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农业信息化:简便快捷 服务至上
来源:新华社 更新时间:2012-04-15

日前,记者就欧盟农业信息化问题采访了欧盟农业司官员理查德。这位在欧盟农业领域工作近20年的官员表示,信息技术在欧盟农业上的应用主要反映在六个方面:其一,日常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其二,农业技术信息的获取及处理;其三,农业专家的咨询与现场指导;其四,农业系统规模管理与经营;其五,农业决策支持系统;其六,农业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欧盟农业信息化所使用技术包括:计算机宽带网络、农业信息存储和处理系统、多媒体系统等。目前,欧盟国家的农业信息化技术已进入了产业化发展阶段。 
  欧盟农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前后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上世纪50年代主要是利用报纸、刊物、农业合作社等,对农户进行简单的农业信息指导和帮助;60年代至70年代,除原有的信息方式外,利用逐渐普及起来的广播、电视系统,进一步增加了农业信息的传播速度与广度;到了80年代至90年代,随着互联网和多媒体时代的到来,农业信息化突破了时间和地域间的限制,成为欧盟农业发展新动力,将农业与现代知识经济结合起来。如今欧盟农业已经广泛运用计算机技术,让信息化渗透农业的每个领域。 
  欧盟目前农业信息化体系的基础源自上世纪90年代“共同农业政策”所确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在保护信息化资源方面的《关于共同农业政策信息措施法规》;在机构配置方面,欧洲统计局被确定为最权威的信息机构;欧盟农业委员会、农场会计网委员会和农业理事会均隶属于欧盟委员会。这些机构负责农业信息的搜集、统计、分析、管理与发布。到2005年,欧盟直接用于农业信息发布的经费已经增加到10亿欧元/年,用于农业信息化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项目的费用约350亿欧元/年。 
  理查德介绍说,在农业信息化的具体实施步骤方面,自2003年开始,欧盟决定拨出专项经费落实“资助农业信息化与通讯技术项目”计划,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鼓励与帮助农民掌握和使用现代农业信息与通讯技术能力,具体内容是:一,通过教育和培训对农民进行现代化信息知识的补习,使他们掌握如何获取和使用与农业相关的信息与通讯技术,达到指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作物改良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的目的。二,通过提供产、供、销配套的信息,让农民及时了解生产和市场需求的情况,加强生产者、供应商和加工者之间的沟通与联络,使务农者付出的成本更低,所得到的利润最大化。三,通过农业信息化系统、公共传媒等,连续、系统地发布农业信息,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间的平衡关系、加强生产者、原料供应商、农业生产者等,对市场需求的了解,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盲目性,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理查德还表示,欧盟在农业信息化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优先和信息共享的原则,因此欧盟一直在努力实现欧盟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在欧盟内部建立农业信息化网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欧盟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和集中来自不同方面的资金加以建设。欧盟委员会和成员国政府部门多年来的投入一直大于产出,也就是说政府在这个方面的投入是出于服务的目的,而并非能够换取足够的回报。根据欧盟的经验,就是先由政府搭建统一的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和框架,让农业信息化服务串连起千家万户。 
  理查德从电脑中调出一份2006年的档案资料显示,欧盟农业信息网的创立一开始就着眼于整体的规划与建设,如今已经实现了国家、地区一级的信息服务平台系统,通过服务平台分解农业信息的发布内容,使每一个农业用户都可以透过平台获取自己最想要的信息,平台还可以让分散在不同国家和区域的人们共同享有同一种信息化服务。 
  在推动与普及农业信息化过程中,欧盟特别注重充分发挥宽带网络行业的优势地位,通过互联网深入到农业劳动者的家中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引导农业劳动者积极参与,使生产者、销售商、加工商、采购商共同实现网上交流与交易,从而节省了劳动时间、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务农者的实际收入。 
  理查德还进一步介绍,欧盟农业信息化服务的重中之重和根本目的是让农民全面、快速、准确地获得农业信息。而这些信息主要出自农业生产信息部门、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产品供求公司、农业协会或农民自己组织的网络以及欧盟电子商务网等,所有提供信息的机构都必须经过欧盟相关部门的资质审核。 
  为了减少农民信息化负担和降低有偿服务的费用,欧盟在坚持农业信息化服务以官方为主的前提下,鼓励农业协会、信息公司参与农业信息化的服务。由此,欧盟的农业协会、行业组织和农业商会等半公益性质的机构积极涉足农业信息化领域。它们的运营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各国政府的补贴,一部分则来源于吸纳成员的会费和社会捐助,只有一少部分来源于信息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