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清明在部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纠风工作座谈会的讲话
来源:中国人口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纪委驻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组长、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勾清明在部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纠风工作座谈会的讲话


    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完善监督机制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这次座谈会开得很好。既认真传达了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吴官正书记的致信和华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又联系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坚持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中心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形成了许多共识。
下面,我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讲两点意见。

    一、近年来纠风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做好今年的纠风工作,圆满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第一阶段工作任务,首先应总结好近年来的纠风工作特点,分析透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近年来纠风工作的主要特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纠风工作,积极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密切联系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有关方针和部署。委党组书记、主任、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维庆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始终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保证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来抓。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和驻委纪检组积极组织协调,分管领导和业务司(厅)各负其责,坚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指导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既纠风、又防风,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

    回顾总结近年来纠风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路线,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不断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风的转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作为纠风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为载体,以评促纠、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不断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国家人口计生委带头开展“下评上”,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出台“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等文件,指导各地人口计生部门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评、改、建”相结合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各地人口计生部门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下评上”活动,推动上级机关转变作风;坚持认真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重点解决农村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并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主动与广播电视等媒体共同办好行风热线栏目,广泛听取评议意见和建议;坚持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努力转变工作作风,争创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

    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多数地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在参加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中,70%的人口计生部门获得好评、名列前茅;宁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连续3年荣获行评第一名。

    二是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实施“三大工程”,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不正之风的力度。2005年以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抓住机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及时把纠风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不断夯实预防职务犯罪和不正之风的“基础工程”;致力构建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的制度体系,不断加快惩防体系“主体工程”建设;努力完善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阳光工程”。

    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源头防风初见成效,绝大多数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廉政勤政意识明显增强,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公务员、以及浙江省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无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多数地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基本得到有效治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利用再生育审批权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权谋取私利、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明显减少。特别是“四权分离”机制的建立,保证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顺利实施,确保了21亿奖扶金及时发放到近185万群众手中,至今未发现一起侵占挪用、与民争利的即遂案件。这项制度的实施深得民心,感动得不少受惠群众又发自内心地喊出了“共产党万岁!”

    三是坚持深化认识、把握规律,通过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不断增强纠风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为更好地发挥纠风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保证作用,国家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和驻委纪检组,高度重视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坚持年年召开专题研讨会,不断深化认识,增强用规律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如,通过举办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研讨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及纠风工作人员维护群众权益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通过组织召开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座谈会,深入研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化综合改革、实行“收支两条线”、推行政务公开、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舆论监督等治本措施。通过组织开展纪律保证作用的专题调研,系统地总结了用铁的纪律教育和约束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教育子女、亲友实行计划生育,带头深入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带头关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等“四个带头”的基本经验;揭示了严明纪律是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成功破解“天下第一难”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党的先进性和凝聚力的具体体现。正确认识和运用这一规律,对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缓解各种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从全国纠风工作特点看,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纠风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防治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始终坚持不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要求看,虽然我们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党的要求和人民期盼还有不少差距,地区之间作风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作风,还远不适应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迫切要求。个别地方在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和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违法行政现象有所抬头。

    从这次座谈形成的共识看,发生违法行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条: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急于求成。有的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变动后,新任领导急功近利,在没有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精髓和要求的情况下,急于清查“家底”、加大力度,以各种宣传服务为名,组织开展“集中突击活动”,致使少数基层重蹈强迫命令、粗暴执法的覆辙。这是引起违法行政现象抬头的现实原因。

    二是少数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作风不实。从微观分析,发生违法行政的直接原因是,少数基层人口计生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偏低,不学习新知识,不吸收新经验,不树立新理念,人本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漠视群众权益,惯性思维作祟,工作作风漂浮,经常性工作不落实,孕前管理服务不到位,不愿做、不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主要等、靠上级组织搞突击活动解决问题。

    三是执法监督乏力。在问题多发地区,普遍存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不透明,政(村)务公开不落实或者流于形式的现象;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和包庇亲友超生、甚至“放水养鱼”现象严重;不按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及法院强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法定奖优政策不兑现,无人问责;突击活动中的侵权问题,无人受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更缺乏有效监管。这些都充分暴露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纪律监督不到位,更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四是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存在严重缺陷。有的地方没有改革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至今仍沿用老办法,指标体系设计不科学,只注重考核计划生育率,不重视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的考核,更缺乏对工作过程的考核;有的地方“一票否决”随意性太大,既没有体现分类指导,也缺乏“质”的标准,有的甚至至今仍采取“末位淘汰”的简单做法。这必然引起自上而下层层加码,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导致基层整天围着计划外“大肚子”转。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上述分析表明,当前违法行政现象有所抬头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涉及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职能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一)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依法行政的良好风气。

    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和行政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顾全大局、真抓实干、学以致用、依法行政的良好风气。

    第一,从统一认识做起,树立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良好风气。人口计生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努力做到: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定》上来,统一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上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社会主义法治观;深刻认识坚持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的迫切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是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迫切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坚持依法行政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辩证统一关系,孕前管理服务到位与杜绝大月份引产的辩证统一关系,用纪律手段保证党员干部带头计划生育与教育引导大多数群众跟党走的辩证统一关系;努力克服把坚持依法行政与落实基本国策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把“突击活动”与做好经常性工作混淆起来的错误行为,把强迫群众“一环二扎”与严明党纪政纪等同起来的错误做法;坚决纠正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的现象,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违法行政行为。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第二,从领导机关改起,树立真抓实干、服务基层的良好风气。要切实改进领导机关工作作风,努力为基层坚持依法行政创造条件。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委机关要带头改起,坚持真抓实干,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的难点问题,切实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加强法制建设上下功夫,抓紧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力争协调解决好法院强制执行和加强司法监督等问题。

    二是在强化利益导向上下功夫,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兑现法定奖励政策,逐步提高奖优标准,落实国家赔偿制度。

    三是在深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改革上下功夫,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基本指标;坚持分类指导,制定合法、合情、合理的人口控制考核指标,不提过高要求,不搞“一刀切”。

    四是在严明党纪政纪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是在抓基层固根基上下功夫,高度重视基层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想方设法稳定基层队伍,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六是在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方式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精简会议文件,认真清理规范达标、评比、表彰活动,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少给基层“添花”添乱、增加负担,多为基层雪中送炭、排忧解难。

    第三,从教育培训抓起,树立学以致用、依法行政的良好风气。省级和地市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争在今年内实现普训,使其普遍达到“三个牢记”、“三个克服”的基本培训目标。

    一是牢记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坚持依法行政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知情选择权、民主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二是牢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首先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三是牢记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树立程序依法的现代法治理念;努力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不滥用职权。要注意结合正反面典型案例搞好教育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真正认清违法行政行为害人害己害事业的严重后果。要树立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自觉克服“法外特权”的错误思想,克服各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习惯,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行政的能力,真正形成自觉学法懂法用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阳光”工程,完善依法行政的社会监督机制。

    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事业的主人和力量源泉,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断完善示政于民、让民评判、请民监督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吴官正同志在致信中提出的新要求,高度重视群众监督。依靠社会民主监督的强大动力,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落实村民自治。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就是让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关心民生、维护民权。坚持依法行政,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必然促进依法行政。

    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华建敏同志重要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从依法界定行政职权入手,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透明度,提高公信力。有条件的地方应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及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要把群众最关心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对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优质服务和奖优政策兑现、以及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等,实行“阳光”审批、“阳光”收费、“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实现“阳光计生”。今年上半年,各地一定要落实在基层政(村)务公开栏中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
要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民自治。这是落实依法管理、做好经常性工作的关键和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各部门反腐倡廉职责分工的要求,认真指导基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重点帮助工作后进村依法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完善村民计划生育议事制度,切实把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民主评议,促进依法行政。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化认识,进一步做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好“下评上”活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口计生委机关带头改进作风、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要继续组织好“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坚持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作为今年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内容,坚持边评边改,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要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统一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虚心接受评议,认真进行整改,争创文明单位。今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委托中国人口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开展“百千万”评计生活动,对百名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千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万名育龄群众进行问卷调查,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评议人口计生工作作风。国家人口计生委将根据评议结果,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完善行风热线,强化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社会动力。人口计生部门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在信息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只有树立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意识,建立与媒体的经常性沟通和互动关系,才能变被动为主动,以更强的大局观念,更好地坚持依法行政。

    要进一步完善行风热线和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使之成为展示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亲民爱民的崭新精神风貌的窗口。要密切关注媒体披露的问题,完善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明事实真相,积极主动地做出处理,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各地可借鉴湖北的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要切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解决在基层。防止事态扩大,化解政治风险。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是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为确保中央《决定》的贯彻执行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决制止和纠正严重违法行政行为,下半年开始,国家人口计生委将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要按照《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把握方法、严明纪律,扎实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一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这次行政执法监察,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决定》、行政监察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群众工作纪律、检查考评工作纪律为依据,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总结和推广依法行政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广大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树立良好形象。
    二要突出“六个重点”。一是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村、居)务公开的落实情况;二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三是监督检查法定奖优政策、免费服务、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的落实情况;四是监督检查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监督检查党员干部遵守计划生育党纪政纪情况;六是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等。

    三要把握好“六访”、“六看”和“四结合”方法。“六访”,就是重点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访基层干部;访奖励扶助对象;访计划生育手术对象;访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访流动人口、农民工。“六看”,就是重点看政(村、居)务公开栏中是否公开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看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社会抚养费执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技术人员是否具有合格资质,计划生育手术档案中是否有当事人的自愿签名;看法定奖励对象和农村奖扶对象是否及时领到足额奖扶金;看流动人口、农民工是否享受到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看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是否查处到位。“四结合”,就是要把执法监察与行政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行;坚持查看与访谈相结合;坚持定点监督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与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相结合。

    四要严明纪律。对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决不能搞下不为例,不了了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上瞒下、愚弄群众。对不具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包括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要责令其立即停止执法行为。对遮遮掩掩、不公开或半公开的,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搞强迫命令、突击活动的,要责令其当即纠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及时予以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致人伤亡等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的失职渎职责任。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恶性案件的单位,三年内一律不得评先;是先进单位的,要及时撤销其荣誉称号。同时,人口计生工作后进地区,要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作为突破口,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对计划生育执法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各地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抓紧部署开展执法监察。对排查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恶劣的个别工作人员,要果断采取组织措施,坚决调离人口计生工作岗位,及时消除隐患。

    最后再强调一点: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卫士”,必须弄明白“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靠什么”的问题。我认为,指望靠所谓的“硬手段”,是靠不住的,是行不通的,是死路一条;因为那是违宪的、是危险的。最现实可行的还是要靠“新机制”,靠善待群众(利益导向,优质服务),靠严明纪律(严肃党纪政纪,严格依法管理)。我坚信,我们党的群众基础是好的,只要党员干部能充分发挥“四个带头”作用,绝大多数群众还是能够听党的话、跟党走的。目前,许多省都在研究如何更好地发挥纪律的保证作用,有的已经出台新规定,有的正在积极争取出台新规定。希望同志们都能认清大势,顺势而为,按规律办事,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中央《决定》贯彻执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