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国家的特征所谓创新型国家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而只是一种新型的发展模式。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报告中,《科技发展总战略研究》认为,国际学术界把以美国、日本及韩国、芬兰、爱尔兰等为代表的一些国家称之为“创新型国家”,目前大约有20个国家。这里所提到的创新型国家,是对一种采用创新发展模式并实现着创新发展过程与成果的国家的归纳。但是,作为一种发展类型,还是可以从众多的国家发展实践中归纳出一些可以参照的特征。1.创新型国家内涵的双重性必须明确,发展模式是以经济发展主导要素为视角对国家发展模式的概括。所谓创新型国家是对以知识、人才、信息为核心要素,以创新发展模式取得新世纪的发展与竞争优势的国家的称谓。其基本内涵既强调了这些国家采用的是创新发展模式,又标明了这些国家依赖创新发展模式所实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发展成就与发展水平。其内涵是以强调发展模式为主导并包含创新发展模式与创新发展结果的双重意义。2.分析创新型国家角度双重性
在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结果的双重内涵之间,并不是互不关联的,不是并列对等的,而是具有因果性制约关系。创新发展模式是因,而创新发展的过程、结果与水平则是发展的结果。由此可知,对创新型国家的分析也就出现两种角度。从创新发展模式角度,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媒体常说的建设目标;而如果从发展结果来审视,即从国家价值理念、国家的总体战略角度,创新型国家建设是为实现国家价值导向的支撑手段、实践形式,不是发展目标。这两个角度是对创新型国家认识的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都是十分重要的,是不能相混淆、不能相替代的。3.创新型国家建设任务的多重性
从创新型国家内涵的双重性与认识角度的双重性,决定了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任务或建设内容,既应当包括科技创新能力与成果,也应包括社会体制机制创新的能力与成果,还应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能力与成果,更应包括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与水平。为了简便化,如果首先侧重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方式与能力,其建设的任务内容,至少包括科技创新的方式与能力,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效益水平等。这是个具有多层次结构的任务内容体系。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目标任务建设创新型国家基本方向问题,就是建设的价值导向问题,是分析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容、目标、措施、过程的前提或依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讲话,给予了十分确切的阐明,指明了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方向的三个基本层次:实现科技自主创新跨越发展为基石,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发展为重点,引导全社会提高创新精神,通过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战略目标。十分明确地界定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创新型国家自身,不仅仅在于科技体系内部,而是借助创新型国家建设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确保全面建设小康战略目标的实现。以此原则分析,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内容、地位、目标,都不能仅仅局限于科技体系之内,而是着眼于国家科技、经济、社会的协调创新发展的总体。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概述性内容包括,第一,构建有效的创新资源网络体系,形成强大的创新实力;第二,形成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基础和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与文化,创新成为社会普遍行为;第三,实现依靠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创新发展的国际竞争能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定量内容,可区分三个方面。其一,科技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其它国家;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5%以上;专利等知识产权增长率、拥有率居世界前列等。建成有效的国家创新体系等。其二,调整产业结构指标,包括:服务业占产业结构比例达到或超过70%%以上;现代占据服务业的主导地位;具有核心技术的主导产业占主导产业的比率大大提高,达到支撑主导产业国际综合竞争能力领先的水平;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发展过程基本完成。其三,转变发展方式指标,包括:科技进步贡献率在70%以上;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在30%以下;进入世界技术供给国的行列,技术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成为获得顺差的技术输出国;综合能耗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劳动生产率、货币增殖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信息化程度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知识产权的法制化、社会化、信息化过程基本完成等。实现创新型国家目标的策略选择1.摆正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地位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是我国的根本战略。而其他战略,诸如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教育振兴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以及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发展战略,都从属于实现我国根本战略目标的战略。尽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在不同层次上包含了其他战略的内容,却也决不能与根本战略混同。由此,需要重视认识创新型国家建设两个角度的差异,区分从实现转变发展方式的角度分析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目标问题与从国家根本战略角度分析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措施问题。总体而言,创新型国家建设必须服务、服从于国家总体战略目标的需求,而不能相脱离。目前,极少强调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在国家根本战略中的地位与关系,而单纯宣传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目标,极易在群众中造成错觉;有的则将包含科技创新、教育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文化创新等创新问题在内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任务,狭隘地认作只是科技发展之路,划归为科技创新的目标,就显得更为偏颇了。2.全面认识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任务作为从属战略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不仅仅是科技体系建设,而是包含了国家各层次的创新与发展。因而,建设创新型国家,不仅仅是科技界的任务,而是各行各业的任务,不仅仅需要科技创新成果,还需要各行各业的创新成果,更需要全社会创新要素的整合,形成知识产权创造、传播扩散、运用与价值实现的洪流,需要科技创新成果的价值性在各行业中发挥出的精神的、人才的、文化的、“知本”的动力效果。与此相应,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任务与目标,必须打破基本反映科技体系发展的四大指标,而应依据创新型国家的基本特征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创新型国家建设方向三个层次内涵的讲话,全面考虑建设任务与目标体系。3.合理解释自主创新方针的意义自主创新方针所要表达的是实现创新发展战略目标的路径,不是具体的创新方式方法。在创新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技术传播、扩散的载体,知识产权经营成为知识经济的依托,知识产权创造、扩散、转移、应用与保护的关系具有了国家性战略地位,知识产权优势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武器。显然,知识产权的获取,已经成为新时代实现创新发展的基本路径。就其适应任务实现的路径而言,自主创新的内涵应当是以提高创新能力、国际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而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基本方针。4.善于运用各种合理的创新方法自主创新方针的核心在于创造与整合知识产权优势,提升知识产权竞争能力。根据国际经验与知识产权制度特性,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方式一般应当同时采用有两条路:一、自行创造知识产权;二、依赖知识产权制度运用知识产权权属策略,合理合法的运用他国他人的知识产权。目前已经提出了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三种创新方式。这三种创新方法反映了获取知识产权的十分重要的一条道路。从自主创新方针本意而言,不能缺少或者说还需要补充、强调运用知识产权权属策略的创新方式。实践证明,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即可自主创造,也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合理合法的运用他人的知识产权。5.正确处理知识创造与运用的关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创造、传播与市场应用。如果简化体现创新型国家建设目的的技术成果流程,可以归结为技术或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两个要素。
创造重要,运用也重要。运用好可以增大技术创造的拉动力,创造得好可以增加运用的推动力,两要素互为因果。当前我国创新意识淡薄,最缺乏的还是知识产权的运用意识与技巧。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纲要中,已经充分阐述了知识创造的意义、方针、方式方法。有关知识的运用意义、运用方法、运用中的政策等问题,还需要给予高度的重视。另外,还存在对技术运用认识不足、政策不利、渠道不畅的障碍。6.急需创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模式价值实现是技术创新的本质,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在知识经济时代,所有实现技术价值的过程都可以或者说已经演化成为产业化新模式。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产业化模式多样化是发展的新趋势。不同模式涉及的要素不同、路径有别,规律自然存在差异,需要分类研究。现实的问题是,急需要突破知识产权产业化陈旧观念的束缚,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模式的理念创新,并相应的进行制度创新、政策配套、市场的完善等。这应当归属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7.要重视国家创新体系的支撑作用无论是摆正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地位、全面理解创新型国家建设任务、合理解释自主创新方针的实质、善于运用各种创新的方法、正确处理创造与运用的关系,还是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模式创新问题,都需要整合国内外的创新资源、作好创新的制度安排。这是建设能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任务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问题。
在科技发展规划公布之后,人们的精力集中到了重大项目管理、相关政策制定、各社会领域的自身改革、社会性创新活动的展开等。这是十分必要的。但是这些活动难以完成、更不能代替创新体系的建设任务。有关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既会涉及到如何强化技术创造、传播、运用到价值实现的技术流问题,也会涉及到国家高层政府部门的职能创新、关系协调、资源配置方式的调整以及各相关领域的战略定位等敏感性问题。这些都属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深层次性战略问题,影响深远。重视这些深层次性的战略问题,从战略上推动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是不可回避、不能拖延的问题。前者除了制度安排外,重点在于扶持技术经营业,以市场形式促进产学研结合、创新资源整合,提升创新能力。后者属于政府部门职能定位与改善协调机制。(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