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落实请你挪位置
来源:邢台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今后,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可能面临被停止工作或调换工作岗位的责任追究。这是近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始实施的《关于实行“问责制”,狠抓工作落实的八条措施》中规定的。一场“责任风暴”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掀起。

    今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我市工业突破战略,全力推进“觌能革命”,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转变作风。今年伊始,服务中心就根据全年的工作任务安排将任务目标按照工作要求、时间要求、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分管领导,进行量化分解,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并以中心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窗口、各科室。以此为依据进行重点督查、挂帐督办,严格工作问责,确保2007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问责效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中心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管理系统”,对进入中心的41个部门的503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以及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同时,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六公开”,即: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标准、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全部在中心网站和窗口服务指南上公布,让群众明明白白地办事,大大提高了监督问责效果。今年以来,办结的21781件审批业务中,无一件超时,按时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率从原来的10%提到了30%以上。

    加大追究惩戒力度,全方位加强监督问责。加强责任监督,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中心规定:对于一般事项的落实,凡无正当理由,主办单位或个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在第一次宽限期限内仍未完成的,给予黄牌警告;在第二次宽限期限内仍未完成的,停止主办人或主办单位负责人工作;凡因未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主办单位的负责人须引咎辞职,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处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