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7年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7年3月23日在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基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我市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司法职能,稳妥推进法院工作改革,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为维护我市的和谐稳定与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9330件,结案137448件,同比分别上升8.36%和8.98%。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6577件,结案21306件,分别上升10.96%和11.65%。

  1坚持宽严相济,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双抢”犯罪等专项斗争,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继续从严打击。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397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783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852人,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为符合条件的869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律师,对8名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积极拓宽维护稳定工作思路,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有悔改表现的216名犯罪人员,依法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尽可能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为符合条件的1685名服刑人员办理减刑或假释,促进罪犯的改造。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少年审判工作制度,推行“圆桌审判”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司法宣传,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活动,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与深圳特区报社联合办好“法官说法”专栏,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群众喜爱的一个黄金栏目。

  2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关系和谐

  妥善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和行政纠纷。围绕构建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人际关系,高度重视与百姓生计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的处理,审结一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房屋买卖、劳动争议等案件32302件,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96件,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和谐。

  妥善化解各类群体性诉讼事件。正确处理司法程序的严格性与处理群体性事件的紧急性之间的关系,完善群体性纠纷应急处理制度,通过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社会联动等措施,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极端事件发生。先后妥善解决了涉及200余户业主的雍华府、花园城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列案等一批矛盾激烈、社会关注的群体性纠纷。

  切实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坚持“案结事了、和谐双赢”的办案指导思想,将调解、和解、协调的办案方法拓展到各个诉讼领域和诉讼的各个环节,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37.1%,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加强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与配合,强化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在宝安区委的支持下开展劳动争议联调试点工作,半年调解结案2299件,涉案人数9254人,解决争议金额约1900万元。

  3服务中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加强司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规范、引导和调节,审结各类一审商事纠纷案件25380件,诉讼标的金额163.9亿元。其中,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16141件,借款、保险、证券纠纷案件6345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999件,保障商品交易安全,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我市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95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4件,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

  促进自主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去年市委1号文件精神,出台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实施意见,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快速通道,成立知识产权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南山法院试点探索“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与制裁。全年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827件,同比上升16.48%,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1件。

  保障经济社会管理活动。根据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大涉及资源、环境方面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审结各种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案件12件,审结与资源、环境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21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年”活动,抓好“拆违”、“清无”、打击“抢种抢建”等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46件,同比上升84.4%;审结妨碍公务、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案件221件,支持城市环境整治行动和行政机关的社会管理活动。

  4坚持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继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针对一些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应诉能力较弱的实际,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完善两个文明窗口建设,落实诉讼指引、举证指导和风险告知制度,同时狠抓远程立案、预约立案、假日法庭等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坚持有诉必理、有访必接,依法解决涉诉信访,共处理群众来信2390件,接待群众来访6681人次,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775件,分别下降39.9%、14.2%和21.4%。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减轻群众讼累,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占70.1%。继续组织加班办案,全力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为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涉诉案件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的“绿色通道”,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53.4万元,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2.5亿元。办结当事人申请司法赔偿和行政赔偿的案件12件,决定赔偿5件。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精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在媒体上发布执行敦促令,并对234名有履行能力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逐步探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先后出台被执行人财产强制申报、信息披露、悬赏执行制度。全年共执结案件46995件,执结标的金额72.7亿元,分别上升5.79%和16.32%。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李鸿忠书记就法院执行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

  5加强权力制衡,完善司法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及时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委报告。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督办的案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员的作用,通过座谈、视察、听审等多种方式接受监督。一年来,共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法院工作通报》3670份,办理市人大及人大代表监督的案件107件,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7件。同时,通过工作情况通报会、新闻媒体座谈会、参与“直通车”节目等形式,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

  切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针对去年市中院少数法官违法违纪反映出的管理监督机制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整改,建立破产案件清算律师和会计师名册,制定《破产案件清算组管理办法》和《拍卖保证金管理办法》,所有破产案件均通过摇珠方式选定清算人,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委托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同时对清算组的运作及其与合议庭的关系进行严格规范。完善以立案庭为责任主体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责任主体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以政工部门为责任主体的岗位责任目标考核机制、以纪检监察部门为责任主体的违法违纪责任查处机制等四项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开展案件审限预警和催办、督办,试行超期未执结案件换人执行制度,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和通报,发挥诉讼体制和工作机制自身的监督制约作用。

  深化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市中院成立审理破产案件的民七庭,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新格局;成立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审判机构之间的业务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制定了16个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强化审判质量的可控性;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出台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的规定,依法公开涉及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信息,同时试行裁判文书上网,试行案件受理时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让当事人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化建设,完成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与14395件案件的审判。

  6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排头兵实践活动等,加强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宗旨教育;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狠抓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审判纪律为主要内容,围绕“树正气凝聚力量、反腐败警示人心”这一主题,开展了四个半月的廉政纪律教育活动。市中院每名干警都联系实际对照检查,逐一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增强了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和公正司法的责任感。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人才兴院”战略,紧贴审判工作实际,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选派优秀中青年法官赴港深造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全市法院干警中本科以上学历者占81.8%,市中院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占28.5%。去年全市法院审结案件中,被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

  切实加强司法管理。组织力量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清理,逐步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明确各项制度的监督落实部门和责任领导,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认真落实市委开展“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要求,市中院出台各部门和各类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办法,进行全面的量化考核,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中院调整充实基层工作指导小组,强化对基层的分类指导监督,加强对基层法院的量化考核。完成观澜、公明等四个人民法庭的报批工作,加强以人民法庭、审判法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重心的司法政务管理。六个区法院去年结案总数占全市法院的84.5%,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南山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罗湖、南山、龙岗三个区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坪地法庭被荣记集体一等功。

  过去的一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困难:队伍的思想、纪律和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执法中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仍有发生,特别是去年市中院5名法官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其中3名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暴露出我们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还存在漏洞,教训十分深刻;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个别案件裁判有失公允,效率不高,一些群众反映的打官司费时费力和赢了官司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逃避执行乃至暴力抗法问题十分突出,去年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判决结案32591件,而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的竟高达30948件,在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的仅有5%;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高度重视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近几年陆续为法院增加了编制,从人力、物力上为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全市法官人数达到了全省的8%。但随着深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诉讼案件持续大幅上升,去年全市法院结案占全省的19.18%,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到222.8件,审判工作压力仍呈进一步增大趋势。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诸多困难和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全市法院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市委坚强有力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领导同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悉心指导、热情帮助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各级领导同志,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要下真功夫、用大气力切实加以解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期望。

  各位代表,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在新的起跑线上实现新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司法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眼于和谐深圳建设,调整工作思路,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法院工作,全力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和全市的中心工作。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最大限度地预防、遏制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体系,确保人人平等地享用司法资源。坚持判前说理说法、判后释法答疑。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全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务求执行难问题有较大缓解,努力推动深圳成为法律执行的示范区。

  三是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确保司法行为规范公正。结合对司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加大法院改革力度,努力在司法改革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进展。统一法律适用机制,今年内形成覆盖所有主要案件类型的办案指导规范。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切实加强司法管理,全面完成法院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预定目标。

  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形象。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法院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官素质、形象和审判作风问题。实施法院文化建设工程,坚持制度约束和道德感化“两手抓”。高度重视司法廉政建设,健全廉政预警机制、发现问题机制、及时纠错机制,管好、管住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环节。完善法官惩戒制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五是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以贯彻《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展接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为人大代表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创造条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官行为规范(试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规范法官日常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加倍努力工作,竭诚回报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为深圳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