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新网8月23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8月3日—8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一行,深入新疆昌吉市、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市及新源县国税、地税局,检查全国征管工作会议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贯彻情况,并就税收征管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谢旭人不断强调“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税收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依法治税,科学管理,要抓好征收管理必须注重细节!”。8月4日下午及8月7日上午,谢旭人分别与乌鲁木齐市国税、地税干部和自治区国税、地税机关干部进行了座谈。他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要加强经济税收分析。只有通过分析,才能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减的原因,准确衡量税收征管水平,客观地评价税收工作的业绩,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以指导基层税源管理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分析时,不仅要关注收入总量增减变化,更要重点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分析宏观税负和税收增长弹性变化的关系,还要关注和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经济、政策和征管等各方面因素。要善于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重点税源等微观方面。

  其次,要搞好纳税评估,加强税源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最近颁布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纳税评估的指标体系,各地税务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要针对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以“一四六小”为抓手,加强增值税管理;对消费税实行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的网络化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同时,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实施机动车辆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和车船使用税等税收“一条龙”管理;以契税管理为抓手,加强房地产相关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对涉外企业和跨国大公司的税收管理,以及严格实施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等。

  第四,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对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偷、逃、骗税企业,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实现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与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以查促管。

  第五,要加快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和搞好国税、地税间的协调配合。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协调工作制度,大力加强国税、地税局协作与信息交换工作。

  第六,要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要从有利于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方便纳税人等方面出发,来设置机构和办税服务窗口。要做好税收法规宣传、政策咨询辅导工作。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加强税务网站建设。清理简并各种报表资料,合理简化办税环节,减轻纳税人负担。通过全面推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纳税人资料“一户式”储存,因地制宜地推行多种申报、缴款方式,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等,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谢旭人说,要做到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税务机关和干部自身要有一种强烈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这样一种理念,就是做工作就要承担一份责任,有权利就有责任,发生差错就要受到追究,严重的要受处分。失职、渎职要负责任,政府问责制体现的就是这个基本要求。

  谢旭人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坚持依法治税不动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规范税收执法,努力提高依法征管水平。一要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树立“严格、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也是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与促进”的理念。

  二要切实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要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广应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三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要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依法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集中力量开展税收专项整治。

  四是继续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治观念,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此外,调研中,谢旭人非常重视干部培训工作。他说,干部培训工作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使每一位税务干部都有接受培训、提高素质的机会。要认真落实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利用系统内外的教育资源,形成多层次、大规模的教育培训格局。同时要加大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反避税人员、税收分析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税收业务能手。

  他指出,各级税务机关在开展培训工作时,要大力开展在岗培训。要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搭建共同学习的平台,促使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