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来源:文化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文化共享工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将中华优秀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通过共享工程网络体系,以卫星网、互联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镜像、移动存储、光盘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工程在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优先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作为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2006年,文化共享工程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07年,工程连续两年列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工作要点。2006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班上要求“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几项重点工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出“文化共享工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改善城乡基层群众文化服务的创新工程”,为工程建设指明了方向,并多次视察各地共享工程建设情况,有力地推动了工程的开展。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也十分关心工程建设,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程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今年1月8日,长春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情况汇报,讨论和研究了有关问题,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云山同志、至立同志及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历史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重要手段,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文化设施建设的战略工程,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工程,深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作为一个文化创新工程,文化共享工程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经费投入机制,资源总量不足,基层服务网点发展很不平衡,许多基层群众还不能享受到文化信息资源的服务,与中央关于把工程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标志性工程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要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纳入扶贫攻坚计划。要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多种传播方式为手段,以共建共享为基本途径,全面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到2010年,基本建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村村通”。

    “十一五”期间,是全党、全国人民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新局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

 文化共享工程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二号工程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日益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紧推进工程建设的部署,加快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

    工程进展情况

    文化共享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尤其是2005年中办、国办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厅字[2005]5号)之后,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工程进展顺利。

    一是资源内容不断丰富。目前,工程数字资源总量已达到58TB(1TB数据量相当于25万册电子图书或926个小时视频节目)。其中,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整合加工约8TB的数字资源,各级分中心整合完成了约50TB的数字文化资源,主要有电子书刊、专题知识讲座以及影视作品等,并建设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题资源库。同时,采取深度链接的方式,将博物馆、美术馆等国家级文化单位适合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的互联网数字资源纳入文化共享工程网站的整体服务框架中,丰富了工程的资源内容。

    二是服务网络初步形成。截止2006年12月底,依托各级公共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已建成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6700个,包括1个国家级中心,33个省级分中心,1775个市/县级支中心,2085个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2806个村、社区基层服务点;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分别达到19.7万和18.1万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工程依托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基层文化单位,建立了约7800人的专兼职工作队伍。

    三是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在具备网络条件的地方,工程主要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在开通城域网、局域网的地区,采用镜像方式传输资源;在网络不发达的地方,通过卫星传送方式传输资源,同时通过光盘、移动存储等方式开展服务。一些地方还通过数字电视或有线电视,传输工程资源。随着工程服务方式的拓展,越来越多的群众能方便快捷地享受到文化共享工程的服务。

    四是服务效果不断显现。目前,共享工程辐射人群达到上亿。通过工程平台,优秀的文化信息资源源源不断传输到基层群众中,不仅初步解决了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而且工程丰富的农业生产生活、农业科技知识、医疗保健知识,为农民致富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许多地方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农民工培训、再就业培训等,提高了农村信息化水平和基层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共享工程的实施,使基层文化单位增强了活力,充实了服务内容,全面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促进了文化工作手段的现代化,成为文化工作新的重要增长点。

    五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2005年1月文化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文件,部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与文化共享工程共建共享工作。2006年12月,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资源整合工作。几年来,共享工程与两个远程教育工程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取得了明显成效。

要大力发展以农村基层服务点为重点的基层服务网络,到2010年,实现县县建有支中心,乡乡建有基层服务点,努力实现“村村通”。

    东部地区要按照以下目标推进:县、乡、村服务网络覆盖率2007年要不低于30%,2008年不低于60%,2009年不低于90%,2010年实现100%全覆盖。

    中西部地区各省服务网络建设要分级逐步推进。县级支中心建设2007年要建成30%,2008年建成60%,2009年建成90%,2010年实现县县建有支中心;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将与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即将实施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统筹安排;文化系统不再新建村级基层服务点。村级基层服务点要随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基层点建设同步推进:2007年,将吉林、黑龙江、山西、湖南、贵州、河南、四川、新疆等8个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省份已建的基本型基层点全部升级为扩展型。2008年,河北、安徽、江西、湖北、海南、内蒙古、广西、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4个省份村级基层点覆盖率达到15%。2009年至2010年,上述14省完成剩余85%的村级基层点的建设任务。

    根据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依托各级图书馆和社区、乡镇、村文化活动站(室),建立和完善以国家中心、省级分中心、市县支中心、社区和乡镇、村基层服务点为主体的四级服务体系。

    国家中心是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建设中心、技术支持中心、管理服务中心。要建立需求反馈迅捷、资源提供及时、群众使用方便的服务机制,加强工程网站建设,实现技术有保障、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

    各省级分中心是各省开展技术服务、数字资源建设、人员培训的中心,要加强资源镜像站建设和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承担对本省各级网点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绩效考核工作。

    市县支中心是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要尽快建立市县支中心镜像站。从2007年至2009年,全国分3批实现县县建成规范化的县级支中心,使之具备数字资源的存储能力、传输能力和服务能力。市县支中心要与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公共上网场所建设,建设完成配置先进的电子阅览室,为广大基层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文化信息服务和绿色上网空间。同时,担负起对乡镇、村基层服务点的管理、资源更新、技术维护、人员培训和绩效考核等职责。

    乡镇、村基层服务点应具有信息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种文化服务能力。乡镇基层服务点主要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推进,要承担起对村基层服务点的管理、资源更新、技术维护等职责。村级基层服务点建设要随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的展开,逐步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原有村级基层点大多数是基本型,主要配置是一套卫星接收设备、一台电脑、一台电视、一台DVD,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我们要对其设备进行充实完善,使之由基本型升级为扩展型,初步建立小型的计算机教室,并能够组织大规模的文化活动,最大限度满足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加快数字资源建设步伐。

    资源建设始终是工程建设的核心。要抓好数字资源建设这一核心,力争到2010年资源总量达到100TB,提供不少于5万种的电子图书,采集制作不少于1.4万场/个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影视节目等视频资源。

国家中心2010年前建设完成20TB。各省(区、市)分中心着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文化资源,形成规模,尽可能提供全国共享。

    资源内容建设要充分体现“三贴近”的原则,把着力点放在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普通百姓上,增加农业科技知识、农村生产生活等方面内容,做到雅俗共赏,增强大众性、实用性。同时,对少数民族群众、少年儿童的文化需求给予高度重视,加强少数民族语言的数字资源建设和文化共享工程少年版的资源建设。

    各地要处理好本地区信息资源的著作权问题,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加以解决。由国家投资的文化产品和文化系统拥有自主版权的文化产品,要无偿提供给工程使用。同时,各地也要创造条件,动员和鼓励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版权捐赠或低价转让给文化共享工程。对于农村急需的其他文化产品,可由政府购买作品使用权,提供给广大农民群众。

    要加强资源配送和资源管理。国家中心每月定期发布一次新资源,各省接收后两月内发送市县支中心,市县支中心尽快送到基层服务点。各省(区、市)分中心按照国家中心印发的资源建设目录、标准规范开展资源建设。在开展资源建设之前,要将建设目录报送国家中心审核。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建成的资源要及时上交管理中心,提供全国无偿使用。东部地区提供的资源,也应全国共享。

    (三)完善合作共建机制。

    合作共建是基层服务点建设的基本模式。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组织部门、教育部门沟通,推进文化共享工程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合作共建。村级基层服务点建设主要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进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计划2010年实现村村通,共享工程也要同步推进,实现设施、管理、服务、队伍、资源、技术方面的共享。各省级分中心也要积极加强与组织部门合作,建立互联互通的合作平台。同时,要积极与广播电视部门合作,总结、推广青岛、佛山、遵义等地文化共享工程与数字电视、有线电视相结合的经验,推进优秀文化资源进入千家万户。

    (四)构建先进实用的技术体系。

    共享工程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提供数字化信息服务的文化创新工程。先进、实用的技术体系是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加快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及标准规范的建立,依托国家骨干通讯网络及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技术平台,与数字图书馆技术紧密结合,建设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稳定可靠、经济实用的分布式开放性实用技术体系。国家中心要加强工程网站建设,丰富资源内容,通过互联网面向世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同时,要积极探索与“电话村村通”技术相结合,推动互联网进入广大农村地区。各地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进行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工程技术平台,2010年前,使县级以上各级中心具备提供数字图书馆服务的技术能力。要积极采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始终保持工程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在工程建设中要坚持优先选用国产设备和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国家中心要选择成熟、可靠、实用的高新技术,制定和完善文化共享工程整体技术框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前瞻性、扩展性、实用性的本省文化共享工程技术体系建设方案,报送国家中心备案。国家中心每年要组织技术交流会议,加强沟通,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五)改善服务,加大宣传和推广。

  要确保文化共享工程的公益性服务性质。各级分、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要明确服务内容、方式和范围,采取多种手段,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省分中心、市县支中心要依托图书馆计算机网络环境,建立电子阅览室,为群众提供绿色上网空间,并积极开展网上参考咨询服务和为乡、村基层服务点提供硬盘镜像、光盘发送等服务。县级支中心、乡、村基层服务点要制定统一的服务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开放时间,维护好设备设施,发挥好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广大基层群众中加快普及??又要让群众熟悉设备使用方法,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六)加强队伍建设。

    人才是事业的基石和保障。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以自有队伍和社会队伍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支思想水平、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技术保障队伍和基层服务队伍。培训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统一制定培训标准,按照分级分批的原则,通过集中授课、卫星广播、网络互动、光盘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国家中心负责省级分中心人员培训工作,各省(区、市)培训工作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要充分发挥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等基层文化单位工作人员在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分级培训逐步形成国家中心、省分中心、市县支中心、乡镇和村基层服务点四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高水平的资源建设、软件开发、网站维护等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县级支中心要配备专职人员。要加快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农村基层服务点工作队伍,使每个基层服务点都有获得上岗资格的操作人员。省级分中心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由文化部颁发,省级以下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由省级文化行政部门颁发。

    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文化共享工程顺利推进

    (一)严格管理,确保工作进度。

    各地要按照文化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实施意见》,调整本地区工程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将对工作基础好,准备工作扎实,经费落实到位的地区倾斜。具体补助数额,将根据各地拟建县级支中心、待完善的村基层服务点的数量,以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分配。各地要在6月30日前,向文化部报送《“十五”期间及2006年度工程试点工作总结》和《2007年至2010年年度工作计划》。山东、辽宁、浙江、江苏、湖南、贵州、山西、吉林、黑龙江、河南、四川、新疆等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先期试点省份还要如实报送村级基层服务点情况调查表。到截止时间仍未报送的,文化部将考虑调整补助经费方案。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文化部将与文化厅(局)签订责任书,并逐年组织予以检查验收。对东部地区搞得好的省份,将给予适当奖励。对中西部地区搞得好的省份,文化部将加大支持力度,对工作进展不力的,将停拨或缓拨补助经费。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管责任,加强对各级分中心和基层服务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国家中心要尽快建立工程监管平台,强化对基层服务点的管理。各级分、支中心要定期向上一级中心报送统计报表。文化部还将定期下发情况通报、督查建议等,及时向各地公布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快工程建设。

    (二)要将工程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文化事业的考核体系。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将文化共享工程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列为衡量地方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文化部正在组织调研,修订文化先进县(市)、文化先进乡镇、图书馆评估等相关评比标准,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情况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对于文化共享工程搞得好的基层点,文化部将命名为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

    (三)要建立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文化共享工程是惠及亿万人民的弘扬先进文化的基础性文化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地可参照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工程部际联席会议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特别是与财政部门、组织部门、教育部门、广播电视部门的沟通,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