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公安部为适应我国在现代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实现动态管理和打击犯罪的需要,实现“科技强警”,增强公安系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作战、打击犯罪的能力,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侦察破案水平,提出建设“金盾工程”。
“金盾” 工程实质上就是公安通信网络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它是利用现代化信息通信技术,增强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能力;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侦察破案水平,适应新形式下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目的是实现以全国犯罪信息中心(CCIC)为核心,以各项公安业务应用为基础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二、“金盾” 工程建设内容
“金盾” 工程主要包括:
公安基础通信设施和网络平台建设;
公安计算机应用系统建设;
公安工作信息化标准和规范体系建设;
公安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
公安工作信息化运行管理体系建设;
全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控中心建设等。
三、金盾工程建设情况
总体工程5年内完成,分两期建设。
(一) 调研、立项阶段(1998-1999)
自从1984年公安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正式启动后,我国公安系统分期启动了“中国犯罪信息中心”(CCIC),并于1994年年底正式运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安系统在网络、有线通信、移动通信系统等信息基础建设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服务于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计算机业务信息应用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998年,公安部提出建设“金盾”工程,并进行调研、立项等基础准备工作。
(二)“金盾”工程一期(1999-2002)
一期工程要重点建设好一、二、三级信息通信网络以及大部分应用数据库和共享平台等工程,周期暂定为三年。
“金盾”工程一期主要完成公安基础通信设施和网络平台建设。基础通信设施主要包括有线通信、移动/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网络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电话专网、计算机专网、电视会议系统。
经过第一阶段为期三年的前期基础为期三年的前期基础建设后开始正式起步,已经2001年4月被国家计委正式立项,列为国家信息化的重点工程之一,从此,“金盾”工程进入全面推进的阶段。预计到2004年,金盾工程将在全国范围内100%完成联结公安部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网,以及联结省到各地市的二级网的建设;在联结地市到各区县的三级网建设方面,不同地区根据发展水平和投资力度的不同,目前已分别完成60%到80%不等。在北京、上海等地区,三级网和区县到派出所的接入网目前都已经100%完成。总体而言,金盾工程的实施力度将比人们原来的预期要大。
(二)“金盾”工程二期(2002-2004)
二期工程主要任务是完善三级网及延伸终端建设,全面完成基础研究部门所需要的应用系统,全面实现公安工作通信多媒体化,关业务信息共享,公安工作信息化,周期暂定为两年。
主要应用系统包括:
l.全国公安快速查询综合信息系统(CCIC)和城市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建设。CCIC主要包括: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失踪及不明身份人员(尸体)信息系统、通缉通报信息系统、被盗抢、丢失机动车(船)信息系统等。城市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是以城市公安信息中心为核心,以城市三级综合通信网为基础,建立与公安业务紧密结合的网络化综合信息系统和相互关联的业务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的综合采集、管理和利用,实现对实战部门全面、快速、准确的信息支持,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2.公安业务系统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刑事案件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涉案物品管理系统、指纹自动识别系统;
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证件签发管理信息、出入境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监管人员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系统、拘役所服刑人员信息系统、行政(治安)拘留人员信息系统、收容教育人员信息系统、强制戒毒人员信息系统;
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进口机动车辆信息系统、机动车辆管理信息系统、驾驶员管理信息系统、道路交通违章信息系统、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禁毒信息系统;
办公管理信息系统;
3.建设全国公安电视会议系统;提高完善现有的移动通信指挥系统;逐步普及移动终端。
四、其他建设
--信息的技术标准与规范体系建设是实现信息共享的基本依据;
--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包括计算机网络安全设计和公安综合信息系统安全设计等;
--运行管理体系建设包括运行机制、管理模式、技术系统、设备组成、人才培养和规章制度等,以确保发挥公安信息系统的效益。
五、信息系统的服务方式(用户对信息系统的访问方法)
1.种类信息开放程度可分为四种开放级别:
1)面向社会;
2)面向公安系统;
3)面向本业务系统;
4)面向特定对象。
2.用户访问方法主要有:
l)计算机联网实时访问;
2)计算机联网非实时查询;
3)无线移动终端查询;
4)人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