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更新时间:2007-06-27
“十一五”末,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的比重将由“十五”的2%提高到30%。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强调,中小企业要积极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外包,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规划》将电子商务服务定义为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及信息技术系统外包服务。其中的交易服务主要包括基于网络的采购、销售及相关的认证、支付、征信等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包括基于网络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物流、经营管理等外包服务;信息技术系统外包服务主要包括基于网络的设备租用、数据托管、信息处理、应用系统、技术咨询等外包服务。
《规划》首次提出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战略任务,目标是到2010年,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格局要基本形成,电子商务服务业将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
此外,“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应用的目标是基本形成网络化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方式。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因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局限,难以跨入信息化门槛,亟须社会提供低成本、高性能、平台化的电子商务普遍服务;而大型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则不断深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网络化生产经营与消费方式,在成本和效率需求的驱动下,呈现出专业化服务外包的发展态势。
鉴于此,《规划》明确提出建设“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工程”,通过国家引导性投资,促进以第三方平台服务为主流的电子商务服务业态的形成与发展,培育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发展路径,一是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从母体中剥离,逐步形成行业性电子商务专业化服务机构;二是在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服务外包的基础上,推进电信运营商、软件企业和系统集成商转型,发展新型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使其成为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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