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意,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近日建立了信息化联络员制度。
信息化联络员第一次会议于8月24日召开。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信息化联络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努力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是中国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对于做好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非常重视。委部先后开发和引进了各种适合纪检监察业务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从今年4月1日开始,委部以电子公文的方式向各省区市下发文件,取代了传统纸质文件的印制、接收、邮政传递等大部分环节,大大提高了纪检监察文件传送的速度和效率;建成了全国纪检监察信息网络、国务院专网上的监察部网站、国际互联网上的监察部网站三个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的覆盖面和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开发和引进了各种业务软件系统,扩大了纪检监察业务的信息化应用范围。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建立信息化联络员制度目的在于更好地了解各业务室的信息化需求,更好地协商、协调、改进信息化工作。信息化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熟悉、了解本部门各项工作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特点,提出所在部门的信息化工作设想、实现目标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实际需求;熟悉、了解本部门人员掌握信息化知识的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信息化知识培训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向信息中心反馈本部门在信息化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的意见和建议;配合信息中心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建立信息化联络员制度,有利于加强信息中心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以点带面地提高各级干部对信息化的认识,增加认同感和信任感;有利于找准纪检监察业务与信息化建设的结合点,进一步增强信息化的实用性、有效性,以应用促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和协调性,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