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气候因素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 张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日前对记者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而已成定局的全球气候变暖,又给中国带来新的严峻挑战。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中国政府充分考虑到气候变化的因素,在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2007年6月4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介绍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有关情况,阐述基本立场,并答记者问。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介绍有关情况。(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中国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从国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通过实施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建设以及实行计划生育等政策和措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了显著贡献。

    1991年至2005年的15年间,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国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约18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通过发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了能源结构。到2005年底,中国的水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17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23%,到200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经达到1.66亿吨标准煤(包括大水电),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5%左右,相当于减排3.8亿吨二氧化碳。

    通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了生态建设和保护。中国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13.92%增加到2005年的18.21%。据专家估算,1980至2005年,中国造林活动累计净吸收约30.6亿吨二氧化碳。

    通过实施计划生育,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累计少出生3亿多人口,仅2005年一年就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3亿吨。

    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相关体制和机构建设,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和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规划纲要》共48章,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发展能源工业、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和布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保护修复自然生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化资源管理、合理利用海洋和气候资源等章,与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直接相关。  

    前几天,中国政府相继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业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前者明确了2010年中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后者则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这两个方案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必将对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