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要增强公信力 公平正义作为执法生命线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更新时间:2012-04-14

 党的十六大以来,人民公安的工作核心,是将公安队伍锻造成一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坚强力量。据《瞭望》新闻周刊采访观察,近5年来公安机关工作发展脉络清晰:在以执法为民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强警为支撑,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证的思想指导下,“五条禁令”、“大讨论”活动、“大练兵”活动、“大接访”活动、基层基础建设等措施接连出台,一环紧扣一环,层层递进,年年提高。
 
 
 
这一系列活动、举措都围绕着两个明确目标:其一,坚定提高公安机关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使之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其二,“人民公安为人民”,保证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始终凝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正确方向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全面进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既是形势之需、人民之愿,也是公安工作的基础之基、重中之重。在近5年间,各级公安机关以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基本思路,连续出台一系列卓有成效的队伍建设举措,大力推进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最先启动的就是“五条禁令”,这一措施意在规范警容风纪和民警的执法行为。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抓起,使公安民警举止端正、行为规范、纪律严明,树立公安队伍良好的职业风范。细心人还记得,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提出“五条禁令”。从那时起,“五条禁令”成为公安铁律。不仅在公安内部,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也对禁令的内容耳熟能详: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携带枪支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而相关的处罚规定更是严厉,不是“辞退”就是“开除”,铁腕前所未有。伴随禁令下发,监督始终不断。当年1月23日至26日,短短几天,公安部抽调75人组织15个工作组从北京出发,督查禁令落实。随之,各省、市、县公安机关也相继派出约2万个工作组,及时有力地推动了“五条禁令”的贯彻和实施。工作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联合检查与独立检查相结合等方法深入基层,及时自办、督办了一批违令案件。“五条禁令”之下,公安干警的形象为之一变。更进一步指向,一些公安干警存在“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现象,一些民警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技能的缺失影响了公安民警的战斗力。针对此,2004年5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活动。“大练兵”,就是要提升广大公安干警的综合素质:政治上,“要带着感情做工作”;业务上,适应岗位、胜任职责,成为各个警种、岗位的“行家里手”;体能上,告别“大肚子警察”、“腿到跑时方恨软”的尴尬。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的意见》共分5大部分20条。干警们将之归纳为“十六字原则”和“十二字要诀”:“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决定了谁要练、怎么练;“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诀决定了练什么,将练兵和执法实践紧密结合在一起。

  “大练兵”迅速在每一个民警头脑中扎下了根,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叫响。在大练兵活动中,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共集中强化训练民警97.6万人,占应训民警总数的74%。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大练兵”既是锤炼,更是爱护。据统计,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476名民警因公牺牲,负伤6076人;到了2006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下降为381名和2657名。同时,全国公安机关破案数同比上升5.5%,命案侦破率上升2.1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组织人事管理,同样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立法较为薄弱,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编制经费、人事管理、教育训练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对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

  2007年1月1日,《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第一部规范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共七章四十二条,主要规范了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管理体制,公安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置,民警职务序列的设置和管理,公安专项编制的管理,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民警录用、调任、转任、警衔、考核、培训、辞退、奖惩、申诉控告以及工资、保险、抚恤、退休等福利待遇,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主要内容。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条例》的制定和施行,将逐步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警力配置不科学、效率不高、保障不力等长期制约公安工作的“瓶颈”性问题,推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也填补了我国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立法的空白,为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组织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确立执法为民思想核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到公安队伍,落实到公安工作,就是要坚持执法为民。近5年来,公安工作的诸多举措,目的就在于让执法为民思想根植于每一个警种,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中。如果说,“五条禁令”只是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规范的调整、改进。在2003年春天,紧随贯彻实施“五条禁令”其后展开的“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活动,其意图则是要全国公安民警更加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让执法为民思想逐步深入民警的内心。新中国建国以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公安机关限于历史条件,强调专政职能,对服务职能和人权保障职能重视不够,由此形成了一些明显的执法思想偏差和做法,如:“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实体、轻程序”等。这些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往往导致少数民警在执法中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权益。孙志刚事件、李思怡事件、32名民工未办暂住证被滞留20小时事件带给上至公安部长下至基层民警的是深刻的反思和阵痛。在这种大背景下,公安机关开展强有力的执法思想教育培训活动就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2003年春天,“大讨论”活动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中展开。

  “大讨论”活动向170万公安干警传递着一个强烈的信号——人民警察来自人民,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是做好一切公安工作的基础。“执法为民”,成为“大讨论”的核心关键词,成为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衡量评估绩效的硬标准。而2005年公安部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同样是“执法为民”的具体落实。

  2005年5月1日,新《信访条例》正式实施。5月9日,公安部决定开展全国公安厅局长“大接访”活动,要求“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

  从5月18日开始到9月6日,公安机关三个阶段的开门“大接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千六百多名公安局长做到了与群众“面对面”。

  “大接访”活动中,全国公安机关累计接待群众上访二十多万起,依法处理19万起。累计赔偿、补偿群众经济损失1.5亿元,息诉率超过80%。2006年,公安部信访办接到群众来信与上年基本持平。各地群众进京到部上访量与上年同比下降了45%。

  “大接访”活动不仅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也给参加这一活动的公安干警不小的心理震撼。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的朱明国在参加了“大接访”活动后说,在接待现场,群众的叹息声、哭诉声、指责声,声声揪心,让我坐立不安,心情始终无法平静。群众有如此之多的“悲、苦、冤、怨”,作为领导干部,我们不认真去听,以心换心去理解,真心诚意去解决,还是人民公仆吗?因为我们工作的错位、缺位、不到位,给他们带来损失和痛苦,欠下了“感情账”、“经济账”、“执法账”。我们要用“彻底还账”的诚心来认真解决信访问题:还“感情账”要不怕丢面子,还“经济账”要不怕受损失,还“执法账”要不怕担责任。这样的感悟正是党和人民群众所需要的。大接访活动打破了传统的闭门、被动式接待上访的模式,体现了公安机关务实的工作精神和态度,为全国各级政府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好信访工作开了个好头,树立了榜样,因此,“大接访”受到了中央的高度肯定。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近年来不断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事情着手,推出执法为民的各种实际措施,如2003年8月,公安部发布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随后,各地公安机关也纷纷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推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这些便民利民措施的出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公安根基公安基层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从政策、体制、机制上,从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确保警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成为近年来公安工作的重心之一。

  2006年,公安部确定了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重点,并提出要坚持不懈、一抓三年。2007年,公安部党委再次确定了“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的基本工作要求。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基层基础建设年”,就是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抓基层,就是要抓好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基层所队。打基础,就是要把基础工作打牢、打实,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可靠的保障。苦练基本功,就是要通过学习训练,使广大基层民警真正做到“三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切实做到“四会”: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对于工作的具体落实,公安部逐项细化,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警力下沉。进一步精简机关人员,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实战单位。原则上新增的公安编制要充实到基层一线单位。到2006年底,全国派出所警力占到总警力的30.6%,成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中队伍最大、人数最多的综合性战斗实体。

  2006年,公安部还作出了《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截至2006年底,各地公安机关已经在城市建立了6.2万个社区警务室、配备13万名社区民警,在农村建立了7.1万个警务室、配备9万名驻村民警。老百姓对此拍手称快:“警务室安到了家门口,民警驻到村子里,社区和驻村民警成了我们的贴心人、保护神。”

  二是保障有力。在投入上向基层基础倾斜,建立落实基层所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和民警福利待遇保障制度,解决基层所队无办公用房、无通讯工具、无交通工具的困难问题。3年来,中央专门下拨15.37亿元国债资金用于西部地区6669个无房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国共为8700多个派出所解决了无房办公问题。三是加强班子。今后,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有基层所队长的工作经历,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四是提高素质。继“大练兵”活动之后,教育培训已经成为基层所队的经常性的工作和提高基层所队战斗力的根本措施。公安部作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对所属的基层所队民警每年统筹组织一次不少于15天的集中训练。用兵以爱兵为本。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民警因劳累过度、不堪生活重负和精神压力而意外死亡的情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与心理学科研机构共同组织各地治安部门对基层单位特别是派出所、巡警队民警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全面了解掌握民警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状况,聘请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辅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民警的心理健康素质,使民警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精神状态,受到基层民警的普遍欢迎。五是管理规范。在统一派出所外观标识、统一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统一警用车辆外观制式的基础上,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所队的规范化建设。科技强警支撑公安现代化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加强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在于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公安科技强警战略的龙头项目就是实施“金盾工程”,推进公安工作信息化。自2003年9月,“金盾工程”开始全面实施。工程历时三年,2005年底基本完成了工程的主体建设,2006年进行了项目收尾、评估,11月通过了国家验收。全国“金盾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显著提升了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据了解,公安部实施“金盾工程”建设的总体计划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推广基本的应用系统,搭建起公安信息化的框架体系,这一步的目标已经实现。当前正在计划开展二期工程建设,预计2008年初完成,目标是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安全保卫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中,充分体现公安信息化的成果。目前,“金盾工程”已经建立了八大公安信息资源库,以人口信息为龙头,包括出入境信息、违法犯罪人员的信息、在逃人员的信息等。目前八大公安信息资源库已经在公安部信息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都是海量数据库。比如说全国人口基本信息数据库数据存储总量达到12.6亿,机动车驾驶员数据库将近3亿,累计出入境人员数据库原始记录达到20亿,而且这些信息资源库初步实现了跨部门、跨警种、跨区域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了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实际上,边建设、边应用,始终是“金盾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方针,现在公安信息化应用已经全面展开,并且在各项警务工作中已经发挥出了明显成效。例如,在打击犯罪方面,现在全国公安机关利用信息化破案已经达到破案总数的20%以上,高的地方甚至超过了60%。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每天抓获的网上逃犯都在700~800人之间。很多公安机关都实行了网上追逃、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同时,在行政管理方面,例如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户籍管理等为群众服务的领域,“金盾工程”的实施也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例如,2006年全国出入境超过3亿人次,各种证件发放超过2000万件,完全由计算机管理。既严密了管理,又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再如,过去进口汽车上牌照大概需要三个月时间核查,现在当场就可以完结。户籍办理,很多城市都实现了一站式办理、网上迁移。信息化应用还破解了公安工作中的一些难题,比如说立案不实问题、队伍考核问题、建立激励机制的问题等。总而言之,公安信息化在各项公安工作中成效显著,不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同时对降低警务成本、减轻民警的工作负荷都发挥了明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