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致公党:要降低上网费 使农民享受信息化成果
来源:人民政协报 更新时间:2008-03-16

  农民上网致富工程被列入全国农村新五件实事之一。在这项教育培训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地农民普遍反映上网费用高,出现“电脑买得起、用不起,学得会、用不上”的尴尬局面。

  目前电信部门公布的上网收费标准是:家庭拨号上网方式为4.2元/小时,ADSL宽带包月方式为150元/月;单位1M宽带使用费为300元/月,10M宽带使用费为1200元/月。按此标准计算,每个农户每年上网费用需1000多元,每个村级终端接收站点一年上网费用需3000多元,每个致富工程培训点每年网络使用费用达10000多元。

  据调查,与美国相比,我国个人上网费用占收入的比重要高出20多倍。与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每小时1港元多一点的上网费相比,大陆上网费也偏高。

  上网费用偏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电信有接入网的垄断优势,网络租用费很高,中国ISP商(网络内容服务商)租用费占成本的80%,而国外一般为10%左右。此外,一些运营商和大的信息用户在租网比建网还贵的情况下,只好进行网络的重复建设,造成用户价格普遍较高。

  近年来,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但每年1000多元的上网费用仍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上网费高的情况下,政府对农民上网致富工程和每个村级终端接收站点进行财政补助,但其中相当一部分转了个弯又进了电信部门的口袋。

  农村上网资费高,将使相当部分农民放弃网络,不利于农民上网致富等工程的顺利实施,更不利于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和以信息化助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鼓励运营商针对农村用户提供多种优惠服务,如在上网需求较大和农民居住较集中的地区,以村为单位推广“宽带集团用户包月制”等优惠套餐。

  2.整合广电、电信等部门资源,完成电话、有线电视、互联网“三网合一”,实现一根入户线就能满足农民通话、上网、看电视的综合需求。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级“小网吧”,由市、镇、村三级投入建设和管理,适当收取费用,使贫困农民也能上网。

  3.加快电信企业的改革步伐。改革的取向应是基础网络与服务业务相分离,基础网络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实行非营利的收费标准。这样不仅有利于邮电、广电、铁路等网络的公平接入和互联互通,减少重复建设,也有助于信息服务业的公开竞争和产业发展。

  4.强化政府对电信资费的管理。在当前电信市场还未形成充分竞争时,政府对电信资费的管理和引导尤为重要。(致公党江苏省南京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