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反腐败要见到明显的成效,保持鲜活的生命力,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提出新的见解、开拓新的领域、运用新的方式方法、解决新的问题。尤其是要重视通过体制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依靠体制创新抑制腐败现象,是我们在实践中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好的体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反之,不好的体制,则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环节来推进体制创新工作。从已经发生的一些案件看,很多钱权交易和腐败行为,都发生在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微观经济行为的过程中。
努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人用人事关民心所向、国家兴亡,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在用人制度上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还要在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加大力度,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进行树典型理想信念教育、重大案件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等,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努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和管理监控机制,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推进政事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政府的职责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对那些应该由市场机制运作代替行政审批的项目,就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的项目,要建立科学的机制,以堵塞漏洞,减少钱权交易的机会;凡能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经济方法解决的问题,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用行政手段来解决;必须要用行政手段解决的问题,要坚持公正公开的程序。事实证明,凡不按法律和政策规定行事的,必然会出现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总之,要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具体制度、体制和薄弱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创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些环节权力过于集中,有些环节权力过于分散,都容易导致腐败现象,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发生,该分散的就分散,该集中的就集中,一切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最终以社会效果来检验成败得失。
努力深化监督机制的改革。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制定规范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用制度的形式将民主监督规范化、法律化、程序化。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努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真正实现从制度上保障司法独立、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纪律和制度,更要抓好落实,建立更有效和务实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出现。
总之,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是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坚持与时俱进,做到制度创新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创新的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创新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创新与国家法律制度相协调,用制度创新应对反腐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