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决策精神和要求,规范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利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就黄委推行政务公开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提高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改革政府施政形式、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作为执政党执政能力和政府施政方式转变的一项战略举措来落实。
黄河的治理开发与管理,关系国民经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治黄工作中切实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黄委行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治黄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河和依法管河的重要举措,是在全河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黄委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从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使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黄河流域水行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沿河广大人民群众和黄委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各级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政务行为务实、规范、廉洁、高效,更好地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工作原则。各单位和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和各类行政管理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要严格按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如实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三)工作目标
要经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黄委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力求达到四个方面的效果:
1.便于社会公众对黄河的了解,增加对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等涉河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2.便于为沿黄各有关单位、部门从事经济活动涉河项目的审批提供方便;
3.便于维护广大职工的知情权;
4.便于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从而约束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三、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形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
(一)主要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水行政管理工作中有关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和结果等事项,依据法规,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分类分批逐步公开各自的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及水行政执法事项。
(二)重点内容
各级都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编制政务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分类分批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要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向社会公布,将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予以公开。新的政务信息产生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列入《政务公开目录》。当前重点公开的内容是黄河防洪、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相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行政许可、工作信息、重大规划等工作内容,以及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管理、人事劳动等重要管理信息。
(三)主要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
完善全河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重要政务活动信息。
通过行业公报、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政务。
充分利用社会及黄委所属新闻媒体扩大政务公开的层面和影响。
通过公示、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和职工代表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政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完善工作流程,对水行政许可、公共水情信息服务等事项予以公开。
加强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扩大网上申报和审批服务项目的范围。
四、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持久开展。
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建立有关政务公开的预先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绩效考核、保密、监督、社会评议、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备案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的职责、内容、范围、程序和要求,加强考核监督,引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达到规范和约束并重的目的,从而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
五、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黄委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水利部的要求,将政务公开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抓好落实。黄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要参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切实加大厂务公开、办事公开力度,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
(二)配备人员,保障经费
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相应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三)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及单位有关制度的学习,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地报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和支持黄委政务公开工作。
六、近期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重点工作
1.完善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和充实了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相关工作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决定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颁布有关制度,部署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务公开与行政许可办公室”,机构挂靠黄委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2.加快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内网、外网互为补充的信息平台。
整合资源,开设黄河网“政务公开”专栏,使黄河网成为黄委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的门户网站,成为国内外各界获得黄委政务信息的重要窗口。
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信息系统建设速度,构建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建成内、外网互联,系统内上下互动,对外宣传治黄成就、提供行政审批等公共服务,对内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政务公开综合应用系统,为流域和黄委各级水事活动、政务公开提供顺畅、可靠、实用、互动的窗口。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印发《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黄河水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有关政务公开推行、考核、监督的制度办法。
4.建立并发布《黄委政务公开详细目录(第一批)》、《黄委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黄委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等文件。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
政务公开实行责任制。参与政务公开系统建设的成员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各自系统的内容保障、保密,做好一般信息类政务公开内容的录入和更新,并对口做好下属单位和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工作。
负责行政许可审批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抓紧编制并发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制定网上工作流程,统一格式,明确程序以及本级和下级单位的职权划分,确保规范运作。
通过黄委门户网站强力推进并逐步扩大黄委行政事项网上审批、查询、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