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2-04-14

上海市经委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度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2006]89号)的精神,为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推进上海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工程,我委决定组织实施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该专项是指在国家和本市振兴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范围内,围绕国家或本市重点工程需要而开展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或以解决这些重点领域发展的关键设备、关键技术和关键制造能力瓶颈问题为目标的自主研制或国产化项目。现将2007年度研制专项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实施的原则
  (一)聚焦重点领域。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和本市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努力提升上海装备制造业的能级和水平。
  (二)落实创新战略。鼓励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力争取得一批重大技术装备首台业绩突破。
  (三)坚持企业主体。加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用联合,通过依托重大工程,力争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形成一批自主品牌企业。
  二、专项实施的重点内容
  1、核电装备。重点是围绕第三代核电技术的消化吸收和第二代核电技术的完善提高而开展的系统设计、关键设备设计、制造和标准研究,以及核级仪器仪表和核电站全数字化控制系统、大型铸锻件和不锈钢材料、主泵等关键泵阀的研制。
  2、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重点是6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大容量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机组(IGCC)、大型空冷电站机组及空冷系统、重型燃气轮机及联合循环机组、风力发电等发电设备系统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制攻关。
  3、高压输配电成套设备。重点是高压、超高压和特高压交流输变电设备,高压和特高压直流输电设备,柔性交流输电或电力电子设备,以及其他电能储存及转换的新技术、新装备研制。
  4、冶金、化工、煤炭先进成套设备。重点是冶金先进成套设备,大型石油化工及天然气先进成套设备,煤液化制油、煤气化多联产等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以及液压支架、大型煤炭综合采掘设备等先进采煤成套设备的研制。
  5、轨道交通及磁悬浮车辆成套设备。重点是轨道交通A型车辆和中低速磁悬浮车辆的系统设计和集成技术,转向架、制动系统、牵引系统、控制系统、信号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研制。
  6、重型海洋工程、船用配套及港口机械设备。重点是海上全回转起重船、重型定位锚绞车等重型海洋工程装备,大马力低速柴油机、大型轴系舵系、船舶动力定位系统等船用配套设备,大型集装箱起重机等港口机械设备的研制。
  7、重大建设工程关键施工成套设备。重点是大直径土压平衡盾构及泥水平衡盾构、软土地层大断面矩形盾构、全断面硬岩盾构等大型先进盾构掘进设备,混凝土梁提、运、架设备等高速铁路建设装备的研制。
  8、先进数控加工装备、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重点是大型高精密高速数控车床、磨床、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等高端数控加工装备,数控系统和功能部件,高速、高效和智能化卧式加工中心等汽车制造装备的研制。
  9、大型环保、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重点是燃煤电厂及钢厂等烟气除尘和脱硫、脱硝成套设备,煤层气发电装备及系统集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资源再利用成套设备,海水淡化和海水资源综合利用设备,中水回用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以及各种新型节能装备的研制。
  10、仪表控制及自动化设备。重点是大型复杂过程和重大技术装备(包括火电、化工、冶金等)的自动化控制系统(DCS、FDCS、FCS),以及自动化智能化仪表、传感器和关键精密检测仪器等设备的研制。
  11、微电子及数字化信息设备。重点是光刻机、刻蚀机、化学薄膜沉积、检测设备等微电子装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下一代互联网技术设备,新一代移动通讯设备,数字电视设备,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金属有机化合物气相外延设备等LED关键设备的研制,以及数字化技术在装备制造业中的应用。
  12、专业化配套设备。为重大技术装备和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进行专业化配套的高、精、特、新设备和关键零部件。
  三、专项实施的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的实施,推动重点领域技术装备首台(套)业绩突破,加强上海装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打造装备企业自主品牌,加快构筑技术自主化、设备成套化、制造集约化、服务网络化的新型装备制造业产业体系,使上海成为我国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之一。
  四、有关项目申报事项
  1、请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有关企业申报工作,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报我委装备工业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送。
  2、在本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
  3、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4、申报单位可登陆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网站(www.shec.gov.cn),下载《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项目申请表》、《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项目计划书》。按要求完成后一式四份(并附软盘一张),装入文件袋。文件袋封面需注明专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5、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15日。
  6、联系人:杨澍、雷军、朱军民
  联系电话:23119411、23112637、23119354
  电子邮箱:yangshu.sh@hotmail.com
  leijun@shec.gov.cn
  zhujm@shec.gov.cn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1316室,200003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