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落实“三项制度”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
来源:广西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4月23日星期一,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办证大厅一大早就进入了人多事忙的状态。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出现纳税人拥来挤去、抢着办理的混乱场面,纳税人安定地坐在等候区,等着被叫号办理业务,整个大厅显得井然有序。

    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的刘副科长深有体会地说:“这一切都是落实‘三项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成果。通过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我们一线的办事人员都真正把‘为纳税人服务’放在了首位。我们一方面购置了排队机、电子显示牌等方便纳税人的设备;另一方面大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为了更好地解答纳税人的疑问,服务好纳税人,所有工作人员都积极地参加业务培训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准。”

    为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我区在33个厅局设立了135个区直部门限时办结的重点项目岗位。为了有效地监督这些重点岗位的工作情况,首次开设了机关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按照自治区行政机关“三项制度”设立监督和报告项目。对135个重点岗位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受理、办结、按时办结、未办结、超时办结等情况作实时跟踪反映。区纪委的一位负责人指出,设立重点项目岗位和电子监察系统是效能监察的一个重大改革,过去,我们只能监察到厅局的负责人,现在可以直接监察到一线的工作人员,大大提高了监察的力度。

    “三项制度”在不同部门有着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实践方式。各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根据部门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整改,拿出了过硬的整改措施,使群众真正感受到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面貌。

    自治区发改委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尽可能地将“三项制度”的各项规定进行细化,具体化。例如,在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方面,将实施限时办结制度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及二层机构;按照工作流程将咨询和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的等公共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分解到自治区发改委负责人、内设机构、二层机构及其负责人、岗位责任人;进一步细化了办结时限内部延期程序;提出建立内部限时办结监控机制、预警补救机制以及完善电子政务系统等限时办结保障措施。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方面,注意把握与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衔接,做到一一对应,逐项列出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相关行为。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自治区发改委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各有关内设机构、二层机构负责人、具体岗位负责人也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

    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下发后,自治区地税局及时派出了4人进入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并明确了首问责任人;随即对本局具有行政审批权利的重点项目岗位和审批时限进行了细化和复核,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要求、法定办结时限、责任人以及承诺办结时间。该局结合“三项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纳税人投诉受理制度》、《重点问题督办制度》等17项配套制度。据统计,自3月19日至3月底,自治区地税局受理审批业务66件,已办结42件,没有发生超时未办结现象。

    自治区水利厅从狠抓重点项目限时办结入手,采取了明确实施主体,严格“一个窗口对外”;承诺办结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个人;抓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等三项措施来促进效能建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在15天内办结,比法定办结时限提前5天,其他项目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对3月19日以后受理的行政审批信息,都严格实行“当天收到申请,当天录入;当天受理,当天录入;当天办结,当天录入”的原则,客观准确地录入电子监察系统,发现虚假,即追究责任。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填报《广西水利厅办理事项延期申请表》。每月3日前将各项限时办结重点项目上月办理的情况报厅办公室,汇总后于上旬前报送自治区监察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自治区工商局实行限时办结制以来,工商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快。据统计,3月份该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597项,无一例超时办结。按自治区规定1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审批事项95%以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绝大部分的企业年检事项实现了当日办结,群众普遍感到满意。

    电子监察系统第一期监察报告已经于4月1日制出,报告显示135个重点项目岗位第一季度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率较高,受理的审批事项基本能够在法定办结时间内完成,超时办结件数少,办结效率高。新一期的监察报告将于5月1日制出。自治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对报告结果表示乐观,认为区直重点项目岗位在“三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的情况下,一定会在服务民生,优化投资软环境方面做出更优秀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