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对“标”和“本”的认识,曾经历了一个长时期的探索和深化过程。如,曾先后提出了以教育为本,把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作为治本的重要内容;以制度建设为本,推进腐败高发领域的经济体制改革。应该说,这些认识都是正确的。但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大治本力度的认识,是在2000年底迈出了关键步伐。当年的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明确指出:“从近几年揭露的重大腐败问题看,违法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权、钱、人的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漏洞。因此要重点从这三个方面入手,改革体制机制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这就提出了从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干部人事三项制度改革入手,加大治本力度的论断。这一提法就把治本的注意力集中到“制约和监督权力”上,这是对源头治腐认识的重大突破。思路理清了,关键是要在实践工作中狠抓落实。
要从缩小权力范围上入手。在行政权力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情况下,要想加强制约监督很难。如果把权力范围适当缩小,使行政权力施展的空间受到限制,监督起来就会相对容易。比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项目减少了,审批程序明确了,权力影响市场的能量就弱了,监督起来肯定也容易些。以此类推,如果在领导干部选拔中把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权力划分一块出来,交给干部群众,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那么,对干部选拔的监督力量就会增强,就会改变目前干部选拔制度为人诟病的被动局面。把财政部门分配专项资金的权力提交给人大审议,提高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减少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空间,对财政管理的监督就会加强。此外,把一些行政执法的权力该归还社会的归还社会,积极推动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建设,就会使管理社会的行政权力受到限制。积极推进有形建筑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把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权力交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作用,行政权力无孔不入的活动空间就会大大缩小。这样一来,此消彼长,监督力量就会相应增强。我们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把凡是涉及“权、钱、人”范围的类似工作归拢起来,找出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及时发现能够缩减权力活动空间的重要事项,不断补充进来,构成治本第一层面的主要内容,就会在治本工作上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命脉”,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权力进行分解,加强制约。把权力范围缩小后,对保留下来的权力必须进行分解。权力只有分解,才能制约。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大力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凡是权力,不管是人权、财权、事权,在权力的具体运作上,都可以分解为决策、执行、监督三种内容。制约权力就要在这三方面做文章。首先,不能三权不分,把决策、执行、监督混在一起,完全集中在少数人或少数部门手中。从大的层面讲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从具体层面讲,要三权分设,彼此制约。决策权的本质要求是科学、民主。比如村务、厂务、政务公开制度,社会咨询、公示、听证制度等,尤其是“三重一大”制度,都是保证民主决策的重要措施。而执行权的关键是公正和效率。我们提出的依法行政、执法检查、效能监察等都是以此为目标。一些地方兴办的行政服务大厅、首问责任制、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等,也与保证执行权的公正和效率密切相关。监督权的生命线是独立和到位,这是被人类政治文明史一再证明了的道理。因此,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有相对独立的执纪处分权,并能有效地监督同级党委,这就需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健全和完善巡视制度、谈话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市、区(县)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在全委会上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制度等。当然,对权力的监督仅靠内部制约不行,必须有外部相对独立的力量。因此,还必须借助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如信访举报制度、行风评议制度等。如果按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次划分,我们当前的绝大部分工作内容都可以恰如其分地找到位置,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治本工作体系。而且这样划分后,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还有哪些重要的内容没有纳入工作视野。再根据形势的发展,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作为今后治本工作的新内容。
加强教育,严明纪律。作为执政党,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教育无疑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当前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没有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清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应该用来干什么,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与利益原则、党的事业与个人价值、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这三个关系,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的重要手段。从这一点讲,教育是基础的论断并不过时,其作用仍不能低估。当然,仅凭教育也不行,还要有严格的纪律,要制定廉洁自律的规定,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对不听教育,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制度上的漏洞,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只有这样,才能在目前权力监督方面存在体制机制漏洞的情况下,保证人民的权利不受侵蚀,同时为加快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改革赢得时间和空间。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加大治本力度的根本途径。加强对权力制约监督的根本途径在于充分发扬民主。当前,要特别重视从发扬党内民主入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并提出了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以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的,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监督作用,以及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形式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这些提法和措施,都应该构成反腐败治本工作的重要内容。民主是相对专制而言的,而专制的本质就是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从发扬党内民主入手,示范和带动人民民主,对监督和制约权力是最为有效的方式。(作者:刘今宇 北京市纪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