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浙江是渔业大省,未来5年将是我省渔业进一步巩固地位、发挥优势的关键时期。《浙江省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全国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在回顾我省渔业“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基础上编制的。《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省渔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重点和发展目标,以及对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安排,对于加快我省渔业结构转变,提高渔业竞争力,开创渔业发展的新局面,加快渔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浙江渔业发展基础和背景

  (一)“十五”计划完成情况

  “十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主攻养殖、拓展远洋、深化加工、搞活流通、发展旅游(休闲渔业)”的渔业发展方针,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依靠科技进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保持了渔业稳步、健康发展的好势头,较好地完成了渔业发展目标。

  1.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渔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渔业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05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出达967亿元(现行价,下同),比2000年翻一番,年均增长达15.88%,居全国第2位。其中渔业产出390亿元,比2000年增长26.2%,年均增长4.7%;涉渔工业和建筑业产出达345.7亿元,总增长187%,年均增长23.5%;涉渔流通和服务业产出由2000年的32.79亿元扩大到231.5亿元。

  水产品产量稳步增长。2005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483万吨,年均递增0.6%,居全国第4位。其中:海洋捕捞产量314万吨,比2000年减少7.45%;海水养殖88万吨,比2000年增长24.3%,年均递增4.5%;淡水捕捞9.3万吨,比2000年增长22.3%,年均增长4.1%;淡水养殖72万吨,比2000年增长40.2%,年均递增7%。

  水产养殖面积相对稳定。全省已开发海水养殖面积11.24万公顷、淡水养殖面积20.52万公顷,分别比2000年增加5.6%和减少1.2%。

  水产品加工稳步发展。2005年全省水产品加工量173.35万吨、加工产值300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91%和269%,年均递增分别为13.8%和29.8%;加工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全省共有冰厂冷

  库1176座、日冻结能力2.3万吨、制冰能力2.4万吨、冷藏能力40万吨/次,低值渔利用率不断提高。

  水产品出口创汇继续增长。2005年全省水产品出口量达39万吨,是“十五”初期出口量的3倍,年均增长24.4%;出口贸易额达13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190%,年均递增21.8%。

  渔业对外合作和远洋渔业不断拓展。远洋渔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至2005年末,全省已拥有一定生产规模和配套能力的专业性远洋渔业企业20家,远洋渔船411艘,远洋渔船的装备设施水平比“九五”期末有实质性提高,远洋渔业产量23万吨,产值达到2亿美元。远洋渔业合作区域已拓展到南太平洋、日本海、北太平洋、西非、西亚、南美、大洋洲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远洋渔业的产量、产值分别占全国远洋渔业产量、产值的1/5和1/4强,居全国首位。在对外渔业合作方面,先后与日本长崎、韩国釜山建立了部门友好合作关系,签订双边渔业合作协议书。在渔业生产、水产加工、渔船修造、水产贸易、教育培训、技术研究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在中缅渔业协定框架下,在缅甸建立了第一个境外深水网箱基地。同时,与印尼、巴西、牙买加、挪威、澳大利亚、印度、密克罗尼西亚等近十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确立了技术合作关系,正逐步开展专家互派、资料交换、共同技术研发、远洋渔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渔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随着渔业生产的发展,渔民人均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0年我省渔村渔民人均收入5858元,2005年达到7905元,整个“十五”时期增长35%,年均增长6.2%。

  2.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内部结构不断优化

  通过近几年坚持不懈地抓结构调整,渔业内部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二、三产业产出比重不断上升。涉渔二产占渔业总产出的比重由2000的26%提高到2005年的36%,涉渔三产占渔业总产出的比重由2000的7%提高到2005年的24%。渔业一、二、三次产业结构从“九五”期末的67∶26∶7调整到“十五”期末的41∶33∶26,其中,第三产业在渔业结构调整中增长最快。

  养殖产量和产值比重不断扩大。2005年全省养殖业产量达170万吨,占渔业总产量的35.2%,比2000年提高了9.4个百分点。到2001年全省养殖产值已经超过捕捞产值,实现了我省渔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养殖水产品中优质产品和名牌产品的比例不断增加,由2000年的35%上升到2005年的70%,养殖方式不断创新,养殖产品结构日趋合理,进一步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

  渔民转产转业成效显著。海洋渔船无度增长的势头初步得到控制,2005年全省生产渔船4.52万艘、190万总吨、362万千瓦,与2000年相比减少9600艘、14万总吨、27万千瓦;“十五”时期全省享受国家和省转产转业减船补助政策而报废拆解的海洋捕捞渔船4651艘,上交渔船功率指标43.34万千瓦,五年内转移捕捞渔民22100多人,海洋捕捞能力盲目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

  3.科教兴渔取得进展,内涵式增长方式日益突出

  积极创建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平台。各地积极推进科技兴渔战略的实施,加快渔业科技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强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的建设,组建了南太湖育种中心、永兴贝类试验基地及洞头育苗试验基地,并与中国水产科学院建立了海洋贝类研究室,为全省渔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技术攻关取得了有效突破。重点突破了名特优品种的育苗和设施渔业技术的开发:翘嘴红??、青蟹育苗技术的成功开发,已在全省形成两个产值上亿元的新兴养殖产业;新引进的贝类品种大西洋浪蛤和硬壳蛤已突破人工育苗关;曼氏无针乌贼人工育苗取得成功;抗风浪网箱的研究成果全国之最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贝类无底质培育技术研究取得实质性成果;围塘综合养殖、多茬养殖、低坝高网等新养殖方式正在全省广泛推广;三大港湾养殖容量研究成果为科学合理地发展海水养殖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罗氏沼虾肌肉白浊病防治取得重大突破,在国际上率先制备了罗氏沼虾诺达病毒的单克隆抗体,创建了国际领先的TAS-ELISA诊断技术;海产甲壳动物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减少了环境污染,综合利用了资源,已形成年产值3亿多元的甲壳素产业规模。

  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显著。“十五”时期,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共获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43项,其中获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3项,国家海洋局海洋创新成果奖7项,农业部丰收奖3项,科技进步已成为推动我省渔业发展的主要动力。

  4.渔业标准化逐年增强,初级水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渔业标准化加快推进。完善渔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成立了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加快了全省渔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进程。五年来共组织制定了农业行业标准7项,制定省地方标准70项,其中无公害标准39项。建立了省级标准化推广示范区和示范基地70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7个,全省示范面积14万多亩,带动幅射面积55万多亩。

  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加大无公害生产的推广引导,增强质量安全公共服务等多项举措,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体系。首次将水产品质量安全列入《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为依法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全面实施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对省内重点水产品养殖基地、出口水产品原料供应船、出口水产品加工厂、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生产的大黄鱼、美国红鱼及鲷鱼、对虾、沼虾、龟鳖、梭子蟹及青蟹、河蟹、贝类(泥蚶、蛏子、贻贝)、海捕虾及其制品、无公害水产品等十大类初级水产品实施生产环节的抽样检测,在2005年抽取的总样品量2300批次,6974个样品检测中,产品合格率达到98.7%。三是组织开展无公害产地、产品双认证。组织实施全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的认证,积极推进水产品品牌建设。“十五”时期全省有317个水产品养殖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319个水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面积超过4.5万公顷,占全省海淡水养殖面积的15%,有力地促进了养殖渔业的健康发展。

  5.渔业发展环境良好,软硬件设施明显改善

  渔港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十五”时期,是我省有史以来渔港建设开工项目最多、建设速度最快、财政投入力度最大的一个时期,全省渔港面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新开工建设和扩建改造18个重点渔港,共投入资金近8亿元。其中14个渔港已完成建设任务。舟山中心渔港、岱山中心渔港、洞头中心渔港、椒江中心渔港等4个国家级中心渔港开始实施渔港经济区建设。到“十五”期末,全省可避风的港池面积达到2240万平方米,可容纳21500艘渔船停泊避风,为60%的渔船提供了就近、安全避风的条件。

  市场体系不断完善。2005年全省有水产品批发市场76家,比2000年增加19家。水产品进场交易量达263万吨、交易额297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197%和228%,年均递增分别为24%和27%。涌现了一批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辐射范围广、影响带动力强的跨地区大型批发市场。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信息网络日益扩大,为渔业生产提供优质服务。

  水产种苗工程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水产种苗工程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六大种子种苗工程之一。五年来完成省级财政水产种苗工程投资3100万元,建设了1个种业龙头企业,3家国家级原种场,18家省级水产良种场,全省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的框架已经形成,优质种苗的生产能力大大提高,与“九五”期末相比,优质种苗的生产能力翻了一番,优质种苗的良种覆盖率从30%提高到60%。水产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促进了我省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尽管“十五”时期我省渔业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为:一是渔业水域环境污染加重,船多、鱼少、渔场小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捕捞强度过大,渔业资源不断衰退;二是渔业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存在错位,养殖品种的结构不尽合理;三是渔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特别是柴油价格机制的调整,对沿海捕捞渔区影响很大;四是水产养殖不合理用药现象没有得控制,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五是侵犯渔民权益问题突出,渔民因渔港、锚地、养殖水域被占用,养殖水域被污染,造成渔船无法停泊,渔民无处可养,损失又得不到合理补偿而引发的事件明显增多;六是水产品价格持续低迷,渔业比较效益高的优势有所减弱,渔民收入增长幅度减缓,渔业发展受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日趋明显;七是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尚未形成,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薄弱,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渔业科技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八是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渔业防灾减灾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省“十一五”时期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着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发展趋势

  我国渔业正处在向现代化渔业跨越的重要时期,要求我们必须继续加快传统渔业的改造,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渔业。同时,“十一五”时期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解决好“三农”问题被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发展问题,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为渔业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渔业发展提供良好经济环境;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为渔业发展和自身结构调整提供广阔市场空间;水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强和国际市场的拓展,为渔业发展提供有利的出口环境。“十一五”时期,全省渔业发展将呈现如下发展趋向:

  一是水产养殖向着优质、高效、生态方向发展。开发、引进、繁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前景的新品种,为海、淡水养殖提供了新的产业化品种;水产养殖业不仅注重产量、产值、数量,更注重质量、安全、效益;渔业标准体系更加健全,为水产健康养殖、生态养殖奠定了基础;依法开展对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将在法制的轨道上进一步加强。

  二是海洋捕捞向着稳定、规模、远洋方向发展。生态友好型、资源保护型海洋捕捞制度逐步建立,渔民转产转业进展顺利,渔船报废制度更加规范,远洋渔业在新渔场开发和远洋基地建设方面将会有新拓展,渔船装备水平和安全性能将有新提高,特别是捕捞渔船渔获物保鲜技术将有新的突破,渔船作业结构更趋合理。

  三是水产加工向着品牌化、外向化、安全化方向发展。水产加工企业的品牌意识明显提高,水产加工将向休闲、方便、绿色、口感方向发展,一批消费者熟悉喜爱的水产加工品牌涌现。水产品加工出口继续强势增长,水产加工业的发展将推动捕捞、养殖业的进一步发展,推进渔业结构的调整。

  四是渔业管理向着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依法兴渔不断推进,具有我省特色的渔业管理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以捕捞许可制度、养殖证制度、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渔船检验制度、职务船员证书制度等五大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渔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养殖证制度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将全面落实。

  五是政策引导上向着更加注重扶持新兴产业转变。由偏重扶持传统产业,开始向扶持发展新兴产业转变;由偏重产业发展指导,开始向依法强化管理转变。渔港经济区、远洋渔业、生态渔业、休闲渔业、观赏鱼养殖业、渔业物流业等,越来越成为行业关注和扶持的重点。

  “十一五”时期将是我省渔业发展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在水产品市场需求、资源开发空间、科技进步、渔业结构调整和渔业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巨大潜力。当然,我省渔业也面临着体制创新、管理措施、增长方式、工作重心转移等多方面的挑战。总之,“十一五”时期,我省渔业发展既面临许多挑战与困难,更拥有难得发展机遇和良好条件,只要抓住机遇,扬长避短,一定能使我省渔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浙江渔业发展总体思路、战略重点及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渔业发展全局,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等重大战略部署,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率先实现渔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渔业上水平、渔民持续增收、渔区繁荣发展为工作主线,以增加渔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以提高水产品市场竞争力为主攻方向,积极实施“生态养殖、调整捕捞、扶持远洋、改良种苗、绿色加工、拓展休闲渔业”的渔业发展方针,继续深化渔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渔业生产结构,进一步深化渔业体制改革,强化渔业执法管理,加快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省渔业和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使浙江渔业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二)战略重点

  “十一五”时期,我省渔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是:坚持生态渔业、高效渔业、品牌渔业三大发展战略,抓住结构调整、提升质量、完善体制机制三个关键环节,以渔港建设为抓手,积极打造渔业发展的科技平台,不断推进渔业和渔业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实施生态渔业、高效渔业和品牌渔业三大发展战略,转变渔业增长方式。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以“整体、协调、循环、再生”为原则,养护、修复和提升渔业生态系统,确保渔业可持续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深化渔业结构调整,延长渔业产业链,转变渔业增长方式,实现渔业的高质量、高效益;借鉴现代工业理念谋划渔业发展,实行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提高渔业的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

  ――深化渔业结构调整、提升质量、完善体制机制等关键环节,向实现现代渔业目标迈进。进一步抓好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继续做好转产转业渔民的培训,提高渔民素质,促进再就业;实现健康的捕捞业、先进的养殖业、发达的加工业、活跃的流通业、稳定的远洋渔业、新兴的休闲渔业等产业的共同发展。在战略上把政府的作用由产品生产调整为对产品消费安全监管、由产量跟踪调整为对资源管理、由推动规模扩大调整为生态型标准化生产、由生产服务调整为渔民权益保护和向公共管理转移。逐步推行海洋捕捞渔船法人注册登记制度,提高海洋捕捞业产业化、组织化和法制化水平。抓好捕捞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完善工作,扎实推进捕捞、养殖的科学管理,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管理,让消费者吃到“放心鱼”。

  ――以渔港建设为抓手,加快渔业基础设施改造。加强以中心渔港为基地的渔港经济区建设,借助渔港经济区的建设完善捕捞后方补给基础设施,带动水产品加工、水产品市场流通、餐饮业、交通运输、休闲渔业等产业的全面发展,壮大渔港经济区的规模,发挥渔港经济区在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聚集、辐射作用,增强综合竞争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的渔区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基础。

  ――打造渔业发展的科技平台,提升渔业科技水平。整合我省现有渔业科研力量,优化一支精干高效的渔业科技创新队伍,加强重点实验室及实验基地的建设,强化渔业科学研究与开发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渔业科技人才。加大科技投入,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组织涉渔科技力量,针对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努力促进传统渔业产业的改造与升级,提高科技对全省渔业的贡献率。

  (三)发展目标

  主要预期指标为:

  ――渔业经济总量继续增长。渔业经济总产出年均增长15%,到2010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出达到2000亿元,比“十五”期末翻一番。

  ――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渔业经济中涉渔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25∶40∶35。在渔业经济总产出中,渔业产出年均增长5%,涉渔工业和建筑业产出年均增长22%,涉渔流通和服务业产出年均增长23%。到2010年,渔业产出500亿元,涉渔工业和建筑业产出达到800亿元,涉渔流通和服务业产出达到700亿元,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28%、130%、200%。

  ――水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国内海洋捕捞年均减少2%,远洋渔业、海水养殖、淡水渔业年均增长3%。到201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90万吨,比“十五”期末增长2%,其中:国内海洋捕捞产量为245万吨,远洋捕捞产量35万吨,海水养殖产量110万吨,淡水渔业产量100万吨。

  ――水产品外向性继续深化。水产品出口数量年均增长11.5%,贸易额年均增长15%。到2010年,全省水产品出口65万吨,比“十五”期末增长72%,贸易额达到26亿美元,比“十五”期末翻一番。

  ――渔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渔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5%,到2010年,渔民人均收入达到12000元,比2000年翻一番。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年均增长5%,到2010年,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70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28%。

  ――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力度继续加大。到2010年,在“十五”期末海洋捕捞渔船28120艘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海洋捕捞渔船转业、淘汰、报废制度,严格控制海洋捕捞渔船的数量,总减船幅度达到5%。

  ――渔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渔业行业协会、渔民专业合作等中间组织不断健全完善,并发挥重要的作用。渔业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能够适应现代渔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对渔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综合管理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渔业基础设施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建、扩建80个国家级中心渔港和省重点渔港,新增避风港池面积1040万平方米。建成一批大中小配置合理、布局科学、产权清晰、主体明确、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新型渔港,并具有加工流通、渔船修造、信息服务、休闲渔业等配套完善的后方陆域设施,基本形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为龙头,一、二级渔港为骨干,三级以下渔港为基础,天然避风岙口为补充的渔港网络体系,使95%以上的渔船能够就近安全避风。到2010年,一批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重点渔港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渔港码头、道路、冲冰、加油、补网场等渔业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整治。近2万艘海洋渔船进入安全信息实时监控网络体系。

  ――新建扩建30个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及繁育基地,原良种场布局和品种分布更趋合理,良种覆盖率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80%以上。

  ――水产品加工、流通和服务设施配套成龙,水产品交易市场逐步实现信息化。水产养殖基地的进、排水渠、电力设施等进一步完善。百万亩生态型鱼塘改造工程发挥效益。

  ――科技教育对渔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渔业科技创新平台初步建立,省水产医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和省海水增养殖试验基地建设跃入国内领先与先进地位;省海洋贝类重点实验室跃入全省重点实验室行列;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型渔业龙头企业和渔业名牌产品;重点攻关领域的关键技术取得实质性突破,科技对渔业产业发展的贡献逐年增大,科技进步成为渔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渔民职业教育制度化,渔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显著提高。

  三、浙江渔业发展重点领域及空间布局

  (一)发展的重点领域

  1.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型水产养殖业

  把传统的生态养殖原理和现代生产方式相结合,形成既环保、生态,又有经济效益的养殖方式。鼓励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鼓励稻田养殖、庭院生态养殖、盐碱地开发等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改善型养殖方式。坚持节能、降耗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技术改造和管理方式的革新,建立节约型渔业。

  以发展精细、特色、高效、生态养殖业为目标,以产值、效益、质量、生态环境影响为考核指标,结合实际,培育区位优势明显的特色水产养殖业,着力提高优势特色养殖的技术、资本含量,做大做强高效生态水产养殖业。

  按照产业化、标准化、无公害的要求,革新养殖技术、规范养殖行为、推广养殖新模式,发展节水、节地、节能、高效、环保型水产养殖业,逐步形成具有明显区位优势、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渔业产业带和产业区,全面提升水产养殖业的整体水平。

  2.扶持和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及流通业

  水产品加工是渔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是建设高效生态渔业的关键之一。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促进一产、带动三产,全面提高渔业的综合经济效益。

  积极参与水产品加工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加快制度创新,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高起点建设和改造一批精深加工项目,培植和引导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水产品加工出口龙头企业。

  建设和改造一批水产批发龙头市场,加强水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网上交易新途径。积极拓展水产品国际国内市场,坚持传统初级产品出口和精深加工制品出口并举,加大活鲜水产品出口数量,不断提高精深加工产品出口的比重。继续着力培育一批水产行销大户和企业,形成多渠道、全方位、信息灵的水产品流通体系。

  3.着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的海洋捕捞业

  提倡资源管理型海洋渔业,推广负责任捕捞技术,构建生态友好型的海洋捕捞业。加强选择性捕捞技术研究,减少幼鱼、低值渔获物的比例,提高捕捞效率。

  研究和制定最小囊网网目尺寸,试验和推广在主要捕捞网具上安装释放幼体和保护动物装置。对网目尺寸、网具装配、网口高度、可携带网具数量等作出规定,以减少对渔业资源的损害。加大对被动性捕捞工具的改进力度,改变大小渔获物混捕、破坏资源再生产机能的状况。

  加快远洋渔业后备渔场的开拓,整合远洋渔业资源,提高远洋渔业组织化程度。完善远洋渔业配套服务体系,建立远洋渔业风险机制,增强我省远洋渔业整体竞争力和抵御国外风险的能力。

  4.积极培育高效和谐的休闲渔业

  充分挖掘渔业旅游资源,结合重点渔港、渔乡渔村、现代农业园区以及旅游景点的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开发渔文化内涵,构建多元化、市场化、精品化的休闲渔业产业群。结合海洋旅游开发和人工鱼礁、增殖放流、资源修复工程,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海洋游钓业。结合浙西山区溪流、水库水面旅游开发,建设溪流特鱼类、名贵鱼类养殖基地。结合社会消费需求和现代渔业发展趋势,培育面向世界的观赏鱼产业。

  通过休闲渔业多方位梯度发展,提升内涵、拓展外延,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力争将休闲渔业产业培育成我省渔业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

  结合渔民转产转业,将部分捕捞船改装成游钓船,将人工鱼礁建设与涉渔休闲业结合起来,建成海上特色的涉渔休闲区。兴建渔业博物馆,组织体验有浓郁民俗文化特色的渔家生活,以文载渔,开展丰富多彩的渔文化活动,提升海洋旅游业品位。

  5.着力提高渔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加强渔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开发能力建设,优化配置海洋与渔业科研力量,继续扶持省水产医药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省海水增养殖试验基地和海洋贝类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同时加大海洋渔业资源与海洋负责任捕捞、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增殖放流技术、水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种质资源保存与良种选育、水产养殖与设施渔业、水产重大疫病防治、水产养殖动物营养及饲料、水产品保鲜与加工等八个方面的技术攻关力度,努力提高渔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继续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筛选确定一批成熟的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应用培训,促进科技成果与渔业生产的紧密衔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积极探索渔业科技管理体制的创新,构建新型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6.强化水产品质量管理和养殖规范化管理

  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监管、质量追溯和市场准入等环节为重点,按照“预防优先,及时补救,打击违规”的原则,加强源头管理和日常监控,加大专项整治和产业引导力度,全面提升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初级水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结合《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养殖证制度规定的实施和养殖规划的相关规定,强化规划引导,完善养殖证制度,充分发挥养殖证在养殖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7.加快建设现代渔业

  依靠科技进步,以“三化一提高”为抓手,发挥鱼塘、渔船、渔民三要素在现代渔业建设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

  一是鱼塘标准化。按照“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要求,对鱼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在杭、嘉、湖、绍渔业主产区和温、台、舟等海淡水养殖区,实施“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以老鱼塘改造为重点,建设100万亩标准鱼塘。

  二是渔船标准化。按照“安全、经济、实用、卫生”的要求,采取自愿与引导、鼓励与支持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稳妥、有重点地逐步实施渔船标准化改造,重点围绕船型标准化、完善渔船安全设施配备和渔船卫生设施示范改造三个方面。

  三是生产标准化。全面推行以“无公害”为主要内容的渔业生产标准化。结合全国开展的“畜牧水产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等活动,围绕水产养殖中的苗种、饲料、渔药和海洋捕捞中的网具、作业方式、保鲜剂等几个主要环节,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大力推行高效、生态、清洁、安全生产模式,推广良种、配合饲料和新型安全渔药,全面提高我省渔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

  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渔业生产者的技能素质,以适应现代渔业发展的需要。要以渔民技能培训为重点,结合科技示范、科技下乡等内容,按照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进行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技能、渔业生产技能和入渔技能三项培训。

  (二)发展的空间布局

  我省各地区的自然资源与环境条件存在明显差异,渔业发展宜依据不同地区优势条件实施不同的发展战略,发挥优势,科学合理地进行区域布局。

  1.在优势产业带(区)内布局省级优势品种养殖示范基地

  按照“政府导向、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动态管理”的发展方针,以无公害生产为核心,以规模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内容,在优势产业带(区)内,合理布局优势水产品出口、原料供应和名牌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各类优势特色养殖、产业化示范基地,为全省优势水产品养殖生产和经营提供示范。在“十一五”甚至中远期内,培育80个现代设施养殖渔业示范基地、实施关键养殖技术示范推广,切实解决养殖业的制约“瓶颈”。

  2.完善优势产业带(区)内原良种基地布局和网络

  以种子种苗工程建设为抓手,继续建设、改造一批优势养殖品种的原、良种繁育基地,做好优势养殖品种的保种、育种工作。在优势产业带(区)地对原良种供应基地进行合理布局,重点建设大黄鱼、虾类、海水蟹类、龟鳖类、珍珠、泥蚶等优势品种的原良种基地,扶持一批省级优质种苗繁育基地、逐步在优势产业带(区)形成完善的优势养殖品种原良种供应网络体系。

  积极做好海洋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内陆水域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划工作。海洋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规划布局,主要以舟山市海域、宁波市的象山港、温州市的洞头县东屏镇等、台州市的三门县健跳港等为主。内陆水域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规划布局,主要以钱塘江种质资源保护区、曹娥江种质资源保护区、东西苕溪种质资源保护区、瓯江种质资源保护区、灵江种质资源保护区、甬江种质资源保护区为主。

  3.进一步合理布局我省优势水产品养殖区域

  着重搞好以下几种水产品的区域布局:(1)大黄鱼优势区域。大黄鱼是我省列入农业部优势区域规划的养殖品种。在对全省海区自然条件、海洋水文、生物资源等海况调查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全省大黄鱼养殖区域,采取重点项目扶持、面上政策推动相结合的方法,在全省建成两条明显的大黄鱼优势产业带,即舟山―象山港海区养殖产业带和浙中南海区养殖产业带。舟山―象山港海区产业带涵盖嵊泗、岱山、定海、普陀、奉化、宁海、象山等为大黄鱼重点养殖区;浙中南沿海产业带涵盖椒江、温岭、玉环、三门、洞头、平阳、瑞安、苍南等为大黄鱼重点养殖区。(2)龟鳖养殖优势区域。龟鳖开发的优势区域主要在杭、嘉、湖、绍平原,如萧山、江干、西湖、菱湖、德清、嘉善、海宁、绍兴、上虞、越城等县区,在全国龟鳖养殖中及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领先。(3)三疣梭子蟹优势区域。梭子蟹重点发展区域主要在舟山市、宁波市的象山、奉化、宁海、温州苍南等地,进一步扩大全省梭子蟹养殖销售优势。(4)锯缘青蟹的优势区域。青蟹重点开发区域主要以台州市的三门湾、温州市的乐清湾及宁波市的象山湾区域为主,今后可逐步向杭州湾两岸滩涂池塘发展。三门是我省青蟹养殖的重点区域,宜进一步引导、扶持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5)珍珠优势区域。淡水珍珠的重点发展区域为金华、绍兴及湖州三市,主要包括金华的兰溪、义乌、绍兴的诸暨、越城、湖州的德清等。(6)对虾优势区域。对虾养殖发展重点区域在舟山、台州、宁波及杭州市,如舟山的定海、台州的三门、玉环、宁波的宁海、奉化、象山、杭州的萧山等县(市)。(7)潜在优势品种的开发。根据我省养殖条件与发展趋势,?|鱼、石斑鱼、冷水性鱼类及观赏鱼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开发前景。?|鱼、石斑鱼主要是在沿海大网箱发展;冷水性鱼类主要是利用我省水库的低温区进行养殖;观赏鱼主要利用省级引种育种中心基地及嘉兴等地进行引种繁育,其建设的重点是科研攻关、良种引育及示范园区的建设。

  4.因地制宜完善渔港区域布局

  以渔港经济区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渔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渔港经济,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全国渔港建设规划和本省渔业发展实际,结合各地渔船分布情况、港口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进一步完善渔港建设布局,科学规划中心渔港、重点渔港、一般渔港的配置,建设一批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新型现代化渔港及其后方陆域配套设施,加快渔港建设步伐。“十一五”时期,计划建设80个渔港,基本满足我省沿海95%左右的渔船能够就近安全避风。在完成重点渔港建设的基础上,选择一些条件较好、地处中心城镇人口集聚的重点渔港,结合渔区新农村的建设,大力推进渔港经济区,积极发展渔区二、三产业,促进渔业结构调整和渔民转产转业,为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浙江渔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安排及对策措施

  (一)渔业发展重大项目

  为确保浙江渔业“十一五”主要目标的完成,加快实施渔区新农村建设工程,在全省开展实施“520行动计划”。即从5个大方面为抓手,通过实施20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20亿元。

  1.以实现海洋资源国土化管理为目标,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建设浙江“数字海洋”的重点项目。

  1)“数字海洋”建设工程

  在全面开展海洋资源调查基础上,建设全省海洋地理信息系统(简称“数字海洋”),包括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海洋渔业管理信息系统等子系统,并为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系统、海上渔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海上指挥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提供数字平台。

  2.以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为重点,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重点项目。

  2)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县级与区域海洋环境监测与观测预报台站;(2)区域海洋赤潮监视监测网络及远程诊断系统;(3)海洋赤潮种类鉴定和贝毒监测中心实验室;(4)快速监测车船及附属监测系统等。系统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10个海洋保护区、10个渔业资源保护区、10个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区,开展大黄鱼、黑鲷、石斑鱼、海蜇、对虾、贝类的增殖放流,以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资源恢复。

  3.以转变渔业增长方式为目的,加快渔业结构调整,改造传统渔业,构筑现代渔业体系的重点项目。

  4)远洋渔业项目建设

  略

  5)国内捕捞渔船改造

  改造3000艘海洋捕捞渔船,配齐救生、消防、信号、通导设备;改善鱼舱、保鲜、卫生设施;改进网具和作业方式。

  6)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

  建设浙东70万亩优势特色出口养殖基地;改造修复杭嘉湖绍城郊20万亩生态鱼塘;建设浙西地区10万亩有机鱼养殖产业化基地。经过五年的重点扶持,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区。到2010年,实现新增养殖产值80―100亿,新增出口创汇3―4亿美元。

  7)无公害养殖基地建设

  选择100家面积500亩以上的养殖户开展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对场内塘、进排水渠进行改造,严格技术操作规范,产品实现无公害以上,通过示范引导和对初级水产品实施质量监管等措施,使全省水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的目标。

  8)水产加工市场龙头企业建设

  建设100家水产加工市场龙头企业,对加工生产线进行改造,提高水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改造和提升水产品交易市场,全面提高交易时期鱼货鲜度和安全卫生水平,大力推广电子信息化交易。

  9)休闲渔业基地建设

  继续实施“浙江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工程,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至2010年,再建100家“渔家乐”、观赏鱼、渔文化等多种形式的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初步构建都市休闲、黄金海岸、生态观光三大类型的休闲渔业产业带,全省休闲渔业产值达到20亿元,使休闲渔业成为浙江渔业增效新的亮点。

  10)水产种子种苗建设工程

  建设30个省级优势及特色品种的水产原良种场及繁育基地;研究、繁育与推广30个本地野生优良水产品种;对30个水产优势、特色品种进行种质改良与提纯复壮,并进行良种选育技术示范与推广。

  4.以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加强平安渔区建设,促进渔业生产安全的重点项目。

  11)渔船安全实时监控体系建设

  采用GPS定位、电子海图和计算机系统技术,对全省2万艘海洋渔船实行即时显示船位,实现渔船与陆基站的联络,达到对海上渔船的实时监控和救助。

  12)“平安渔场”建设

  以渔场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渔政巡航执法检查,维护渔场正常生产秩序,加强渔业安全执法工作,继续查处北太违法生产行为,查处涉外违法事件,创建“平安渔场”,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渔船签证检查站建设工程

  在有关市、县所在地渔港建设66个渔船签证检查站,其中,中心签证检查站7个。

  14)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

  淘汰拆解一批海洋捕捞渔船艘,引导转移捕捞渔民4000人。

  15)渔民素质培训教育

  培训渔民及渔民子弟达到25万人次,每年5万人次。

  16)政策性渔业保险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渔业、渔民、渔船的互保机制,加大财政对渔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

  5.以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增加管理手段为途径,加强系统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点项目:

  17)渔港建设

  开工建设70个渔港,续建10个渔港。包括一级以上渔港项目14个,二、三级渔港项目24个,三级以下渔港项目32个,新增加港池面积1100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的渔港防波堤达到百年一遇的标准,基本满足全省95%的渔船就近、安全避风的要求,为全面构建我省平安渔业打下基础。

  18)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

  建设1个省级、11个市级、41个重点渔业县级水生动物疫情预警指挥中心及疫病监控中心,在全省海、淡水设立500个病害疫情测报点、建立30支水生动物疫情处置应急反应分队,初步建成水生动物病害的监测预报及重大疫病的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高,能够对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开展检疫;实现主要水生动物重大疫病检疫率达到70%,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死亡率下降3个百分点,初级水产品主要药物残留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9)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体系与装备建设

  (1)建设省、市、县三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中心,并与农业部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东海区指挥中心联网,提高海上执法船的机动能力;(2)建设舟山、浙中、浙南三个渔政基地。在舟山中心渔港内建设东海渔政基地,作为全省渔业行政执法及其他各类业务培训基地,成为省海洋与渔业局在舟山中心渔港的一个窗口和基地,并为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船队设立一个固定的渔政执法船艇休港基地;(3)建设5个违规渔船扣留所(站);(4)改善海洋与渔业执法装备。针对普遍存在的执法装备数量不足、装备老化、投入少等问题,更新改造一批执法车、船,完成基层各执法机构执法船(艇)、车辆和调查取证、办案设备的最基本配置,以适应新形势下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

  20)渔业科学技术研究体系建设

  优化现有水产科研力量配置,加大在渔业应用技术和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在海洋资源、生物技术、渔业技术、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疫病防治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

  (二)渔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资源,改善渔业生态环境

  着力建设高效生态养殖基地。以发展精细、特色、高效、生态养殖业为目标,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资本含量,做大做强高效生态水产养殖业。继续大力推进水产种子种苗建设,配套建设好优势养殖品种的国家级或省级原良种场。以生态养殖基地和配套的原良种场为基础,培育形成优势特色养殖品种的产业带。

  实现渔业资源的有效增殖。统筹规划和合理确定适用于渔业资源增殖的水域滩涂,针对已经衰退的重要渔业资源品种采取各种增殖方式,加大增殖力度,不断扩大增殖品种、数量和范围。

  加强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继续完善捕捞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捕捞许可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捕捞量低于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逐步探索捕捞限额制度。利用禁渔区和禁渔期的制度对其产卵群体和补充群体实行重点保护。

  2.政策扶持,搞好服务,营造渔业发展良好政策环境

  加强对渔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十一五”时期,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机遇,完善渔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管理职能,积极引导和帮助群众大力发展渔业经济。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加快培育渔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营造良好的投资和体制环境。努力营造充分竞争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在我省投资开发水产业。积极引导、支持和推动渔业企业的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鼓励其主动参与竞争和合作,以竞争促提高,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尽快壮大成为与国际接轨的有竞争力的企业。

  切实搞好对渔民的保障和服务。加强水产品安全和质量监测体系、市场信息体系等与渔民利益紧密相联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帮助渔民做好水产种子种苗、疫情疫病防治等工作,积极为渔民从事水产品养殖、加工提供服务。

  3.科技创新,加强推广,全面实施科技兴渔

  优化配置渔业科技资源,主攻渔业高新科技,在水产品新品种选育、精深加工、健康养殖、节水节能型渔业等方面,争取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用科技成果。

  以科技指导渔业生产,重点突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试验、海水养殖规模化基地的建设。选择我省具有明显优势的水产养殖品种,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产养殖生产与管理模式,加大我省渔业标准化、组织化生产程度。

  推进渔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稳定科技队伍,真正把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发展渔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各类渔业专门人才,提高渔业劳动者的素质。

  4.项目支撑,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十一五”时期,重点对纳入规划的渔业项目进行筛选、建立“十一五”时期渔业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全省渔业重点市(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使其成为全省渔业先进市(县)、示范市(县)的领头羊。

  建立多元化的渔业投融资机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我省渔业经济开发。向社会发布渔业投资方向指南,引导产业资金流向,确定重点扶持方向。在财政资金支持投入的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渔用柴油补贴等几个支农专项资金中,争取加大用于发展渔业的比例。

  在继续加大政府对渔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投入和发展机制。积极争取金融部门逐年增加对水产业的贷款支持,鼓励和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支持水产发展。

  5.政策引导,加强培训,继续抓好捕捞渔民转产转业

  制定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积极引导捕捞渔民向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尊重渔民群众的意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落实捕捞渔船压减工作,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

  建立健全转产转业渔民服务体系,加强对转产转业渔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为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强对渔民子女的文化教育,使渔民子弟能更好地“跳出渔业求发展”,从根本上压减捕捞强度。

  通过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办法,促进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彻底解决我省海洋捕捞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把海洋渔业带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6.依法治渔,加强管理,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行水产品质量追溯、水产品和渔业投入品市场准入、专业渔民核准制、渔业船舶交易规定、休闲渔业管理、渔业资源限额捕捞、渔业生态补偿等新的渔业管理制度,推进渔业法制化进程。

  重点加强渔业生产的捕捞许可证、养殖证和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完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加强对水产原良种场、苗种场的管理。加大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加大对渔船及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依法规范渔业船舶管理。

  强化渔业执法能力建设,拓展渔业执法领域,搞好水产苗种、渔用饲料、渔用药物、产品加工质量、渔业市场、渔业防灾减灾、渔业水域环境等环节的监管执法。

  7.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鼓励发展外向型渔业

  根据浙江“经济大省、资源小省”的省情,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资本、技术、人才优势,走出省门,到自然资源丰富的省外、国外去开发创业,发展水产养殖业、水产加工业等外向型渔业合作。

  大力培育和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培育、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实施产业政策相结合,在全省逐步培育起运营规范、竞争力强、能有效带动渔民增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8.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渔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进一步完善渔业发展的支撑体系,确保渔业“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重点完善实施好8大支撑体系。(1)渔港建设体系。从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各环节,更明确各主体责、权、利的关系,因地制宜选择一批避风条件好、渔民居住集中、具有较大经济腹地的渔港,加大投资力度,修建码头、护岸和防波堤,疏浚航道和锚地,建成港口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渔港。(2)渔业标准化体系。从养殖、捕捞、加工、苗种、饲料、渔药、渔船、渔用机械等各个环节,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健全渔业标准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对水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经常性监测工作。(3)渔业疫病防控及初级水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完善全省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布局,加强防疫技术队伍建设,加快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疫监督、药残监控、水质监测、物质保障等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初级水产品质量监控网络。(4)水产种子种苗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种业大省”的要求,科学规划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的布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适当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采取以改造为主、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建设方针,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种质优良、品种多样、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的全省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为我省养殖业特别是特色优势水产养殖产业带提供良好的种苗保障体系。(5)渔业市场营销体系。着眼于两个市场,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把立足点放在巨大的国内市场上。完善渔业营销网络,发展订单渔业、连锁经营、采购配送、电子商务、代理交易等新的流通模式。(6)渔业人力资源培养体系。适应现代渔业发展的新形势,构建渔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单位和涉渔企业广泛参与、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渔业人力资源培训网络。(7)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渔业安全管理设施和装备建设,充实渔船安全监管队伍,健全渔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职务船员培训质量,规范渔船签证检查,确保渔船有效通信联络与实时监控,实施主航道定点定期巡航救助,强化渔船编组生产作业与渔船自救互救激励机制,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体系。在重点渔港和渔船集中的港口设立渔船检验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各级检验机构权限,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验船师,为渔船安全适航提供保障。(8)渔业行政执法体系。重点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战斗力,提高执法装备建设投入,建立一支全国一流的渔业执法队伍,为渔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