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测绘信息化发展及电子政务建设应用自查工作的通知
测规函[2007]14号
局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国信[2007]1号)要求,为了全面了解测绘信息化推进和电子政务建设应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速测绘信息化步伐,我局拟组织开展测绘信息化发展及电子政务建设应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信息化发展及电子政务建设部署以及《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快推进测绘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测财字[2007]5号)的有关情况。重点从组织领导、建设与应用、实际效果、资金保障与社会化程度等方面开展自查。其中:
组织领导的重点内容包括领导重视程度、组织机构建设及发挥作用的情况。
建设与应用的重点内容包括应用系统、信息资源、政府网站、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培训与人才队伍等建设和应用情况,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与标准化制定的实施情况。
实际效果的重点内容包括通过推动测绘信息化、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带动信息化发展,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资金保障与社会化程度的重点内容包括测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运营维护的资金保障、外包与托管、国产软硬件应用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材料。我局将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做好下一步现场抽查工作,届时请各单位予以支持。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5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国家测绘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丽娜
联系电话:010-68314766(兼传真)
E-mail:zhouln@sbsm.gov.cn
国家测绘局规划司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