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力创有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
来源:浙江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省纪检委工作报告对保证权力健康运行开出“处方”
  昨天,省纪检委向中共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递交了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成果,提出了今后5年的工作目标。报告中说:经过5年努力,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力争基本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重德、唯民、唯实、慎权、慎独的从政理念,做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模范。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坚持和深化领导干部蹲点调研、下访、约访等制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刹住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坚决制止和纠正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作风不实、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三位一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的惩防体系建设。抓住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针对管人、管钱、管事等关键岗位,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惩防体系。抓住投资决策、资本运营、产权交易、销售采购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国有企业惩防体系。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着力建设事业单位惩防体系。以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开展城市社区、非政府组织、非公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实现惩防体系的全覆盖。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进一步发挥全委会作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深入开展“三谈一述”,加强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认真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深化巡视工作,扩大巡视范围,完善巡视制度,改进巡视方式,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派驻(出)机构实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强化行政监察,更加有效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认真总结推广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方面的经验,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
    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着力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案件;注意查办发生在垂直管理系统、垄断性行业和新经济社会组织的案件。在严厉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举报人和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剖析典型案件,完善规章制度,发挥查处案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务求抓一项、成一项,不断巩固治理成果。继续认真解决教育收费、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涉法诉讼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工作。以专项治理、民主评议、行风热线等为载体,不断健全以查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工作机制。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加大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等改革,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围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重大民生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各项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表达、诉求和协调机制,探索开展党风廉政民意测评和廉情预警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建设电子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加强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的监管,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推动服务型、责任型政府的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的监督管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工作监督机制,坚决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