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数人对电子签名一无所知
来源:湖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网络虚拟环境下,凭什么取得对方信任?随着今年4月1日《电子签名法》的正式施行,一种具有法律效应的“电子签名”,开始浮出水面。然而,什么是电子签名?如何使用电子签名?它到底有什么用处?大多数人知之甚少。 

  8月17日,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省信息产业厅专门邀请参与起草制定《电子签名法》的专家李延昭,来长沙举办专题讲座,解读法律条文,并围绕相关案例作了精彩阐述。 

  何谓“电子签名”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涉及电子商务交易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其中多数为网络诈骗案,但这类案子经常因无法确认对方身份而遭遇无从起诉的难题。现有的法律框架尚不能有效地向人们提供一个可资信赖的、具有安全保障的在线商务环境。于是,安全问题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而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签名法》,通过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打破了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信任瓶颈。 

  电子签名也称作“数字签名”,是指用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它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化的方法,用于鉴定签名人的身份以及对一项数据电文内容信息的认可。目前电子签名主要是以密码智能卡的形式来使用,使用时只需将密码卡插入电脑,然后再将电子印章拖拽到需要签章的电子文件上,确认后输入密码,签章便可生效。随着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和实施,电子签名将获得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在网上通行有了“身份证”。李延昭说:这对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电子商务发展,乃至人们的生活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电子签名离大众并不遥远 

  目前我国经济的网络化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程度还处于初级阶段,电子签名相关技术的使用也大多集中在发达的公司、企业之间。但这并不意味着电子签名离普通大众很遥远。随着经济形态的发展,未来几年必然会迎来一个网络化的商业时代。人们利用电子签名来有效保障自己权益的时代已经到来。 

  据李延昭介绍,从技术层面讲,电子签名具有真实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不可篡改性。这四大属性决定了电子签名在网络环境中的有效应用。《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又使符合条件的电子文件有了与传统纸张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为人们利用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为自己辩护提供了可能,同时也将传统的合同范畴延展到了虚拟的网络空间,人们可以依据电子合同文本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为此配套的电子认证服务,也为交易者的信用交易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据悉,目前很多上海市民已经开始为自己办一张“网上身份证”,以更方便、安全地参与网上交易。一些大城市的股民由于交易安全的需要,已经应用了电子签名和数字证书服务。 

  我省将大力推广电子签名 

  省信息产业厅信息化推进处段兴灿处长表示,我省近年来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发展很快。《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将对我省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尽管《电子签名法》实施已经4个多月了,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人对此几乎一无所知。甚至连一些IT商家,也表示对电子签名不甚了解。段兴灿表示,省信息产业厅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电子签名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使《电子签名法》家喻户晓,使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这无疑将对全省推进信息化进程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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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签名在国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至少有40多个国家与地区已经制定、颁布了包括有电子签名内容在内的电子商务法。 

  美国早在1995年就诞生了全球第一部类似的法律,2000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美国的国家《电子签名法》,允许消费者和商业企业使用电子签名填写支票、贷款抵押服务以及商业买卖合同。意大利1997年颁布了《数字签名法》。在亚洲,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也颁布了电子签名法规,并在全社会得到了较好应用。这些国家《电子签名法》颁布后,都大大拓展了IT技术的应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