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后的新重庆是我国幅员最广、人口最多,集大城市、大农村、大移民为一体的特大城市。面对这一特殊的市情,近年来,重庆市政府推出旨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四项制度”,即《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审查登记办法》、《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这四项制度在第三届(2005—2006年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中,赢得了国内外专家的一致好评,获得创新奖。
政务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
2004年,重庆市政府制定了《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这是打造“阳光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
该项制度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该制度自当年7月1日实施以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城市总体规划、公务员选拔任用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建设和使用情况等20类政务信息,都要通过政府公报或者报纸、政府信息网、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公开。
目前,该市已完善了三级新闻发布机制,即市政府新闻发布,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新闻发布,高等院校、国有大型企业新闻发布,将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定期予以发布,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时予以发布。
在打造“阳光政府”过程中,该市努力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第一个提出并实施网站群共建的模式,实现了部门网站内容实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其中“政府文件”收录直辖以来市政府规章近3000件,是国内政府网站中时间跨度最大、最完整的政府规章库,是人民群众了解政策的重要信息源和检索库。
行政首长问责 打造责任政府
按照行政首长问责制规定的程序,市长可以直接启动问责程序,也可以根据人民群众的举报、控告、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司法机关的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问责事由包括责任意识淡薄、重大决策失误、监督管理不力、不依法行政等18种情形,不仅对责任事故要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也要问责。
2004年9月25日,在石柱县牛栏口桥上发生一起特大交通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市长依据“问责暂行办法”,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石柱县委副书记、县长岳中焕引咎辞职,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20人被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据了解,重庆市加大了行政责任追究的力度,一批有行政过错的责任人受到了严肃的行政问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市已实施问责49例,追究领导干部89人,从而保证了政令畅通,促进了依法行政。
不仅如此,行政首长问责制还促进了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和改进工作作风。行政首长问责制实施以来,该市多数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了实施办法,建立了相应的行政问责制度,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三级问责体系。渝北区交通局因交通建设特别是乡村公路建设滞后、城区公交车管理混乱、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为此,区委、区政府于2005年2月22日责令区交通局局长等5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辞职,这在全区干部中引起了强烈震动。各部门千方百计添措施、想办法,简化办事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服务态度有了明显改变。
行政决策听证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005年11月11日下午5点,网页上的数字跳动到83610,最终定格。
这是重庆市政府举行的全国首次网上立法听证会,就《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中涉及的行政执法方面的10大问题进行听证。首次网上听证会共吸引了8万余人次的网民点击参与,在线建议达300多条。
“网上听证这种形式是行政民主的体现。”作为8位公众陈述人代表之一的重庆市委党校徐继敏教授说。
在此前的2005年4月,重庆轻轨的票价问题,也在重庆市民中引起了广泛争议。政府部门及时召开轻轨票价听证会,以听取各方意见。轻轨公司提出价格不分段,一律15元,群众反映票价偏高。听证会后调整为全程票价5元,实行分段计价,起步价为2元。由于票价降低,为了维持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市财政每年补贴5000万元。家住九龙坡区杨家坪,工作在渝中区的王先生,每天上班乘坐轻轨,他说,通过政府举行听证会,我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按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行政决策涉及事项或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直接和广泛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立法项目等11个事项都应当进行听证。“办法”还就如何保障群众广泛参与,如何规范听证活动、如何科学集中民意等作出了规定。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7月1日该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举行决策听证会达到1000余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部门文件审查 避免政出多门
加强对“红头文件”的监督,避免政出多门。2004年7月1日,重庆出台了《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这项制度规定,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许可、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的,必须送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由政府办公厅统一登记编号。
该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机关滥发文件、文件相互打架以及变相或直接谋取部门不当权力和利益等问题,以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的统一。该制度实施两年半以来,市政府共审查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355件,其中准予登记和备案315件,不予登记和备案40件。同时,各区县政府参照该项制度也审查了本级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大量的规范性文件。
该项制度规定,管理相对人可以启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程序。市政府处理了7件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有两份“红头文件”还是由普通公民提请审查的。一件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批复》,公民对该文件规定的执法主体的合法性问题要求审查。另一件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有公民提出关于定点屠宰生猪的流通限制与国家动物防疫法不一致。为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市高级人民法院多次沟通,现已议定处理意见。
市人大法制委有关人士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国家权力机关提请审查“红头文件”是一件新鲜事物,今后将逐渐增多。它标志着公民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提高。
创新,是年轻直辖市不懈的追求。在2004年推出创建法治政府“四项制度”后,重庆在执法联动、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区县扩权、乡镇转型等方面进行改革。比如建设领域的“五大环节并联审批改革”,企业在改革前,从选址到验收需要分别到20多个部门跑手续,改革后,只需到四个部门,“关口”精简了五分之四,时间比改革前减少了一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