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农林类提案有372件,约占提案总数的8.36%。其中,委员个人提案216件,委员联名提案120件,党派提案31件,小组提案5件。从提案内容看,通过调整农村产业发展模式、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发展农村经营组织等措施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保护湿地、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等措施不断改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加强水资源合理开发,解决农村用水难和饮水安全,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问题比较集中。
调整农业产业模式 调整农村产业发展模式,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提案关注较多的问题。委员们建议,加快农村产业持续发展和培育农村新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他们在提案中建议,做好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提高市场交易能力,调控农村经济发展规模,提高农村产业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产业基础建设和科技推广,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调整转移支付体制,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率,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农业发展服务,为农民致富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为此,委员们围绕农村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规划、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涉农信息资源分散、通信网络资源重复建设严重等问题,提出了制定总体规划,强化资源整合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对农业电子商务的扶持力度,加快农村信息化队伍建设,加快启动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等建议。
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整合资源、促进规模化经营、确定农民在农业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有效形式。委员们认为,在发展经济合作组织的过程中,要积极探索组建省级和国家级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对原有组织形式如供销社进行改造,逐步健全完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并配以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监督机制等。
重视森林生态补偿 委员们建议,应该进行林权改革,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配套改革,切实执行林业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新农村建设,防止出现农林“二元化”,重视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调整山区产业结构,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提案建议,国家应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的宏观指导,实行分类经营,加大资金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创新种植模式,提高后续产业经营效益。建议加快湿地保护立法,建立协调机制,启动全国湿地调查,确立湿地在我国土地利用分类中的法律地位。
针对目前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等问题,委员们建议,加强农村水系规划和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水环境、水生态;搞好规划并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搞好基本建设,加大科技投入,通过集中整治,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生产集约化。
目前中国农村仍有近3亿多人存在不同程度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在一些地区的部分乡村用水难、水质差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大问题。许多提案就切实解决农村用水难和饮水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科学规划,根据水源类型分为三个区域:山区集雨供水区、扬黄供水区、地下水降氟除盐供水区,分类构建农村供水保障体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建立完善的工程运行机制;加强水源保护和饮水安全监测;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拓展融资渠道,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融资方式的研究。
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有些地方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由此引发群众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项目的建设。委员们认为,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是促进农村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
提案建议,应依法确定土地补偿标准,保证征地补偿合理、科学。建立征地费用监管机制,保证征地补偿费足额到位。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征地安置途径,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加强部门协商,减少行政干预。探索集体土地流转,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针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委员们提案建议,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启动政策先行试点,以便农村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互动,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农村发展实现大的飞跃。
此外,委员们还就加强农牧区社会保障机制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大力发展新农村公益事业服务组织,加快农村道路建设等方面通过提案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