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市场:期待政策曙光
来源:互联网周刊 更新时间:2007-06-18

 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文件,即《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出台的时间据传会在2006年3月。但3月已过,这一文件仍“只闻其声,未见其形”,消息人士称,这一文件出台的时间有可能推迟到今年夏天。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被外界普遍解读为“关系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牌照发放”,将直接对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形成约束。一位业内人士称,曾经看过此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央行拟设立的清算组织门槛可能会将不少支付公司挡在支付市场门外。

  接下来的几个月,第三方支付市场可能会上演“几家欢喜几家愁”的一幕。而在这一过程中,对于任何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在政策力量的主导下,选择什么样的生存观,直接影响到它的生死存亡。

  向金融阵营靠拢

  业界风传这样一则消息——虽然《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未出台,但是在2006年3月,央行向10家支付服务相关企业发出邀请,参加由央行组织的一次会议。

  据参加过会议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人士介绍,接到邀请函的10家企业和机构里,包括Visa等国际卡组织和几家线下支付商,单纯从事电子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不过四五家。在大家为获得支付牌照绞尽脑汁的关键时刻,央行这样的讨论会更像是发放牌照前的热身运动,而被邀请企业的名单安排更是显得别有意味。

  与以往“吹风会”不同的是,这次内部讨论主题颇为开放,央行的一位高层领导开始就让所有参会者畅所欲言,其结果也紧扣他定下的基调。在这位参会人士看来,这一场讨论会更像是10家支付企业在央行前面的“大会考”,在这种十分放松的讨论气氛中,央行对各家企业在电子支付方面的理论及业务水平也一目了然。

  据了解,其中颇有意思的一个细节是,有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代表由于缺乏金融常识,站起来发表了一些让央行领导颇为费解的言论,引来了大家的一片笑声。但在这笑声背后,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站队”问题。

  在被称为“支付元年”的2005年,关于第三方支付公司是“金融机构”还是“技术公司”的争论愈演愈烈。现在看来,这场争论只不过是第三方支付公司从技术角色抽身从而进入金融阵营的转型过程中的一段插曲。这一段插曲产生的背景则是从互联网起家的支付公司成为第三方支付公司主流。对于这些公司来说,在市场上谋求生存的同时,摆脱单一的互联网公司角色,跻身金融增值业务服务商行列,这样的落脚点显得非常重要。

  从2005年底开始,北京YeePay公司首席执行官唐彬就在各种场合强调自己“金融机构”的角色,而上海快钱公司首席执行官关国光则直接将快钱定位为“一家以银行业务为基础的金融增值业务服务商”。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所有的支付公司结束争议,到金融阵营报到,集体“归队”。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向金融阵营“投诚”的表象之外,第三方支付群体还面临对金融专业的重新学习。有关人士认为,作为手握牌照发放重权的监管部门,央行希望第三方支付公司能充当好金融增值业务服务商的角色,“缺乏金融常识的支付公司显然是不合格的”,上述人士表示,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进入金融阵营之后,对金融业务的深刻理解是其生存根本。
 换掉“灰色”外衣

  尽管这传说中的3月内部会议在主题上比较开放,但会议最终的落点仍集中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范围上。

  腾讯公司旗下的“财付通”支付平台也在这一次讨论会的受邀之列。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即时通信软件开发商,腾讯拥有庞大的直接用户。这家互联网公司也被众多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视为支付领域“最可怕的竞争对手”。

  在腾讯“财付通”支付模式中,其发行的“Q币”成为主要的支付货币,在腾讯交易平台上充当了硬通货的角色。这种通过虚拟货币支付的模式已经引起央行的极大关注,在现有的金融体系中,只有央行具有发行货币的权力,腾讯发行虚拟货币的行为,无疑已经越位。

  据称,在此次会议上,央行领导的表态显示,腾讯“财付通”这种虚拟货币支付的模式在《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中将受到重点监管。“今后虚拟货币有可能统一到中国人民银行旗下发行”,上述参会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意味着目前所有通过虚拟货币支付的支付商都将面临转型。

  与此同时,更多的“灰色地带”也将纳入监管范围。自2004年以来,地下赌博搬到网上的现象愈演愈烈,有不少赌博公司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光明正大地进行赌博业务的支付往来。作为连接商户和银行的中间商,不少支付平台充当了将非法资金“送进送出”的角色,对商户缺乏严密的审核程序,对每天发生在网上支付平台之间数量繁多的转账和买卖交易,难以说清资金的来源和去向。而在这背后,直接驱动了第三方支付公司对此视而不见的原因是过去几年以来利用账期产生的“客户沉淀资金”进行赢利的商业模式。“黄”、“赌”、“黑”等非法交易的网上支付活动更是成为有些支付公司“客户沉淀资金”的主要来源。

  正因如此,也直接促成监管层要对这一市场开始出重拳。对于更多的支付商来说,要拿到牌照,就要脱下之前的“灰色外衣”,需要面对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而他们面临的更大难题,就是赢利模式的转变和创新。

  而这一场创新关系到整个支付产业的活力。支付被视为中国国内未被满足的最大需求,但这一市场目前仅处于初级阶段,亟待不断进行创新来推动其发展。对于央行这样的监管部门来说,需要正视的是,第三方电子支付公司存在创新的最大可能性,即将出台的政策应该鼓励而不是限制这一群体。

  业内人士分析,事实上,对于电子支付的监管,央行逐渐向外传递的信号中,最重要的主题一直不离“圈定业务范围”。某支付公司总裁认为,《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一再推迟也可能跟划定业务范围的争议有关,这位人士向监管部门传达的愿望已经成为电子支付商的集体期待——谋求监管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重视”,并希望接下来的政策能基于产业创新的目的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