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电子商务诈骗
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更新时间:2007-05-08
近年来,国外不法商人通过电子商务诈骗我国出口企业的案例不断增加,应引起外贸企业的高度重视。电子商务是外贸企业营销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优点是成本低,信息量大,效率高,因此目前国内外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已很普遍。国外不法商人也看到了电子商务的方便之处,利用它诈骗中国企业。

  案例:2005年11月,浙江某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接到美国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一封邮件,要求订购价值200美元的饰品。A公司很快回复表示同意,并要求对方先付50%的货款,其余的50%待货到后一周内付款。B公司表示同意,很快汇来

  100美元,A公司按时发货。货到后,B公司很快汇出余款。后来又做了几笔货款金额为几千美元的生意,B公司付款也比较及时,双方逐渐建立了互相信任的关系。到了2006年上半年,B公司订货量加大,由每笔几千美元上升到几万美元。去年3月份B公司要求订购价值..6万美元的货物,并要求货到付款。A公司认为B公司信誉较好,其网站做得也很好,还能进入其网站与客户时时聊天,感觉与客户的距离很近,就同意了货到付款的条件。货物是根据B公司的要求,直接发给了B公司的客户。到了付款截止日期,B公司不支付货款,开始说货还没有卖出去,后来又说资金紧张,等有了钱再支付等等。但是A公司认为2.6万美元是个不大的数目,就等待了一段时间,还经常进入B公司的网站与其联系,包括催收货款。结果B公司不久关闭了自己的网站,A公司无法进入与其沟通,电话、传真也无人接听。后来A公司通过查找,又发现B公司又新建了网站,继续通过网络从中国多个厂家进口货物,而且经营的货物品种很多,还在不断欺骗其他厂家。

  A公司想通过法律手段追讨债款,但没有合同,没有发票,没有提单或收货证明,没有任何有效证明文件,律师很难做工作,追债工作难于进行下去。

  案例分析:A公司没有意识到通过电子商务做贸易,虽然简便,但风险依然存在。A公司太轻信国外公司网站,没有弄明白如何应用电子商务,没有把电子商务与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结合起来,没有把电子商务与有效纸质文件结合起来,也不了解B公司的资信,导致货款追收困难。

  风险规避:通过电子商务做贸易是很多公司现在常用的方法,但企业要正确认识电子商务。当前的电子商务还不能称为完全的电子商务。不能通过电子商务解决国际结算、货物运输、报关、商检等环节问题。电子商务不能完全代替纸质文件,如合同、提单、产地证书、商检证书、收货单等,因此电子商务不能完全取代传统贸易做法,更不能避免风险。如果认识不足,使用不当,电子商务还会增加风险。不法商人利用电子商务进行诈骗活动,在网络上采用各种花招进行诈骗。因此国内的外贸业务人员必须掌握更多的电子商务知识、外贸知识及国际惯例,以防被骗。

  一个企业网站设计的再先进,也不能代表这个企业的诚信。随着IT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建网站的费用已经很低,利用网络通讯的成本也很低。因此国外不法企业会把自己的网站建得很华丽,给人以假象。可以说,通过电子商务进行诈骗,更隐蔽、更能迷惑人。外贸业务员要提高风险意识,要对国外企业进行资信调查,华丽的网站不等于资信良好。

  通过电子商务做进出口贸易,要与国际贸易基本知识相结合,如国际贸易术语的运用、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运输方式的选择、产品质量的控制、客户的资信调查等等。如果这些环节控制好了,就能很好地避免风险。大量的案例说明,被骗企业的业务人员对国际贸易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更谈不上精通。这样就不能识破骗局,在对外交往中常常处于被动局面。

  建议企业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电子商务的应用,为企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如果充分利用电子网络的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就能大大提高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水平。如果管理不到位,管理漏洞多,电子商务的应用反而会增加风险。任何先进技术的应用都有其两面性,因此国内企业利用先进技术为企业服务,带来效益的同时,也要设法规避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电子商务运用需要企业再造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才能提高风险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