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7—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来源:辽宁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适应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全面提高我省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确保实现“十一五”时期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干部教育条例》)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工作大局,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更新教育培训理念,拓展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早日进入东部发达地区行列、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1.按照《干部教育条例》的要求,对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进行培训,其中: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他各级各类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

  2.坚持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首位,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力度。同时,大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扎实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广泛开展科技文化素养培训,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教育培训,广大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服务于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大业的本领明显增强。

  3.整合优化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4.按照《干部教育条例》和《辽宁省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以干部需求为导向、组织调训与干部自愿参与相结合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重实效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更加完善。

  5.健全和完善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委组织部主管、省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省和市县(市、区)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各级党委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重视干部教育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培训内容

  根据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政治理论培训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广大干部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全面提高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处理利益关系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大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推动企业创新的能力;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

  1.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力度。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教育培训。继续加强党史、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切实把广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把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上来,做到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提高、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

  2.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大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按照推进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全面发展的要求,紧密联系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实际,大力开展有关中央和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大力实施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国情、省情的教育培训。围绕“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三大任务要求,重点就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推动和谐文化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知识开展专题培训和研讨,使各级各类干部进一步明确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观念,增强改革意识、开放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着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3.根据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需要,扎实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工作要求和特点,紧紧围绕干部履行职责的需要设计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急需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积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反映当今世界文明进步成果的最新知识,有效开展信息化、电子政务、公共关系、公文写作、领导力、执行力等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创新思维、沟通交流、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训练,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岗位操作水平。

  4.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广泛开展科技文化素养培训。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干部全面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经济、法律、管理、心理等知识,用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和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头脑。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教育培训,改善干部的知识结构。开展文学、艺术、历史等知识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科技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情操。

  二、主要任务

  (一)党政干部队伍

  以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统筹安排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政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处理利益关系和务实创新等能力。

  1.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省每年有计划地培训市厅级领导干部300名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6000名左右。省委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举办由市、县(市、区)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研讨班,就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学习研讨。对新任或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普遍进行以党性、党风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

  省委组织部每年选派200名左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中直干部院校培训,每年抽调200名左右市厅级干部、100名左右省直机关处长、60名左右县(市、区)委正副书记和常委、100名左右市直综合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省委党校进修一班、二班、三班、四班培训,每年抽调250名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行政学院相关班次的培训,每年抽调400名左右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辽宁大学等高校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的培训。

  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对省直机关副处长和正副调研员的教育培训,每年抽调200名左右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相关班次的培训。

  各市委组织部要制定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脱产培训计划,依托市委党校及其他培训渠道开展教育培训,保证完成脱产培训任务。

  2.后备干部。采取到党校、干部院校脱产进修,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党性锻炼,到国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等措施,大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夯实理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实际本领,帮助他们尽快健康成长。

  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制定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每3年至少安排他们参加一次党校、干部院校主体班次的培训。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200名左右市厅级后备干部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每年选送1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辽宁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学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信息管理专业知识。对培训后备干部的有关班次,各级党委组织部应派人跟班学习,加强日常管理和跟踪考察。

  省、市委组织部每年要有计划地选派一批后备干部到上级机关、基层单位、发达地区和艰苦地区挂职(任职),使其在实际工作中经受磨炼、增加阅历、增长才干,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3.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民委、省妇联,每2年在省委党校举办1期县处级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省委统战部负责对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依托省社会主义学院,每年举办1期县处级党外干部培训班。各地区、各部门在举办各类培训班次和选派学员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

  4.其他公务员。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大力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其他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学习创新、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规划并指导协调全省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由各市、各部门组织实施。省人事厅依托省行政学院开展省直机关新任副处长的任职培训和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

  省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政法系统的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具体组织实施法官、检察官、警官任职前的资格培训,普遍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

  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的培训,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5.基层干部。各市、县(市、区)委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市社区事业协调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各级党(干)校、高等院校及其他教育培训基地,以理想信念、党性党风、政策法规、社会管理、实用技能以及群众工作方法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乡(镇)、村和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群众工作能力。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以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及其后备人员为重点,坚持组织调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不断扩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模,大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等能力。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国资委、省经委抓好省属国有大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后备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选派70名左右省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30名左右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后备人员参加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等国家级干部培训院校和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对其自行管理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自主教育培训工作。

  省经委和省中小企业厅负责组织协调对中小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每年直接培训800名左右中小企业领导人员。

  各市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作出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培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自主投入、自主实施、自主管理的培训机制,积极引导各级各类企业根据本企业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大力开展自主培训。探索推行企业经理人任职资格证书制度,规范和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社会化培训。

  (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紧紧围绕我省“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善于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省委组织部每年选调200名省、市级优秀专家参加东北大学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脱产培训。

  省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1期新闻宣传系统骨干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培训班。

  省人事厅负责规划和协调指导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学术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工作。“十一五”期间,要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在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5大领域,重点培训20万名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其中,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现代农业每年各培训1万名,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每年各培训5000名。

  根据构建和谐辽宁的需要,省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社会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作出统一安排,以提高运用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为重点,培养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

  (四)领导干部出国培训

  着眼于培养领导干部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力,优先安排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领导干部参加出国培训。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70—80名优秀中青年党政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发达国家进行为期1年的综合培训;按行业和系统每年选派120名左右领导干部,到发达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业知识培训和考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以建设全国一流省级党校为目标,抓紧完成省委党校二期改建工程,实现培训能力整体提升。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党校、干部院校的投入,下力量解决基础建设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原则,做好中央组织部对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评估的准备工作。开展对各市党校、行政学院和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的第二次评估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辽宁大学等高校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省直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也要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分配干部培训任务。加强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和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以及经济发达地区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训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干部院校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准入制度,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

  (二)加强干部教育课程和教材建设。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框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建设。各级党校要坚持和完善“一个中心、四个方面”的教学布局,突出政治理论培训。各级行政学院和辽宁大学等高校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要着眼于提高干部履行职责的本领,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需要的能力培训、以群众路线为重点的工作方法培训、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知识培训。承担干部培训任务的院校要坚持以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的现实问题为重要内容,加强培训需求调研,丰富和完善教学内容,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根据我省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和各级干部的学习需求,运用好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统编教材。同时,紧密联系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实际,组织编写一批具有地方特色、适合我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学习需要的基本知识读本和专业教材。

  (三)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针对提高干部素质能力的实际和需要,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加大研究式教学力度,大力推广案例式教学,开展“2+1”(省委党校政治理论培训2个月,高校专业知识培训1个月)分段培训。同时,把教育培训与社会实践、拓展训练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干部学习的主体意识,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干部多渠道、多形式参加学习培训的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现代化教学和管理水平。采取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综合培训与专业培训、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精心设计培训项目。严格出国培训纪律,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不断提高境外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者和师资队伍建设。以更新理念、拓展内容、创新方式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对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普遍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管理和服务水平。落实专职教师进修学习、考察调研、挂职锻炼等培训措施,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省属干部院校的优秀教师到国内外高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省委党校开设师资培训班,每年培训教师200名,4年内对市、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的骨干教师普遍轮训一遍。全面推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激发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内在动力。选聘一批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讲授能力较强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和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完成省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逐步实现师资资源共享。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人才资源开发和干部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内容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明确保障措施和质量要求,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强化宏观管理。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强化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的工作职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理清培训分工,规范培训秩序,根据“三支队伍”及其他干部队伍的特点,统筹安排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探索总结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在一定范围内定期通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指导和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和《实施办法》为依据,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脱产培训、党委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三位一体的学习制度,为干部参加学习提供多样化的途径。进一步完善计划调训制度、定期通报学习情况制度、干部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指导和管理。坚持培训计划申报审批制度,省级各部门抽调市、县(市、区)委管理的在职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在每年年初进行申报,由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统一下达培训计划。

  (四)加大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及省内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计划内班次的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纳入年度预算统一安排。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一年制出国培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各自的规划和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