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底,全国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已达53.1万家,较2005年增加11.6万家,增幅为28%。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14.1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5%,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建制面普遍达到20%,多的地区则达到80%以上——
融入管理制度
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厂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延伸意味着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干部廉洁自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晾晒在阳光下,为广大职工审视。当然,这种“审视”需要依循企业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形式。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为推动这项工作,国家特别成立了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组成的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
200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来安排……
之后,全国各地许多企业创新思路、大胆实践,把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工作融入到企业的管理制度中。河北、江苏、青海等地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写进了省委关于构建“和谐省”若干重要问题的指导文件,列入“富民兴省”的总体规划,纳入创建“法治省”、“平安省”总体目标。更多省区市党委将厂务公开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进行落实和考核。
协调劳动关系
众所周知,职工民主管理在我国企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推动企事业改革的深化中功不可没。企事业的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职工群众对改革的目的、内容、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使改革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对于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作用匪浅。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组织职工对企事业生产经营决策进行审议,集中了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完善了经营方案,避免或减少了企事业决策失误,促进了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企业民主管理不但维护了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企事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推行,为广大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平台,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企事业内部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了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协调了劳动关系,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实现了基层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了新台阶。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把企事业的经营管理和领导人员的廉政勤政情况置于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强化了企事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防止企事业领导人员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中发挥了重要的民主监督作用。
维护职工权益
在国有企业中,厂务公开为主体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早已经融入企业文化。但是随着企业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入,如何保护这一“传统”成为难题。一些企业丧失或没有建立相关体系,有的企业则仅满足于一般性问题的公开,而忽略了职工最关心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为此,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正在逐步完善中。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得到坚持,并不断向制度化、程序化、网络化发展。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建立职代会的比例达到90%,至2006年度,全国企事业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有49.49万家,较2005年增加7.97万家。同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建立保证了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履行监督的权力。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关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指导性文件。2006年度全国基层工会所在公司制企业建立董事会6万个,其中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企业4.3万个,占70.5%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3.1万人,占建立董事会企业工会50.8%,比上年增加4611个。
值得关注的是,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