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被列为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试点单位
来源:郑州市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根据中发办[2003]27号文件和豫电政办[2006]29号文件精神,新密市被确定为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试点单位。根据省市要求将在新密市原有的基础上,按照分级防护原则,进行风险评估,利用安全设备对原有的数据和应用进行分级、分域划分存储和设防,从而构建安全、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