在肯定此类有关党政干部清正廉洁制度的同时,不免对此类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深表忧虑,特别对领导干部在申报之中能否“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等一系列情况表示怀疑。从一些落马贪官的情况来看,在跨越申报这道坎儿时,他们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涉险过关。原因很简单,因为权力光环照耀着他们,他们可以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在申报个人财产和重大事件时,就能轻而易举地把自己划入“清正廉洁”的横线之上。 从这一点看,“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基本材料的获取绝大多数都是来自领导干部个人对财产和重大事件的申报,作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无力核查的情况下,其可信度到底有多大呢?人们打开“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是方便了,但这对考察、任用、提拔领导干部,对了解、掌握、分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真正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建立于领导干部自觉基础之上的自我申报所带来的隐患是显而易见的。据有关资料显示:贪官们的腐败行为80%都是由人民群众举报后得到查处的。由此可见,建立“干部电子廉政档案”要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不能光听领导干部自己说,而是要建立起对领导干部申报之后行之有效的核查机制,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申报的财产和重大事件一件件、一桩桩地核实清楚,并将核查的情况通过网络的形式,请公众参与评判,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与看法,请群众帮助组织部门来整理领导干部的档案,这样所登出的“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才能具有说服力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