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宁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结合宁波实际,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实施“六大联动”,扎实推进“平安宁波”、文化大市和法治宁波建设,深入开展“解难创优”等为民办实事活动,经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社会政治保持稳定,创造活力不断激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宁波正处在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现期,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仍较突出。农业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区域发展还不够协调,要素制约和环境压力加剧;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发展与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较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住房、交通、安全生产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保障群众权益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治建设亟需加强;公共安全存在薄弱环节,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的任务繁重;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仍比较严重;和谐社会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宁波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优势,扎实工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民主法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原则,切实把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着力促进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和城乡文明,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制度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协调,努力使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长期的历史任务,又是重大的现实课题。必须深入实施“六大联动”,继续推进建设“平安宁波”、文化大市和法治宁波的各项工作,抓紧落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经济更加发达、法制更加完备、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安定、生态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加幸福,使宁波成为社会和谐程度较高的城市。今后几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争取到2010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统筹协调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突破;“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战略深入实施,区域发展趋于协调;科技提升和空间拓展成效明显,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民主法治的制度体系比较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深化,保障社会公平的法制环境初步建立,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高效,司法体制逐步健全,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家庭财产普遍增加,基尼系数控制在0.35以内;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率逐年提高;教育、卫生、住房、交通等方面的条件明显改善,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先进健康的和谐文化繁荣发展。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全社会的诚信程度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人均公共文化设施、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居同类城市前列,基本形成与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文化大市格局,争取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更加巩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增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日益完善,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有效提升,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比较健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及公共安全状况良好。

  ———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效明显。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力争下降20%;环境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5%以上;生态绿化覆盖持续扩大,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市区人均公绿面积超过12平方米。

  ———全面小康的发展目标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努力形成全市人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

  二、推进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发展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提。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努力形成和谐协调、又好又快的发展格局,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纲要》,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土地承包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规范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专业化组织化水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土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高农村基层政府和组织管理服务能力,推进近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到2010年形成50家销售超亿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100个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集聚提升农村工业,发展乡村旅游业,形成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联网共享。搞好村庄布局建设规划,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260个以上。逐步完善乡镇科技特派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稳步推进农民分工分业、转移就业,加大对欠发达乡镇和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农民参与,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扎实做好村企结对和联镇带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合力建设新农村。

  深入实施“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区域发展战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快“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形成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南北组团为两翼、中小城镇集群推进的都市区发展格局,提高区域整体发展水平。全面推进东部新城开发,构筑中央商务区和行政中心区基本框架,形成展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整合余慈地区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资源要素统筹协调,建设宁波都市区北部中心。加大南统筹力度,通过实施差别化区域开发政策,促进区域功能互补;坚持保护和利用并举,把象山港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型港湾;逐步建立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加快十大重点功能区块和八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重视中心城市功能向西延伸,塑造中心城区西大门新形象。加强副中心城市和中心镇建设,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

  积极推动内源发展与外向拓展的互促共进。坚持以改革创新做大做强内源型经济,以对外开放优化提升外源型经济,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拓展发展空间。加快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成长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健全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机制,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鼓励企业到海外设立产品加工和资源开发基地,推动企业承包海外工程和开展国际劳务合作。加强国内经济合作与交流,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

  坚持走自主创新和节约资源的产业发展道路。以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更加注重质量与效益相统一,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市场化、产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建立产学研联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推进“品牌之都”建设,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发展以临港工业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以知识型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

  三、发展社会事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社会事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以解难创优为抓手,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建立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健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逐步完善财政性教育经费按比例增长机制。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倾斜,确保农村基础教育全面纳入县(市)区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制度,推进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教师素质提升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四项工程”,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生就学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发展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落实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强以基层为重点的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落实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和对医疗卫生的监管责任,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重大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城乡社区卫生机构培养和配备全科医生,完善双向转诊、分级医疗和技术协作机制,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努力让群众“加强预防少生病、小病不出村(社区)、大病看得起”。发展医疗科研,提高医疗诊治能力。加快建设市妇儿医院、市中医院等城乡十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工程,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以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解决群众看病难为重点,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营医疗机构。严格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引导群众依法处置医疗纠纷,着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鼓励文艺工作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更多的文艺精品。加快东部新城文化广场、宁波博物馆、宁波书城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乡镇“东海明珠”和村落(社区)文化阵地建设。繁荣群众文化,创新发展文化直通车、流动图书馆、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等文化下乡形式,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重视具有宁波特色的区域文化、传统文化研究,抢救、保护和发展民间艺术,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调整文化产业结构,鼓励社会资本建设文化设施、兴办文化企业、举办文化活动,增强文化产业活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村小康体育工程”,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扩大城乡劳动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渠道,加强就业服务,优化就业环境,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社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五年内增加就业岗位60万个。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分级分类扶持,建立再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建设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促进劳动者更多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重视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加强择业引导和扶助,鼓励他们到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就业。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多层次、普惠型、覆盖城乡、功能健全”的要求,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设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快县(市)门诊统筹,制定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办法。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推进农民工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力争应保尽保。实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在全市范围内即征即保。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受益水平。加强社会保障资金征集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与监督,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加强城乡困难家庭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和子女教育救助,健全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发展慈善事业、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和红十字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城乡住房规划建设,完善以商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行政策性农民住房保险制度,推进城镇非成套房改造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努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旧城改造,五年内基本完成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改造任务。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大力发展公交事业,深入实施畅通工程,提高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出行难和停车难问题。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深化“蓝天、碧水、绿色、洁静”四大工程,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加快生态隔离带建设,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建立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进“优生优育优教”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四、协调利益关系,大力促进社会公平

  利益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必须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统筹协调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努力让城乡居民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深化财政管理体制和政府类的投资体制改革,强化国有资产向基础性、公共性、全局性、民生性项目和领域的投入,努力提高国有资产和政府财政性投资的绩效和效率。合理划分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向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和城镇困难群众倾斜,着力向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倾斜,加大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制度改革,建立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动态管理和公共监督机制,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公共财政纪律,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依法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推进农民增收减负,落实扶持低收入群体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及最低工资标准。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制度,加强对垄断性行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监管。推进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加强个人收入税收征管。积极发挥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对社会收入和财富的调节功能。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以提高签订率和管理规范化为重点,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上级工会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监督力度。建立规范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引导企业改善劳动条件,规范劳动时间,坚决纠正拖欠工资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处和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工会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切实加强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

  强化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改进服务管理方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就业指导和法律援助,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服务,落实企业、社区、行政村和出租房主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责任。强化文化、计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环境。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深化法制教育,健全管理队伍。扩大外来务工人员在居住地的政治和社会参与,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居民的和谐相处。

  五、建设和谐文化,巩固共同思想基础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不断强化昂扬向上的精神力量。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的作用。积极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加强“信用宁波”建设,营造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的人文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把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作为各级媒体的神圣职责,切实增强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感,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主流舆论。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制度和舆论引导快速反应机制,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热点和社会舆论。加强互联网应用管理,整合网站资源,扶持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新闻网站,构建区域性新闻媒体数字化平台。健全网站备案登记制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库,防范虚假新闻和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建立健全网上舆情研究分析机制,加强网络评论员和阅评员队伍建设,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加强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对信息的鉴别力,自觉维护信息安全。

  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坚持把和谐创建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基层平安创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推动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不断增强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推进双拥共建活动,充分发挥驻甬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社会志愿服务网络,创新服务形式,深入开展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的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心理健康预防、调整和维护机制,健全社区、企业、学校等不同领域的心理咨询网络,广泛开展生命教育、心理教育等社会教育和人文关怀,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六、加强社会管理,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加强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围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加快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平安宁波”建设,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行政流程和机构设置,全面提高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健全政府所属部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深化管办分离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加强部门、区域间的信息共享,整合各类服务热线,提升81890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发挥机关在节约型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完善社区服务管理网络。加快城镇和农村的社区化服务与管理,逐步实现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支持居(村)委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推动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有效衔接。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突出做好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加快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进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完善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重点在农村尽快形成文体、卫生、计生、治安、购物等生活服务网络,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部门工作社区准入制,推进公共服务部门工作重心下移,纠正社区管理行政化倾向,建立完善政府补助社区干部收入和社区承担公共服务的联动考核机制。

  增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优化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行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五年内培育50个左右有实力有影响的支柱行业协会和新型行业协会。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房产中介、资产评估、技术标准监测等机构,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建立社会组织社会化评估和监督体系,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理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依法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建立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制度,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完善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点问题和重要时期专项排查制度,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共享平台和群体性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认真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加强群众性社会治安防范教育,加快治安防控技术工程建设,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效能的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平安创建联动机制,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全面推行社区综治警务室和村综治室,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健全经济犯罪防范机制,深入开展黄赌毒、非法传销、假冒伪劣产品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治安复杂地区、重要部位、案件多发地段的治安巡逻,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势头。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加强监狱和劳动教养工作。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吸毒人员感化和管理。

  构筑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公共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各领域救援救护系统的协调联动。建立全市应急处置基础信息数据中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强化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管,突出抓好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加强食品、药品、饮用水等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建立广泛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七、健全民主法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民主法治是社会和谐的基本特征和制度保障。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法治宁波建设,不断完善群众权益的保障机制,努力从制度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事务、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促进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执行党的侨务政策,加强对台工作,密切与“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独特优势。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快企事业单位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劳动、社会保障、城乡统筹、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发挥地方性法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法制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各项措施,保证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公正高效地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引导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人民群众依靠法律维护正当权益的能力。

  建立畅通有序的民意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经常性的政府与群众信息互通机制,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意愿和诉求。完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规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的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系统,完善领导下访和约访制度,有效汇集和分析社会舆情,引导群众通过依法有序的信访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

  加强激发社会活力的制度保障。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鼓励人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体制机制环境,使全社会的创造愿望充分释放,创造活动蓬勃开展,创造成果不断涌现。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改革举措和重要政策征求各方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健全公平的竞争机制。完善创新机制,构建创新平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法保护群众的创新成果,更好地激发群众的创新热情。优化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创造环境,大力倡导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和谐创业,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八、加强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对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和谐社会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统筹高效的领导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定期分析研究的领导工作制度,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培训,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优秀干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活力、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的工作覆盖面,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关爱基层的各项工作,关心党员学习生活,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流动党员管理,解决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切实解决基层工作和基层干部面临的实际困难。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培养、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加快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改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和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重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大力治理商业贿赂,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勤政廉政。深入实施基层“廉洁工程”,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三重一大”保廉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各地各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确保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和基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抓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探索建立和谐社会建设测评体系,把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履行职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宁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