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改委实行阳光审批监督权力运行
来源:安徽省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把个人权力减得小小的,把监督防线搞得多多的,把失误错误的机率降得少少的。”这三句话体现了安徽省发改委纪检工作的宗旨和特点。纪检监察工作实质是监督制约,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党章,保证权力行使的规范性、有效性。在省级发改委,权力主要集中在项目、资金的安排、申报上。近年来,安徽省发改委不回避矛盾,针对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一条既有利于科学、民主、高效决策,又有利于廉洁从政的权力运行方法和途径,形成了处、委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的“铁三角”。 
    一、在处室层面设立“四道防线”,建立承办制约机制
    处室是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实践中,力争把严第一关,从制度设计上力求保证承办人员“不能不作为,不能乱作为”,最大限度减少个人自由裁量的空间和权力。主要设立了四道防线:
    一是实行三级审签制。所有项目、资金在上报委领导核批前,实行三级审签。即由主办人员提出项目选择的原则、程序和具体拟办意见,主管副处长审查把关后,提交处务会讨论通过,再由处长审核签字上报委里。这样,对涉及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的每一项权力进行适当分置,互相制约,互相监督,避免一个人说了算。农村经济处在处务会研究项目、资金申报安排时,坚持全处人员投票表决,一人一票,根据表决结果,处长再行签报。
    二是实行会签制。凡是资金安排和重大项目审批核准,一律实行相关处室会签制。如工业处在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审核中,坚持与相关处室联审联签,最后再由投资处对投资规划和规划处对产业政策进行核实会签。高技术处、地区经济处还积极探索“制衡”的新方法、新途径,在处里设置AB角,所有投资管理工作都实行二人交叉管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三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为保障服务对象方便办事和合法权益,我们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安徽省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制定了《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告知制度》,明确规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够当场告知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承办处室2日内制作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告知;并规定受理和送达环节由受理窗口负责告知,审查与决定环节由承办处室负责告知,较好地预防了假借“补材料”而刁难谋私的苗头和行为,同时也提高了大家周密研究分析项目的能力。
    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拖拉项目”往往会滋生腐败。鉴此,我们对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进行了严格规定。除可以当场决定的外,承办处室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天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委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需要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5个工作日,45天内不能办结的,报经省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需要上报省政府或者国家发改委决定的,承办处室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在委层面采取“三大举措”,建立“终审”制约机制
    委里审签,是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省内安排重大项目资金的焦点,筑牢这道防线,是发改委干净公平公正的底线。他们坚持依据规划审批项目,按照原则安排资金,并规定所有项目、资金安排都要经过委办公会讨论决定,最大限度提高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程度。
    一是规划引导项目资金。建立了项目申报与规划衔接机制,坚持规划先行,项目资金跟着规划走。所有政府投资的项目申报,都以规划作依据,凡是没有纳入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临时安排。按照 “十一五”规划和“又好又快”总体要求,编制了工业、农业、高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以工代赈、皖北、沿江城市群、省会都市圈等专项发展规划13个,从源头上扼制随意定项目和无规划批项目。俗话说,“吃掉干粮无事想”。交通运输处在年初就把项目资金按照年度规划下发各市,一举多赢,既解决了全面协调发展与重点发展的难题,又化解了请托难辞问题。
    二是原则规范项目资金。在实践中,总结提出了 “既要坚持‘五个统筹’,又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项目资金安排原则,并按此建立了项目储备机制。如在社会事业项目资金安排上,制定了《社会事业基本建设专项投资管理办法》和《社会事业专项投资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办法和规则挑选项目入库、审批和安排资金。还有服务业重点项目,2007年引导资金从扶持100个项目减少到30个,下降了70个百分点,这样,一方面提高了政府投资的有效性,更好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一方面减少了“感情”因素的干扰。
    三是委主任办公会决定项目资金。他们认为,委办公会讨论决定项目资金的安排,虽然多了一道程序,可能会耽误一些时间,但更是多了一道监督,降低了腐败风险机率。委里规定,所有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在处室形成初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一律提交委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审定,并安排委纪检监察部门列席会议,参与监督。
    三、在社会层面强化“四项监督”,建立公信制约机制
    既要自律,更要他律。社会监督是内部监督的有益的补充,具备全方位、多视角监督功能,在某种程度上,社会监督更有威慑力。
    一是项目资金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增强工作的公开性、科学性、规范性,印发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事项公示办法》。所有项目、资金事前公示。除了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项目外,在确定之前在外网上公示,特殊情况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媒体上公示。审批、核准事项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审批、核准的事项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反馈意见和建议,委有关处室汇总分析后,与项目申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处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当事人。事后在网上公告一周,继续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探索网上项目、资金申报的新路子、新方法,依托电子政务,加快推进网上项目资金申报、审批,投资、地区经济、工业等处已试运行,实现阳光操作。以工代赈处率先建立了以信息管理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省、县业务工作网上流转,网上办公、管理,项目网上审批。 
    二是印发“权力明白卡”,警示自我监督。针对全委人员分工实际,明确了权力行使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对象,即实施监督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对象,从委主任到普通工作人员人手一份,使每一位同志明白掌握的权力,明白承担的责任,明白接受的监督,充分调动个人、同事、集体和家庭、社会的积极因素,共同抵御各种诱惑。
    三是用好稽察工具,强化技术监督。发改委要出问题,主要就是项目、资金;而在这方面,稽察具有得天独厚的防范作用。他们力求做到“五个结合”,即把依靠自身力量与充分发挥全系统的作用结合起来;把纠正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把经常性稽察与专项稽察结合起来;把项目稽察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把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事后评价结合起来。目前,我们已经启动实施项目后评价试点工作,力争把纳税人每一分钱花得更好。
    四是开展信访询访,诚邀社会监督。在委网站开设了党风政风专页,设立了委领导信箱和网上信访专栏,沈卫国主任和其他党组成员只要不出差,每天都坚持检查自己的信箱,回答公众提出的问题,特别是信访问题,每信必复。采取调查与走访相结合的方法,委党组除了定期不定期派出以分管委领导带队的工作组,深入基层了解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问题外,其他负责同志无论是下基层调研还是检查指导项目建设工作,都主动了解发改系统廉政建设问题,仅2006年,先后召开座谈会6场;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会团体及“两会”代表、政风监督员、项目单位,印发廉政建设问卷调查表800余份,对反映的问题和建议逐一梳理,认真整改。最近,还就皖北一件群众来访进行了现场调研,不但弄清了问题,而且还推动当地加强投资环境改善,促进项目的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