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搭上信息快车 电子化推动阳光行政
来源:广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自治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监控到几个区直单位在开展某项审批业务时出现14起超时个案,亮起了红灯警报。自治区效能办监督组立即派人到发生超时个案的区直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查阅申请受理的所有文件,发现其中某区直单位的几个超时办理事项是首问负责人因工作疏忽导致办理日期录入错误,致使红灯警报出现。

    尽管是“失误”警报,但首问负责人和处室分管领导还是受到了通报批评。该单位成为电子监察系统运行以来第一个领教其“威力”的区直单位。

    这套系统就是今年3月中旬开始运行的自治区监察厅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因其反应快捷且“铁面无私”,所以它被誉为“电子包公”。

    监督需求催生“电子包公”

    每天早上8时一上班,自治区监察厅监察综合室工作人员小张就坐到了电子监控室的大屏幕电脑前。

    在她面前的电脑屏幕上,每一单、每一笔、每一天,自治区33个厅局135个重点岗位办理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一目了然。一旦有违规办理事件出现,系统会自动亮出红灯预警。信息反馈到自治区效能办,问责机制就立即启动。

    今年3月中旬,这套被誉为“电子包公”的区直机关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在自治区监察厅正式启动。

    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部署,确定区直机关135个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的岗位为重点项目岗位,要求加强监督。

    为做好这项工作,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自治区纪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监察厅决定联合开发一套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系统从今年3月1日着手开发,19日即投入使用,耗时不到20天。因为是自主研发,因此投入较低,可谓成本低、效率高、成果大。

    该电子监察系统使用全区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作为网络平台,连接区直33个厅局135个重点项目岗位。各厅局岗位所开展的每一项审批业务,都要如实、即时录入到电子监察系统中,借此实现统计和监控。

    系统紧紧围绕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设置直接监督项目。在每一项审批的信息登记栏上,有详细的申请信息,包括申请事项、项目类别、项目属性、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受理信息包括首问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申请和受理审批事项的时间、法定天数和办结天数等。

    通过信息的实时传输,监察部门就能对各项审批办理的进程进行实时监督。系统设有预警程序,对重点岗位办理事项时限,按倒计时方式用“蓝、黄、红”三色实行预警提醒,红灯警报亮起就意味着该事项违规操作。信息一经录入系统,便不能更改,因此该系统的监察是“铁面无私”、不讲人情的。

    除了强化对各厅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等基本监察功能外,系统内还建立了效能分析和投资分析的指标体系。

    在效能分析指标体系上,将各厅局的各项效能指标进行排名,且与平均值进行比较,以此显示各厅局的效能建设状况。投资分析指标体系主要是通过对审批的投资进行汇总和分析,包括投资申请和受理投资的额度、类别。这两项分析的相关数据资料都将定期上传,供领导层决策参考。

    “信息快车”拉动效能建设提速

    “吃拿卡要”,“暗箱操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存在于一些政府部门行政行为中的这些不正之风一直为市民百姓所诟病。这些恶劣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也同时损害了政府形象。

    如何对涉及行政审批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加强效能监察,破除信息隐瞒和人为阻力,提高监察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一直是监察部门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

    电子监察系统的“横空出世”,似乎让监察部门找到了一条破解迷局的信息化钥匙。

    自今年3月下旬开始运行以来,短短两个月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便大显威力,直接推动了区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向前迈进。

    根据135个重点岗位的统计,各种审批事项的平均办结时间从1月份的4.2天下降到4月份的0.64天(系统建立后将今年所有的信息一起录入)。自4月1日以来,区直机关135个重点项目岗位的所有审批事项再没有发生过超时办结状况。

    除了效率大幅提升,电子监察系统对各部门、岗位人员的办事态度也起到了明显的良性推动作用。5月底,自治区监察厅从各重点岗位已办结事项中随机抽取了194项,就录入事项的真实性、服务态度等方面情况向申请人进行了电话查询,反馈显示申请人的办理满意率高达98%。

    受访对象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申鸿丽对一个多月前的事还记忆犹新。4月29日,她从桂林赶到卫生厅办理公司的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为了能让她在“五一”前及时赶回家过节,卫生厅工作人员当晚加班至10时半帮她办完有关手续。她感动不已,执意要请大家吃饭,被婉拒。

    5月30日上午,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在参加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座谈会前,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检查了区直机关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两个月来的实际效果,对该系统给予了很高评价,并提出要将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完善功能,扩大覆盖面。

    “阳光行政”渐露曙光

    记者在电子监察系统上发现了一个重点岗位不同意投资项目详表。其中表上一栏显示,南宁市某种业发展公司在农业厅申请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项目投资500万元,该项目没有获得同意的原因是该公司的人力资源和硬件设施都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办证条件,各种信息十分详尽。

    由此可见,行政监察人员可以及时地从电子监察系统上获取各项审批的详细信息,可以对发现的异常信息进行跟踪督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问责。

    在过去,行政监察部门只能依靠群众举报或深入各单位检查工作,时效差不说,监督效果也因各种干扰受到影响,而“电子监察”却能用电子信息的高效快捷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率。

    因此不少专家认为,电子监察系统率先实现了信息技术与行政监察业务相结合,对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和促进政府运行机制创新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区直机关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的监督范围仅限于自治区33个区直单位的135个重要岗位。然而记者从自治区监察厅获悉,电子监察系统的覆盖面即将迎来大规模扩展。

    按照规划,6月底,全区14个地级市要建设完成市本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并实现与自治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连接,下一步这项工作将由市本级扩展到县一级。届时,一个规模庞大的多梯次电子监察网络将覆盖全区。

    记者还获悉,不仅是地域范围,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内容也将进行一次扩充,许多目前还未列入监察范围的一些重要审批办理事项也将陆续录入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控。

    另一个好消息就是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区直单位办证大厅)已在建设当中,预计8月初投入使用。自治区电子监察系统将进入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的功能,增加视频监督,对区直机关各重要岗位实现更直接有效的监察。

    从某种意义上说,“电子监察”的出现使行政监察方式酝酿着革命性的变革,而电子监察系统带来的行政信息的快速流通和透明化,则有望推动政府行政改革迈向“阳光行政”。

    “阳光行政”,一个诱人的字眼,一幅美好的图景。所有百姓都在翘首以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