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眉山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人民服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天职,舍此之外,别无选择。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人民群众动真情、真动情,始终把实现富民惠民作为执政追求,把改善民生作为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始终做到在植根群众中保持好的作风,在服务群众中实践好的作风,在造福群众中体现好的作风。为此,特制定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的意见》的具体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是: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助民富,重民生,分民忧,解民难,维民权,倡民和,保民安。

  一、察民情

  健全和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轻车简从,经常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明察暗访,随时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所盼所愿。(责任领导:王影聪;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进一步完善联系制度。每位市级领导、每个市级部门都要联系一个乡镇、一个城市社区、一户非公有制企业,市级领导有意识地联系一些工人、农民、居民朋友,随时掌握第一手情况。(责任领导:王影聪;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深化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市、区县每个党委委员联系3至5名党代表、每个党代表联系3至5名普通党员、每个党员联系3至5户群众。(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每名代表联系3至5名选民。(责任领导:宋建新;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相关各界人士制度,每名政协委员联系3至5名所在界别人士。(责任领导:苏灿;责任单位: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统战部)。

  深入开展争当"爱民书记"、争做"爱民干部"活动。落实乡镇干部驻村入户、包村联户等制度。(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听民声

  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进一步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保证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

  完善信访群众接待服务中心,办好群众诉求电话。完善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和预约接待群众制度,严格执行区县委、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贺文、王影聪;责任单位:市信访办)。

  畅通市长热线电话,办好市长信箱,办好政府门户网站。(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级部门正职电话,在本区县范围内公开区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部门正职电话,直接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责任领导:王影聪;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办好广播电视台“阳光政务”,窗口单位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领导在线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广电局)。

  三、顺民意

  党委和政府作决策必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咨询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与民争利,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责任领导:蒋仁富、李静;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实行市党代会对市委全委会工作进行满意度投票制度,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责任领导:蒋仁富;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实行社会热点问题民意调查测评制度。(责任领导:苏灿、宋建新;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立说立行,坚决整改。(责任领导:蒋仁富、李静;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完善群众对市级部门的软环境测评和行风评议制度。(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进一步发挥软环境公开投诉电话作用,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工作。(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新闻媒体要加强民情民意调查,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民意渠道。(责任领导:周成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四、助民富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创造“眉山速度”,增加人民收入。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四个跨越实施产业富民的决定》(眉委发〔2007〕6号),坚持“三个非常”,实现“四个大变样”,即:2007年实现城市大变样(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2008年实现工业大变样(责任领导:蒋仁富、余治平;责任单位:市经委),2009年实现旅游大变样(责任领导:李静、杨勇;责任单位:市旅游局),2010年实现农村大变样(责任领导:蒋仁富、李静、贺文、黄跃;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及各涉农部门)。

  全面落实《全民创业行动方案》。鼓励农村能人成为种养经营大户,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责任领导:贺文、黄跃;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鼓励城镇居民、征地拆迁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力争这方面的人员每年创办个体工商户3000户以上。(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鼓励科技人员以技创业,力争每年推动1000人实现以技创业。(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科技局)。鼓励个体户创办企业,力争每年达到300户以上。(责任领导:余治平;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鼓励企业创大业,力争到2011年扶持500户规模以下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100户企业成为亿元以上企业。今年培育56户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责任领导:余治平;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鼓励第三产业经营业主兴办工业企业,力争到2011年有50户以上转产创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今年完成10户。(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三产办)。

  认真实施《全民创业服务行动方案》。建立市全民创业服务中心,完善服务机制,强化配套服务。(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万名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开展创业帮扶。(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不折不扣地落实《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若干政策》,充分激发各类人员的创业激情。(责任领导:李静;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五、重民生

  深入实施就业促进、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医疗保障、农村交通建设、饮水安全、农民工培训、农村安居和城区人居改善、扶贫解困、环境治理等“十大惠民行动”。(责任领导:蒋仁富、李静;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今年7月底前组建惠民帮扶中心,开设系列惠民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惠民服务。(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征地拆迁居民、"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到2010年,培训农民工50万人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今年培训10万人次,新增就业2万人。(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制定并实施《眉山市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居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今年市财政补贴4100万元以上,将1997年8月建立眉山地区以来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居民31390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积极探索建立集中区拆迁居民社会保障制度。(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完成眉山建区以来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居民2万人的安置工作。(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委和区政府、眉山经开区)。

  落实好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医疗保险救助制度。(责任领导:宋铭、杨玉仙;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监督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达标运行,污水收集率达到70%。(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今年,完成5个县城和60个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的取缔任务。完成13家省挂牌工业污染企业和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企业治理。完成省政府减排下达指标2%。(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20%。今年降低5%。(责任领导:余治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12人以内。(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安办)。

  六、分民忧

  认真做好“部门帮村(社区)、党员帮户”工作,每个部门和单位帮扶1个贫困村、1个社区。(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

  到2010年,解决1万名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改善6.5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今年帮助1.5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脱贫。(责任领导:黄跃;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今年把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新(改)建农村中心敬老院10所,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达到15%。(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折不扣落实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责任领导:杨玉仙;责任单位:市计生委、市妇联)。

  关爱留守儿童,为进城进厂创业、务工的群众分忧。今年底前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基金。(责任领导:蒋辅义、吴小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及时解决受灾群众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责任领导:贺文、宋铭、黄跃;责任单位:市救灾办、市民政局)。

  七、解民难

  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积极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资助1万名贫困学生、300名困难大学生和1000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资助500名农村困难独生女就学。(责任领导:杨玉仙;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建成覆盖全市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改善乡镇卫生医疗条件,确保群众小病就近就医。(责任领导:杨玉仙;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责任领导:杨玉仙;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2007年,建成通乡公路100公里、通村公路500公里。(责任领导:杨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到2010年,解决9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规划红层找水打井10万口,解决35万农民饮水困难。今年解决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规划红层找水打井3万口,解决10万农民饮水困难。(责任领导:蒋辅义、黄跃;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

  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兑现实物配租、租金核减和租赁住房补贴。(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

  到2011年,解决4500户农村特困危房户、无房户住房困难问题。今年解决1500户,其中结合东坡区严重雹灾,帮助400户农民改造土坯房。(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维民权

  积极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有效保证群众依法参加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让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管理。(责任领导:刘十庆、宋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充分发挥村(居)民在处理公共事务、发展公共事业、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自治作用。(责任领导:刘十庆、宋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好妇女、儿童、残疾人、老龄人的合法权益。(责任领导:蒋辅义、吴小可;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市残联)。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认真落实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子女入学的政策措施。(责任领导:蒋辅义;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建设局)。

  九、倡民和

  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丰富文化生活,推进群众性创建活动,努力培育文明道德的新风尚。大力弘扬东坡文化,办好眉山东坡国际文化节。(责任领导:周成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加强和谐社区建设。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目标,积极推进社区建设。支持社区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救助等服务业,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责任领导:宋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狠抓和谐领导班子建设。以领导班子的团结和谐带动整个干部队伍的团结和谐,以干部队伍的团结和谐带动整个社会团结和谐。(责任领导:刘十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开展和谐家庭建设活动。以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为主要内容,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新模式。(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妇联)。

  认真做好群众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接待上访群众,阅批群众来信。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带头包案,落实包化解、包稳控、包息访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做好群众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基层,健全各级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贺文、王影聪;责任单位:市信访办)。

  推广仁寿县满井镇经验,整合机构和力量,在全市乡镇七月底以前建立群众工作办公室。(责任领导:贺文;责任单位:市信访办、市维稳办、市综治办、市民政局)。

  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损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改革发展的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案件。(责任领导:吴小可;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政策,督促公正司法和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隐患。坚持社会稳定问题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落实调处责任主体、责任部门、调处措施和调处时限。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停访息诉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人员稳定在当地。及时处置各类不稳定事件苗头,预防因偶然性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领导:贺文、王影聪;责任单位:市维稳办)。

  十、保民安

  三年建成平安市。全市无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存在,恶势力犯罪基本扫除,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破案率明显提高,特殊群体违法犯罪数不断下降,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专群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安全感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责任领导:贺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今年实现东坡区社会治安根本好转。辖区内无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恶势力犯罪基本扫除。发案率大幅下降、破案率明显提高。未成年人犯罪数、流动人口犯罪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数同比2006年下降10个百分点。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可防性案件发案数同比2006年下降15个百分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责任领导:贺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东坡区委和区政府)。

  打好“打黑除恶”歼灭战、“两抢一盗”攻坚战、毒品违法犯罪突击战。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专群结合的人防网络,构建专防与民防一齐上的物防网络,完善高效灵敏的技防网络。健全治安管理机制。完善基层基础机制。加强综治组织建设和政法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创建“平安乡村”、“平安社区”活动。(责任领导:贺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综治办)。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五五”普法。(责任领导:贺文、周成仕;责任单位:市法建办)。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维护社会治安的先进典型。(责任领导:周成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维护社会治安好公民”表彰奖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