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广泛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文明委[2007]3号),结合水利系统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传播和谐文化,打牢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基础,努力在融洽人际关系、树立文明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取得实效,为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
二、工作原则
1、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统领。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群众性和谐创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做到一切为了职工群众,一切依靠职工群众,一切成果由职工群众共享。要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体现职工群众的意志,满足职工群众的需求,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服务职工群众、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核心。要在各项工作中更多地体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广大职工群众主动自觉地参与各项活动,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和谐创建的成果惠及最广大职工群众。
2、把和谐创建活动的要求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之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重要载体和手段,而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则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发展,因此,必须把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要求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充分运用精神文明创建这一有效载体和平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把和谐创建与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水利文明单位创建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等重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整体推进。
3、把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中心环节。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必须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道德教育内涵。各项活动的内容设计和工作安排都要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使活动的过程成为传播正确思想、树立社会新风的过程,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4、把群众评价作为检验和谐创建活动成效的最高标准。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要切实贯彻“三贴近”的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实践,重在建设,贵在求实,落在基层。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从具体事情抓起,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办好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带来的新变化,激发参与和谐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满意度来评价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要把有效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持续深入开展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和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活动内容
1、以和谐文化建设为先导,丰富活跃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和谐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以培育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为根本,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持续不断地加以推进。要把满足水利干部职工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引导和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社会公共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的导向作用和闭路电视、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体育设施等阵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和谐精神,营造和谐环境。要适应社会环境和社会生活的新变化,紧贴干部职工的新需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培养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品格,以人的心理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工青妇等各级群众组织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和农村地区基层水利单位的扶持力度,解决好文化体育活动经费短缺和设施相对落后的问题,努力使水利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各项工作中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以维护发展好群众利益为根本,切实履行水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责。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要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水利部党组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在统筹做好防汛抗旱、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各项水利工作的同时,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重点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灌区“两改一提高”、落实水库移民政策措施等工作,切实履行水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责。要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开展并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建立遏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风气。要大力倡导并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关心和帮助下岗职工、特困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继续开展文明工地、文明灌区、文明水文站、青年文明号、农村水电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为推进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3、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大力加强水利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体系建设。构建水利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体系,是新形势下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内容,是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的重要举措。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和部党组《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水平。部文明委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构建水利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体系,以此推进全系统以“学先进、知荣辱、创文明、促和谐”为主题的荣辱观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4、以创建文明机关为契机,推进“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机关建设。要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始终把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这个重点,抓住推进政风建设这个关键,紧扣“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这个主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核心,努力推进文明和谐机关建设。一是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上加大力度。在全面履行职能中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突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在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上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创新政府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努力把传统的道德要求与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结合起来,以亲民爱民、为民利民的优良作风和实绩取信于民。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政府的诚信铸造社会的公平公正。三是在加大反腐倡廉上加大力度。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加大力度。按照“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要求,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倡导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作风,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治国理政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本领,提高党员干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本领,提高党员干部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本领,提高党员干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党员干部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本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5、以水利文明单位建设为龙头,不断提高群众性和谐创建水平。要把和谐创建活动的各项内容和工作要求纳入水利文明单位创建的各类指标考核体系,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一是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用民族传统文化、伟大民族精神和国家兴衰荣辱史,激发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引导人们树立以国家兴亡为己任的责任意识,促进个体与国家民族的和谐。二是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引导人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崇高的社会责任,促进个体与社会职业岗位的和谐。三是突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公共生活和家庭生活的稳定和谐,形成人人追求和谐、促进和谐的良好局面。
6、以典型宣传为载体,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激励作用,是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献身、负责、求实”水利行业精神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加以总结,并通过新闻报道、文艺作品、报告会、座谈会、图片、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以此推进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和谐创建工作。部党组决定,今年在全行业广泛开展向谢会贵、崔政权同志进行学习的活动,组织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
7、以“节约资源、从我做起”为主题,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单位为目标,以节约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为重点,以“节约资源、从我做起”为主题,在全系统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水资源、水环境节约保护活动,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要把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纳入水利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纳入广大干部职工的道德实践。根据水资源、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全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项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安排,调整思路,充实内容,整合力量,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各级文明办作为和谐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整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抓好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目标,做到各项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成效,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2、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活动效果。要围绕迎接党的十七大、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香港回归10周年等大事喜事和重要节庆日,突出工作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兴起活动热潮。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从实际出发,明确主攻方向,组织集中行动,加强薄弱环节,整体推进工作,不断把整个活动推向深入,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3、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工作规律。要按照具有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总体要求,注重在各项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中积累经验,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基层单位开展和谐创建的情况,了解基层单位遇到的实际困难,知晓广大干部职工在和谐创建活动中的需求,从而根据创建内涵的丰富和创建形式的创新,举一反三,不断发现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认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工作,使群众性和谐创建更加符合广大干部职工的利益和愿望,更加符合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
4、狠抓落实,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重在引导,贵在落实。要求我们必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强化责任,强化督查,强化考核,紧紧围绕“落实”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各项重点工作既要有布置、有安排,也要有检查、有考核。既要奖励表彰抓落实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也要批评督促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不断推进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的持续发展。
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拟定工作细则,并狠抓落实。同时将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