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依靠信息化推动审判工作
来源:今日乌海 更新时间:2012-04-14

  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促进审判的公开、公正和效率以及抓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审判的公开、公正和效率。
    近年来,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继续锁定争创“全国模范法院”的奋斗目标,抓住“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这条主线,坚持“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支好的法院队伍,建立一套好的管理机制,干出一番好的工作业绩,树立一个好的司法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政治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管理治院、形象塑院”的各项措施,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高科技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全面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发挥高科技手段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开、公正、效率的目标,是院党组的坚定决心。2005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共投入150多万元资金,突出狠抓高科技在审判工作中的运用,加快了科技强院的建设步伐,使办公自动化、电子化、信息化成为现实;突出狠抓司法规范工作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使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一)建成数字化法庭,使庭审程序更加严谨、规范、透明
2006年11月,我院在国际互联网、自治区法院系统广域网和本院局域网“内外三网”开通的基础上,建成了两个数字化法庭。数字化法庭就是集数字采编、视听、网播系统在庭审活动中的一种具体运用。即利用科技手段完整、准确、实时地记录、再现庭审视听过程,避免当事人事后对庭审笔录内容和庭审过程(主要指庭审程序)的争议,能有效地促进审判程序的公开与公正;当事人可以在庭中、庭后监督法官在庭审过程有没有违反程序、违反纪律的现象。数字化法庭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科技手段之一;数字化法庭的建成大大提高了我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规范了法官的言行和司法礼仪,也使庭审程序更加严谨、规范。
    经统计,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31日,在数字化法庭审结的案件中,上诉率只有4.9%;而同期未在数字化法庭开庭审结的案件中上诉率为10.1%,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
    我院建成的数字化法庭主要有七种功能。一是法官和控(诉)、辩双方可通过审判台上的电脑显示屏直接观看到庭审现场中书记员的庭审记录情况;二是法官和控(诉)、辩双方可通过桌面上的显示屏同步观看证据信息情况;三是旁听群众可通过法庭内的大型投影屏幕观看到证据的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四是证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作证,只要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支持,可异地作证,并通过网络进行举证和质证;五是庭审实况在庭审结束时,可以直接刻录成DVD格式的光盘。光盘可当即给当事人也可存放本院做为多媒体档案以便查询;六是实现了庭审控制系统与局域网内法院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院领导、审委会成员以及有关审判员可以通过电脑进入局域网获取案件详情等情况;七是具备庭审直播、点播功能,本院和上级法院可以通过局域网中的法院信息系统收看到庭审直播或实况录像。目前,我院已成为自治区高院在全区推广数字化法庭建设的唯一的试点法院。阿盟、鄂尔多斯市等友邻法院多次来我院参观学习。
  (二)人机配备率提前实现100%目标
    自治区高院在2004年全区法院司法物质装备三年规划中提出全区法院系统到2007年人机配备率要达到70%的目标要求,而我院在2006年电脑装备总数已达105台,人机配备率达到了100%(包括聘用制速录员和书记员),提前一年实现了规划目标。同时,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的硬件装备,新购进了投影仪、证据展示台、打印机、高速扫描仪等一批办公设施,使办公自动化、电子化、信息化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现在,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人会使用计算机,审判办公的各个业务领域的文稿拟定都在由手写向计算机键盘输入、打印机打印过渡。
    2005年6月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凤歧视察我院工作时,对我院立案接访大厅的审务公开和立案流程的自动化工作以及信访接待法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表示满意。
  (三)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全面应用
    我院利用北京清华紫光公司开发的法院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从2006年8月起已在全院逐步形成了案件卷宗档案电子管理化的格局。
    1、当事人在诉讼立案时,由立案庭对相关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进行了扫描,录入信息数据库;
    2、部分法律文书如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等通过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当即送达当事人(原告);
    3、案件在审理期间的各式笔录、庭审记录、裁判文书等,于案件审结后通过高速扫描仪进行扫描,录入信息数据库;
    4、所有诉讼程序的纸质材料均以数字图片存储的形式,最终形成完整的案件卷宗电子档案。
    5、我院的电子档案经过授权,可以通过局域网随时调阅、查询。也为上诉案件在二审法院审理时,通过网上阅卷提供了方便。
    6、案件庭审信息则通过数字法庭进行采集和自动存储,形成符合主流格式标准的媒体文件和数据文件,并根据信息的类别、使用频率、使用方式等进行存储、检索。
    2006年11月,我院被自治区档案局评为“全区档案利用服务考核优秀单位”。
    目前,我院正在将2006年所审、执结的案件,采取从前往后的做法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档案。然后依次对历年形成的2.7万件案件卷宗进行扫描逐步形成电子档案。但是现阶段有两个因素制约电子档案的应用,一是形成电子档案的工作量太大,设备要求高;二是电子档案系统在全国法院使用时间不长,我院作为全国基层法院少有的使用者,尚有许多地方需进一步完善。
  (四)庭审笔录全部实现亚伟速录
    从2004年开始,我院就已逐步实行案件庭审速录,到2006年初,则强制推行使用亚伟速录。现在,我院全部案件的庭审和审委会记录等均已实现亚伟速录。全院共装备亚伟速录机18台,18名书记员(其中专职亚伟速录员5人),全部经过“中国中文信息协会速记专业委员会”培训,其中有12人取得该委员会颁发的专业证书。2007年2月10日,我院为进一步检验书记员的速录能力,全面提高庭审速录的质量和效率,再次邀请该委员会的专家对书记员进行亚伟速录技能等级晋升考试。参试书记员均取得优异成绩,其中1人由速记中级等级晋升为速记高级等级,2人由初级等级晋升为中级等级。目前,书记员中最好成绩已达到每分钟录入195字。
    2005年10月1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王维山院长视察我院立案接访大厅、审判庭等审判设施建设情况后,对我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及庭审速录普及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案件执行信息纳入最高法院网上监控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公开执行案件信息的有关要求,我院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全部执行案件均已通过最高法院在互联网上设立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向全社会公开。所有执行案件的基本信息,如立案时间、执行法院、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执行结果等情况都输入电脑,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系统了解到执行信息。网上执行公开使整个执行过程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了执行公正。这几年,尽管我院案件的执结率每年均在95%左右,但仍有5%左右的案件不能执结。实行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是建立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一项新举措;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限制赖账不还的被执行人的高消费、出境、投资办厂、开发房地产等,提供了一个多层面、可操作的支撑平台。
  (六)三大系统推进法院整体工作
    现在我院局域网中的“公用信息服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和“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已全面应用,为推进我院整体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实现公正与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用信息服务系统”主要是基于本院内网的建设,设置有本院新闻、专项活动、信息简报、院内规章、法律法规、法治聚焦、生日送花等栏目,为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全方位的信息平台;
  “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也可称为电子政务系统,主要是为行政公文的发送、传阅、办理等工作提供准确、有效地流转,设有通知信息、提醒信息、期刊信息三部分。现我院的公文和上级机关的发文均通过该系统进行流转,避免了文件遣失、漏阅等现象,极大的缩短公文流转时间,办公效率明显提高;
  “审判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庭长办公系统、立案系统、办案系统、综合查询系统”等五大系统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建立了“司法统计管理系统”,使每月须逐级上报的审判和执行数据自动生成,能够及时、准确地发送到上级审判机关和有关领导手中;另外,我院还建成了“视频会议系统”,可在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及中级法院之间,实时传送会议图象信息。
    2005年9月10日,自治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组实地检查我院工作时,对我院立案接访大厅自动化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06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士杰视察我院工作时,对我院运用高科技手段,推进司法公开、公正、效率的做法和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而实施的一系列便民举措给予充分肯定。
  (七)建立了“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网”
    从2006年6月28日起,我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网”,全面加快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加强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网站主要设置了法院简介、新闻速递、荣誉集锦、监督平台、法官风采、法学园地、诉讼指南、法律法规、开庭公告、院长信箱、裁判文书、学习教育专项活动、新闻图片等十七个栏目,基本涵盖了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为民举措等方面的最新工作情况。同时,开通了网上立案功能,当事人在“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网”上可以直接进行网上立案。
  “乌海市海勃湾区法院网”建成短短八个月来,截止2007年3月31日点击率已达40万次。根据中国法院网每月点击排行榜显示,2006年10月份我院排行位居全国基层法院网第二名,11月份排行位居全国基层法院网第三名,12月份至2007年3月连续四个月位居全国基层法院网第一名。2007年2月14日,由最高法院办公厅和中国法院网联合组织开展的“2006年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我院被最高院授予“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还有一人被授予“全国网络宣传先进个人”。
    二、围绕规范化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八个长效机制
    在深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深入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建立健全法院管理工作的八个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以审判委员会为主体的审判宏观指导的工作机制,使审委会的监督、指导功能得以加强,议大事、议大案要案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建立了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立案庭对案件入口、出口的管理能力和对审判、执行案件的全程监控功能得到有效加强;三是建立了以审监庭为主体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使审判监督和院长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四是建立了以执行监督室为主体的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的管理机制,使执行乱、乱执行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五是建立了以政工科、研究室为主体的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机制,使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得到有效加强;六是建立了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的司法廉洁管理机制,使司法廉洁的“不必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机制得到有效落实;七是建立了以司法警察为主体的安全保卫管理机制,使机关安全和审判、执行工作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八是建立了以办公室为主体的后勤保障管理机制,为基础化和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保证。
  (一)从队伍建设看。通过长期的教育和严格的管理,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有了显著提高。
    1、法律职务结构方面:全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85人。其中:法官50人,占60%;法警8人,占9%;书记员8人,占9%;其他人员19人,占22%。
    2、年龄结构方面。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平均年龄37.9岁。其中:30岁以下9 人,占11%;30--39岁45人,占52%;40--49岁27人,占32%;50--59岁4 人,占5%。
    3、学历结构方面。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6%,其中:研究生7人(含在读)占8%;本科52人占61%;大专23人占27%;中专(含高中)3 人占4%。全院50名法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7人占14%(含在读);本科41人占82%;大专2人占4% 。
    4、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
    5、从强化监督教育入手,在全院推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和《干警家属廉洁监督责任状》,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行为,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司法公正、廉洁、文明、高效。
  (二)从审理、执行情况看。2004年以来,我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经过全院共同努力,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保持着较高的水平并逐年提高。
    2006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案件1811件,审结1786件,审结率为98.4%;受理申请执行案件721件,执结698件,执结率为96.8%。
    从“提高七率、降低五率、控制一率”的主要审判指标分析:2004年以来,办案正确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调解率保持在58%以上;当庭宣判率保持在
47%以上;裁判文书当庭送达率由2004年的20%上升到2006年的67.9%;发回重审率、改判率、再审率均在控制指标内。特别是涉诉信访案件逐年减少,涉诉信访率逐年降低,由2004年的0.7%下降到2006年的0.2%。
  (三)从监督工作看。通过外部监督,推动和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在内部监督方面:建立和完善了法院队伍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继续在全院开展“四个规范”、“四个通报”、“四个公开”、“三个一”等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四个规范”,即全面规范法院运作行为、规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财务行为、规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工作以外行为。“四项通报”,即坚持每月一次的工作情况通报、队伍建设情况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差错案件及处理情况通报。“四个公开”,即审务公开、审误公开、院务公开、财务公开。“三个一”,即一月一讲评、一月一考试、一季一次评查。把严格执法、秉公执法落实到人,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从去年12月开始,针对审判、执行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和裁判文书制作方面出现的问题,由监察室负责对本院所要发出的法律文书在盖院印前一律进行严格审查。从目前看,这一举措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就裁判文书的制作方面,当事人找院长投诉率为零。
    在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建立了联络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纪检、检察监督以及其他有关监督,切实落实有关监督意见。二是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监督法院审判工作。三是聘请了31名执法监督员。四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有效贯彻,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由于我院在工作中注重了高科技手段在审判工作中的运用,注重了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注重了“提高七率、降低五率、控制一率”的审判指标,审判、执行工作出现了上诉率低、涉诉信访率低、发回重审率低、改判率低、再审率低和结案率高、调解率高、裁判文书当庭送达率高的良好局面。
    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依靠科技挖掘审判资源、依靠科技提高司法能力、依靠科技开创法院工作”这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和举措,必将为构建和谐诉讼秩序,维护和谐司法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高科技手段在我院审判工作中的运用,只是一个起步阶段,虽然起点较高,要求较严,但仍有些问题需要下功夫去解决。比如整体运作过程中的内部衔接问题;运作过程中的技术操作问题等。高科技是法官在办案时借助的手中工具,人的因素第一。通过科技促进和规范法官的执法行为,通过科技促进和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是运用高科技手段的本质所在。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抓住两点不放松:一是抓住发挥高科技手段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不放松;二是抓住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教育不放松。
    三、今后法院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
    ---大力推进办公现代化建设。今年区人民法院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实现四个“跨越式”发展。一是按照自治区高院物质装备三年规划的部署,在已建成本院局域网和自治区法院广域网的基础上,全面实行网上阅卷和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实现案件管理网络化。二是进一步开发网上立案功能,全面运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三是进一步推进微机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四是在全院共建成四个标准化数字法庭,全面推行“阳光审判”工程,实现案件庭审智能化。
    ---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一要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在去年全面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司法规律的工作任务和量化管理目标,建立奖罚分明的管理和评价体系。二要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管理的规范化。以落实《法官行为规范》为重点,规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言行、礼仪。三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廉洁管理的规范化。以整顿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严明纪律,警钟长鸣。四要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管理的规范化。以保障审判业务为重点,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五要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检察、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审判权力得到依法正确行使,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