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务信息10日内须在政府网站公开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浙江省宁波市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比如今后自来水公司或电力公司等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自来水管道、电力设施进行维修,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消息,否则就是违法。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宁波市信息化条例》规定,从2007年6月1日起,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其他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要按规定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涉及经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其他与公民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有关单位据了解,该条例是继深圳、湖南、杭州之后全国第四部地方性信息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